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解读 > 媒体视角
媒体视角

云南十项举措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

支持出口蔬菜、水果等食品农产品基地建设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2020-11-03 10:45:00 【字体:

为充分发挥国内超大规模市场的优势,支持适销对路的出口产品开拓国内市场,以内需补外需,助力消费提质升级,10月2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协调联动”的原则,既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建立国外、国内消费市场长效经营机制,也要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主动“转身向内”,谋求发展战略转型,积极拓展国内市场。

《方案》提出十项主要任务:一是加快转内销市场准入;二是促进“同线同标同质”发展,支持企业发展“同线同标同质”(简称“三同”)产品,即在同一生产线上按照相同标准、相同质量要求生产既能出口又可内销的产品,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实现内外销转型,一体化营销;三是简化办理涉税程序,对外贸型出口企业已在外销账上核算的出口转内销货物,及时为企业开具《出口转内销证明》;四是支持企业改造生产模式,支持企业适应国内市场变化需求开展“智能制造+”,进行自主创新,实施升级改造,从外贸“大订单”转变为内销“小订单”生产模式,打造符合国际品质、国内市场需求的新产品;五是发挥有效投资带动作用;六是精准对接国内消费市场,拓宽国内营销网络,将高原特色农产品、机电产品等适销对路的出口商品纳入促消费系列活动进行宣传推介。支持出口蔬菜、水果、种苗、花卉等食品农产品基地建设,帮助企业建立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加强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措施,不断提升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拓展国内销售渠道。支持优质出口商品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农村消费;七是搭建电商转内销平台,加强与阿里、京东、苏宁等大型电商龙头企业合作,帮助线下外贸企业搭建线上展馆,开设数字化“外贸专区”,为云南外贸转内销产品入驻提供便利和支持;八是支持企业创立内销品牌;九是加大物流运输支持;十是提升转内销便利化水平等。

《方案》要求,加强资金和金融保险支持,高度重视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工作,着力帮扶外贸企业渡过难关,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      分享到:
 相关文档:
  •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国政府网
微信 微博 电脑版
主办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云南网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滇ICP备050000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33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476号
曝光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 | 政协云南省委员会 |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云南省检察院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云南网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公众号 微博
曝光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50000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33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4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