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解读 > 部门解读
部门解读

《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1—2025年)》政策解读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2-04-27 10:52:16 【字体: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指导思想

《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为核心,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导向,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为主攻方向,高质量推动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村现代化和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供有力支撑。

二、《实施方案》框架和主要内容

为接续推进新发展阶段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施方案》根据云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际,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明确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共设置了6部分17条。这是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有力抓手,是指导“十四五”时期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重要文件。

(一)总体目标。从推动村庄环境干净整洁向美丽家园升级。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坚持为农民而建,着力建设农民群众宜居宜业的美丽家园。提出到2025年,全省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70%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40%、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80%以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50%等重点任务目标,并细化明确了“九湖”等重点区域和一、二、三类县的目标。

(二)重点任务。从全面推动向整体提升迈进。提出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推进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整体提升村容村貌等4个方面11项重点任务,强调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分类施策,推进全域绿化美化,开展绿美乡村建设,注重保持肌理、保存风貌,结合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推动全省农村人居环境从基本达标迈向提质升级。 

(三)保障措施。从探索建立机制向促进长治长效深化。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分类指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强化督导考核等6条措施。更加突出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的决心,提出每年至少召开1次现场推进会;更加突出农民主体作用,强调尊重农民意愿,进一步激发农民群众自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内生动力;更加突出考核指挥棒导向,实行每月一调度、每季度一通报、每年一考评,考核结果与县市区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及乡村干部考核管理挂钩。

三、《实施方案》突出特点

(一)对农村厕所革命提出了新要求。按照《实施方案》部署,“十四五”时期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总体思路是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巩固现有农村改厕成果,切实提高农村新改建厕所质量实效,稳步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引导农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断提升农民生活品质。重点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模式选择和质量管控。科学选择技术模式,按标准规范推进改厕,严把农村改厕产品质量关、施工质量关、竣工验收关。二是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厘清政府和农民的责任,户内的厕具、厕屋等以农民自建自购为主,户外的粪污收集处理设施、社会化服务体系等以政府扶持为主建设,切实改变政府大包大揽、农民参与不够的实施机制。同时,也要注重教育引导农民正确使用和管护卫生厕所,让他们愿用、会用、爱用。三是统筹做好前端和后端。前端就是加强农村改厕规划设计、标准制定、宣传发动等工作。后端解决好厕所粪污去向问题,协同推进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治理,积极探索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的有效途径。

(二)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方案》主要从两个方面采取措施积极稳步推进。一是分区分类推进治理。坚持规划先行,考虑地区差异,根据各地基础条件,区分轻重缓急,实事求是确定治理目标任务。突出重点区域,优先治理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等国家重要战略区域。重点整治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二是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包括摸清家底、建立台账、开展试点,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

(三)专门设置乡村风貌引导专项。《实施方案》将加强乡村风貌引导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对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指导各地完善传统村落名录,将有重要保护价值的村落纳入名录的管理。继续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试点示范,发展乡村旅游、文化创意等产业。二是提升乡村特色风貌。指导各地以农房为主体,整治提升村容村貌,塑造具有乡土特色的自然景观和乡村生境,构建乡村建设的营建要点。三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机制。完善乡村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机制,全面开展乡村建设评价,整体提升乡村建设水平,为加强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保护提供法治保障。

(四)强调农民主体。《实施方案》充分体现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强调坚持问需于民、突出农民主体。一是广泛宣传发动。一定要让农民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群众动员优势,积极宣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意义和做法成效,深入开展文明如厕、垃圾分类、环境保护等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卫生意识和文明健康素养,让农民自觉参与环境整治。二是突出示范带动,发挥党员干部、乡村能人等示范带头作用,从我做起,以实际行动带动农民转变观念、改变习惯。三是注重制度促动。鼓励将村庄环境卫生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对破坏人居环境行为加强批评教育和约束管理,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      分享到:
 相关文档:
  •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中国政府网
微信 微博 电脑版
主办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云南网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滇ICP备050000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33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476号
曝光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 | 政协云南省委员会 |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云南省检察院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云南网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公众号 微博
曝光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50000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33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4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