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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视角

云南省11条新举措推进复工复产

来源:云南网-春城晚报          2020-03-12 16:01:47 【字体:

企业复工复产无需审批报备,更不得向企业收取复工复产保证金;涉及疫情防控的事项,开辟应急通道特事特办……近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精简审批优化服务精准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通过提高复工复产服务便利度、积极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完善服务机制、加强防疫监管等4个方面11项新举措,力推全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提高便利度

不得对企业复工复产设置条件

提高复工复产服务便利度方面,除煤矿外,所有地区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开工;不得对企业复工复产设置条件,变相审批;不得向企业收取复工复产保证金。各地、有关部门要围绕企业复工复产后的办事需求,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多措并举优化服务。对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等涉及疫情防控的事项,开辟应急通道特事特办。对综合交通、重大水利、重点产业、重要民生等领域重大工程,开辟绿色通道,加快推进建设进度。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许可证,可延期到疫情结束后一定期限内再办理延续、变更、换发等业务。

政务服务网上办明确要加快实现重点事项网上办,依托线上平台促进惠企政策落地,并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在疫情防控期间,引导企业和群众尽量通过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一部手机办事通”办事。抓紧梳理一批与企业复工复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率先实现全程网办。确需现场办理的事项,要大力推行就近办、帮代办、一次办,并采取网上预审、预约排队、邮寄送达等方式,减少现场排队和业务办理时间,最大限度避免人员聚集。

各地、有关部门还要及时梳理相关惠企政策措施及网上办事服务,有效扩大政策惠及面。凡可通过线上办理的审批、备案等事项不得要求申请人到现场办理,鼓励通过网络、视频等开展项目评估评审,对确需提交纸质材料的可实行容缺受理,先行办理,待疫情结束后再补交纸质原件。

助力返岗

探索推行服务保障措施 

为精准服务企业复工复产,要求重点抓好核心配套供应商等产业链关键环节企业复工复产,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复工复产。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方式,及时协调和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特别是招工难、运输难、销售难、融资难等问题。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探索推行“企业管家”“企业服务包”等服务保障措施,确保企业更快更好复工复产。

原则上不得限制返岗务工人员出行。输入地对持输出地(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健康证明、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到达的人员,可不再实施隔离观察。对省外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输出劳动力同样适用此原则进行处理。

清理取消物资运输的繁琐手续,推动交通运输、快递等物流业加快复工复产,实现稳定发展。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协助受疫情影响出现交付不及时、合同逾期等失信行为的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复工复产企业严格执行返岗人员健康申报制度,建立防疫情况报告制度,推广应用“云南抗疫情”微信小程序、“云南健康码”健康申报系统等,及时跟踪掌握人员流动和健康情况;要做好防护物资配备和消杀防疫,合理安排生产计划,最大限度降低聚集性传染风险;要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不安全不生产,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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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审批优化服务精准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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