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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综合素质
增强农村发展动力和发展能力的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中共云南省委政策研究室          2020-05-20 11:45:00 【字体:

一、出台背景及目的意义

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综合素质,是云南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现实需要,也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对增强农村发展动力和发展能力、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具有深远意义。2020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指出,“要坚持‘富脑袋’和‘富口袋’并重,加强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强开发式扶贫同保障性扶贫相衔接,帮助贫困群众摆脱思想贫困、精神贫困。这是当前推进脱贫攻坚的需要,也是实现长远发展的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委领导指示要求,省委办公厅、省委政研室会同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综合素质 增强农村发展动力和发展能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关于“三农”工作、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深入落实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工作部署,分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组织保障三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围绕推进脱贫攻坚现实需要和推进乡村振兴长远要求,提出“坚持‘富脑袋’和‘富口袋’并重,加强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强开发式扶贫同保障性扶贫相衔接,着力解决农民思想贫困、精神贫困问题,着力提升农村基层干部能力水平,着力增强农村发展动力和发展能力。”

(二)重点任务。围绕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综合素质,提出实施“十大行动”,共29条。一是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行动。提出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教育活动、实施农村宣教培训载体提升工程两个方面的任务措施。二是实施扶志立志行动。提出开展“西畴精神”进村入寨宣讲活动、开展万名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推进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程、完善帮扶激励机制、开展“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重大主题宣传活动等五个方面的任务措施。三是实施农村基础教育提质行动。提出推进农村公共教育均衡发展工程、推进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程、推进农村普通话推广工程等三个方面的任务措施。四是实施农村精神文明创建行动。提出推进农村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实施乡村文化繁荣发展工程、开展“除陋习、树新风”主题实践活动等三个方面的任务措施。五是实施健康素养提升行动。提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乡村疾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实施健康服务质量提升工程等三个方面的任务措施。六是实施职业素养提升行动。提出实施“百万农民”培训计划、健全乡村人才评价体系两个方面的任务措施。七是实施就业促进行动。提出推进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工程、推进农村劳务输出提质工程两个方面的任务措施。八是实施创业帮扶行动。提出推进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推进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建设工程、实施“村集体经济强村”工程等三个方面的任务措施。九是实施村干部综合素质大提升行动。提出实施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实施村干部能力素质和学历提升行动计划、完善村干部管理制度等三个方面的任务措施。十是实施乡村治理能力提升行动。提出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工程等三个方面的任务措施。

(三)组织保障。从加强党的领导、加大投入保障、强化责任落实三个方面提出要求。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集中统一领导;各级财政要持续加大对提高农民素质、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发展乡村产业的投入力度;各级各部门要扛牢工作责任,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督促检查,齐心协力推动各项举措落地生效。

三、《意见》的主要特点

《意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富脑袋’和‘富口袋’并重,加强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强开发式扶贫同保障性扶贫相衔接”的重要指示要求,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坚持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相结合。统筹考虑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推动乡村振兴需要提出任务举措,力求体现其前瞻性、指导性和针对性。二是坚持强化帮扶措施和激发内生动力相结合。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持脱贫攻坚政策稳定”和中央关于“四个不摘”的要求,强调在推动解决物质贫困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推动解决思想贫困、精神贫困问题,更加注重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积极性、创造性,激发脱贫致富内生动力。三是坚持突出重点和系统推进相结合。既突出重点,聚焦“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综合素质”这一核心任务来提出任务举措,又强化系统配套,从思想引领、观念转变、行为塑造以及产业发展、就业促进、基层治理等方面提出要求。四是坚持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相结合。在重点任务部分研究设置了一些定量性指标:依据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四个不摘”要求和《云南省产业扶贫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精神,提出了“贫困县要将不低于30%的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支持产业扶贫”的指标;依据我省“十三五”规划关于“2020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的目标,提出了“到2020年底,基本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失辍学和早婚早育现象”的指标;依据《云南省加快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行动计划》,提出了“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不少于300万人次”的指标;依据国务院扶贫办有关要求及全省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现场会议精神,提出了“实现农村有劳动力家庭至少1人就业”的指标;依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大力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的通知》精神,提出了“力争到2025年省级以上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基地)达到100个”的指标;依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深化村集体经济强村工程的通知》精神,提出“到2022年在全省扶持5000个左右行政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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