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解读 > 部门解读
部门解读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解决吸引外资“盲点”“痛点”“难点”促进外资增长的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云南省投资促进局          2019-07-26 11:23:00 【字体:

2019年7月17日,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切实解决吸引外资“盲点”“痛点”“难点”促进外资增长的意见》(云政发〔2019〕20号)(以下简称“云10条”),聚焦我省吸引外资的关键环节和主要问题,提出了10条新举措,对促进云南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吸引外资具有重要意义。

一、出台背景

一是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指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开放带来进步,封闭必然落后。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凡是在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都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加大西部开放力度” 。

二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进一步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会议要求:“要放宽市场准入,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保护外商在华合法权益特别是知识产权,允许更多领域实行独资经营”。2017年至2018年,国务院连续出台了国发5号、39号、19号等一系列积极利用外资的文件,对稳外资作出了安排部署。

三是国务院大督查的明确要求。2018年9月,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及营商环境调查指出,我省吸引外资存在“政府承诺落实不到位、金融服务可及性差、手续复杂、企业需要的人才‘引不进来’、‘留不住’。2017年,吸引外资仅占全国的0.7%。”等问题。国务院第二十五督察组在国务院大督查专刊第59期中指出:我省在思想观念、政策配套、基础设施、投资环境等方面还难以适应高水平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需要。外资政策落实有“盲点”、外资企业生产经营中有不少“痛点”、外资统计、海关通关、物流运输等方面存在不少“难点”。

二、主要依据和起草过程

(一)主要依据。一是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高水平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若干重要论述;二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包括《外商投资法》,国发5号、39号、19号文,以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等8份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三是云南省及省级有关部门政策规定。包括:《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扩大和深化对外开放的若干意见》,以及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职业培训等有关政策共10份。

(二)起草过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稳外资工作,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对照国务院第二十五督查组针对我省吸引外资提出“盲点”“痛点”“难点”进行研究,制定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解决问题,促进外资增长。

按照省领导批示要求,省投资促进局于2018年9月组成工作组,在广泛深入调研和借鉴其他省市的成功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多方式、多层面征求意见建议,经反复修改完善后拟定了相关政策措施。一是先后3次书面征求31家省级部门、16个州市政府意见100余条;二是部分条款充分参考借鉴了广东、上海等8个省区市出台的吸引外资政策;三是征求了省政府法律顾问室和省审计厅的意见建议;四是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文稿进行了逐项研究和修改完善;五是省政府法律顾问室对“云10条”进行了合规性审查。六是2019年6月24日,经省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以省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三、出台吸引外资“云10条”的重要意义

“云10条”是云南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扩大对外开放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我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外资”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体现,是推动云南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创新发展开放型经济,努力形成新时代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的有力举措。

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是我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和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经济面临新问题新挑战,外部环境发生明显变化,中美贸易战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更加凸显,我省对外开放、吸引外资面临新形势、新机遇和新挑战。“云10条”的出台,标志着云南推动对外开放的领域进一步扩大、步伐进一步加快、力度进一步加强,将有利于消除我省吸引外资的“盲点”“痛点”和“难点”,有利于改善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提升我省吸引外资竞争力,吸引更多资金、技术,以及先进的管理经验参与我省八大重点产业、世界一流“三张牌”、以数字经济为龙头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为外商在云南投资兴业提供便利和保障,为全省建设开放型经济、打造辐射中心、培育重点产业注入澎湃活力和强劲动力。

四、“云10条”的主要特点和亮点

“云10条”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云南发展实际,聚焦我省八大重点产业、世界一流“三张牌”、“数字经济”等发展方向,着力推进“开放前沿,辐射中心”建设,针对我省吸引外资的“盲点”、“痛点”和“难点”,推出了一系列具有较高含金量的举措,具有较强的政策性、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主要有以下五个特点和亮点:

