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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06-28 09:26:00 【字体:

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9〕5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印发,现对政策背景、意义和主要工作任务等进行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意义

近年来,我省医疗卫生资源和服务量迅速增长,医疗卫生服务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医疗卫生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技术手段不断进步,医疗卫生行业监管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亟需通过完善相关制度,推动转变监管理念、增强监管合力、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2018年7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部署,省卫生健康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了《实施意见》,经省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和十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印发执行。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从重点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转向全行业监管,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注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从单项监管转向综合协同监管,从主要运用行政手段转向统筹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信息等多种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为推进健康云南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综合协调。二是坚持依法监管,属地化全行业管理。三是坚持社会共治,公开公正。四是坚持改革创新,提升效能。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建立政府主导、分工协作、职责明确、科学有效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形成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队伍,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主要工作任务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共22项工作任务。

(一)明确监管主体和责任,涉及6项重点任务。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三是强化政府和部门责任。四是落实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五是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六是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监督。

(二)加强全过程监管,涉及9项重点任务。一是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二是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三是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管。四是加强医疗保险监管。五是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监管。六是加强医疗卫生从业人员监管。七是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秩序监管。八是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九是加强健康产业监管。

(三)创新监管机制,涉及7项重点任务。一是完善规范化行政执法机制。二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三是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四是健全信息公开机制。五是建立风险预警和评估机制。六是形成网格化管理机制。七是建立综合监管结果协同运用机制。

四、我省具体细化措施

在贯彻落实国家《指导意见》精神的基础上,结合云南实际,从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四个转向”要求,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构建多元监管体系,聚焦民生热点难点等5个方面,提出了具有云南特色的具体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强化统筹引领作用。提出落实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以医疗卫生行业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建设和创新提质为着力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建立科学有效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将党建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等具体措施。

(二)落实“四个转向”要求,探索创新监管模式。一是通过制定社会办医疗机构准入跨部门审批实施方案等措施,从重点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转向社会办医疗机构等全行业监管。二是通过建立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通报制度等措施,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注重8个环节的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三是通过建立22个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等措施,从单项监管转向综合协同监管。四是通过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的引导监督作用,依法公示信用信息,推动地方立法,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等措施,从主要运用行政手段转向运用多种手段开展监管。

(三)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细化实化工作措施。近年来,国家和省相继出台了系列政策文件,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改革发展和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起到了有力促进作用。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行之有效性,我们将经实践检验的,一些好的做法和措施进行细化完善后,纳入《实施意见》中。主要包括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实行“两证合一”,做好医师区域注册和多机构备案工作,全面开展临床药学查房,将基本药物使用情况作为处方点评重点内容,及时动态调整医保药品目录等若干具体措施。

(四)构建多元监管体系,大力提升监管效能。结合我省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和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需要,以建立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综合监管体系为抓手,提出了政府发挥主导作用,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年度自查公示制度,行业社会组织开展行业评价,建立医疗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等若干具体措施。

(五)聚焦民生热点难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针对当前医疗卫生行业出现的新动向新情况,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谋划、提前介入。提出了督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认真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加强疫苗采购、储运、接种全流程监管,加大对医疗废弃物处置监管力度,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纳入各级政府综合治理工作中统一部署等若干具体措施。

五、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三是建立权威有效的督察机制。四是完善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体系。五是提升信息化水平。六是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七是加强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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