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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视角

云南明确为科研人员加“薪”减“负”

来源:昆明日报          2022-01-08 15:28:21 【字体: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改革20条措施》(以下简称“20条”)中提到,要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具体措施包括提高间接费用比例、发挥项目绩效激励作用、自主确定劳务费标准;要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包括实施科研人员减负行动、下放科研项目验收管理权限、优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

“20条”的出台,是结合云南省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旨在建立以绩效为目标、诚信为前提、放管服有机结合的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体系,进一步激励科研人员多出高水平科技成果。

涉及改革科研项目形成机制、创新科研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完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支持方式、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完善预算绩效和科研诚信管理共7个方面。

机制方面,今后,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项目将由政府主动布局。省科技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凝练关键核心技术清单,提出科研项目总体任务布局,推进项目、基地、人才、资金、数据一体化配置。各地围绕产业发展重点,征集和凝练本地科技需求,形成常态化征集发布科技需求机制。

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方面,明确提出简化经费预算编制;扩大科研单位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通过验收的项目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统筹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优先考虑原项目团队科研需求,健全结余资金盘活机制,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推进科研经费包干制改革在省基础研究计划、科技人才和平台计划项目中推行经费包干制,将部分揭榜制等目标量化的项目纳入“包干制”试点,选择部分从事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独立法人科研机构开展经费“包干制”试点。

如何加大对科研人员的激励?“20条”中也明确提到,绩效分配要与科研人员贡献密切挂钩,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让科研人员收入与科研绩效匹配。支持项目承担单位实行高层次科技人才项目工资制,探索对急需紧缺、业内认可、业绩突出的极少数高层次科技人才实行年薪制,其薪酬在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相应增加单位当年绩效工资总量。

财政科研经费的投入方式也将有所改变。例如,将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实行“预算+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鼓励新型研发机构采用与国际接轨的治理结构和市场化运行机制,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所)长负责制;财政给予稳定资金支持,探索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赋予更大经费使用自主权。围绕科研投入、创新产出质量、成果转化、原创价值、实际贡献、人才集聚和培养等方面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同时,强化科技金融有机结合,完善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制度,要将科技贷款损失风险补偿纳入部门预算,强化财政资金增信作用。开发运用“以企业创新能力为核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评价体系”等科技金融产品,加强金融服务精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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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改革20条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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