一是回应了外商关切热点。“云10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对外商投资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外资准入相关规定,结合我省着力发展8大重点产业、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的“三张牌”、抢抓数字经济机遇建设“数字云南”的需求,细化提出了我省鼓励外商投资以独资方式进入的15个行业领域,为我省引进外资确定了产业方向。同时,针对外商比较关注的知识产权保护、政府承诺兑现、市场公平竞争、贷款难、程序复杂、通关便利、人才引进等热点问题,均逐项提出了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向外商投资外企释放了云南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吸引外资的积极信号。

二是创新了财政奖励政策。“云10条”围绕扩大利用外资规模、外资招大引强、金融业利用外资、外资研发创新等4个方面提出了财政奖励政策。对外商投资达到一定规模的,按实际到位外资的2%给予奖励。如,第(二)条第1点“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支持政策”中提出:对在我省投资的年实际利用外资(不含外方股东贷款,下同)3000万美元(含)以上的新项目(住宅房地产业、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除外,下同)、1000万美元(含)以上的增资项目,省财政按其当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5000万元人民币。第3条“金融业利用外资支持政策”中提出:对新设立的外商独资法人金融机构,或境外金融机构分支机构,省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人民币;对新设立的合资法人金融机构,省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人民币;对新设立的合资金融机构分支机构,省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人民币。同时,支持各州、市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制定相关政策另行安排奖励。

三是突出了对重大项目的支持。如,第(二)条第2点“外资招大引强支持政策”中提出:发挥好重点产业发展基金作用,对投资总额1亿美元以上的龙头型、基地型外商投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项目用地由省、州市共同安排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对投资总额2亿美元以上,符合投资强度要求并完成供地手续的外商投资项目,省全额奖励用地指标。对外资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项目,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第(四)条“破解外商投资企业贷款难、程序复杂等难题”中提出:加强银企合作,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受理审批流程和信贷评审方式,建立重大外商投资项目信贷审批绿色通道机制,对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开展预评审。第(十)条“加强外商投资促进工作”中提出:强力推进“一把手”招商,统筹重大外商投资项目“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等支持政策。

四是强化了外商投资项目要素保障。“云10条”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我省外资项目用地、用工、用电等要素保障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同时,针对国务院督查组提出的我省土地、物流成本高等关键制约因素,综合运用职业培训补贴、物流补助、集约利用土地等方式,提出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用地、用工、物流成本的政策措施。如,第(三)条第1点“用地支持政策”中提出:对经认定的省级重大外商投资项目,各地要在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建设用地需求,做到应保尽保。第(五)条第1点“降低项目用地成本”中提出:对国家明确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仓储物流、生产性服务业中轻资产且可大量使用标准厂房的外资项目,可归类为工业产业类项目,用地时由国土空间规划主管部门按工业用地出具土地规划条件,按工业用地及工业地价提供用地。坚持区域内土地开发成本综合、动态平衡,通过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等经营性用地弥补工业用地成本,进一步降低工业用地成本和出让价格。第(五)条第2点“用工支持政策”中提出,对有组织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外商投资企业,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给予重点支持。

五是强化了高层次人才引进支持政策。如,第(六)条“营造宽松的人才环境”中提出:认真组织实施云南省“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外商投资企业引进的人才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对应人才专项,入选后可享受配套的经费支持、服务保障。支持我省外商投资企业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申报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经评审认定,按3个等次分别给予50万、30万、20万元人民币购房补贴和10万、7万、5万元人民币工作经费资助。符合在华工作年限要求的外籍人才申报创新创业项目、科学技术奖项,不受国籍、身份等其他条件限制。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地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特殊支持政策,并可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对本地经济发展贡献度,对其高管团队给予奖励。

     |      分享到:
 相关文档: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解决吸引外资“盲点”“痛点”“难点”促进外资增长的意见
中国政府网
微信 微博 电脑版
主办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云南网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滇ICP备050000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33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476号
曝光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 | 政协云南省委员会 |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云南省检察院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云南网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公众号 微博
曝光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50000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33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4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