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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挖山填湖、不砍老树……绿化规划怎么做?云南出台指导意见

来源:开屏客户端          2021-12-10 10:30:00 【字体:

日前,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全省绿化规划提出指导意见。《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节俭务实推进城乡绿化,严禁脱离实际、铺张浪费、劳民伤财的搞绿化面子工程、形象工程。

《实施意见》明确,科学绿化要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规划引领、顶层谋划,因地制宜、适地适绿,节约优先、量力而行;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质量监管,完善政策机制,全面推行林长制,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在安排部署重点任务中,《实施意见》提出,各级政府要结合实际,统筹编制城乡绿化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苗圃基地建设规划等绿化相关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叠加至同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多规合一”。城市绿化规划要满足城市健康、安全、宜居的要求。乡村绿化规划要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推动生态宜居建设,不挖山填湖、不破坏水系、不砍老树,顺应自然地理格局。

同时,要合理安排绿化用地,以宜林荒山荒地荒滩、荒废和受损山体、退化林地草地等为主开展绿化。优化城市设计导则,打开道路两侧的城市公共空间,将围院的通透式绿化与城市绿地紧密衔接。合理选用城市道路绿化布置形式,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低于40%,城市主干道、次干道道路绿地率分别不低于30%、25%。鼓励昆明市通过建设用地腾挪、农用地转用等方式加大留白增绿力度,留足绿化空间。鼓励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利用废弃闲置土地增加村庄绿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确需占用必须依法依规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禁开山造地、填湖绿化,禁止在河湖管理范围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

此外,要制定云南主要乡土树种草种名录,积极采用乡土树种进行绿化,慎用外来树种草种。居民区周边要避免选用易致人体过敏的树种草种。城市绿化要选择长生长周期树种,有效发挥居民游憩健身、防灾避险等综合功能。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以蓝花楹、银杏、樱花等树种为主体的城市景观路,沉淀城市记忆。乡村绿化鼓励在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种植乡土珍贵树种,禁止砍伐、破坏传统村落的古树、大树,留住美丽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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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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