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重大决策解读

【重大决策解读】重磅!云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发布,重点是这些

来源:云南网          2018-11-06 10:13:00 【字体:

日前,云南省政府印发《云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技术转移体系全面建成,技术市场充分发育,技术转移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科技成果的扩散、流动、共享、应用更加顺畅,构建政产学研多方协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新格局,全省技术合同交易额突破200亿元。 

《方案》指出,技术转移体系是促进科技成果持续产生,推动科技成果扩散、流动、共享、应用并实现经济与社会价值的生态系统。建设和完善突出云南特色、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市场规律、技术转移规律和产业发展规律的技术转移体系,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对我省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推动重点产业发展,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这“三张牌”具有重要意义。 

《方案》提出,到2020年,适应云南发展新形势的,以基础架构、转移通道、支撑保障为重点的技术转移体系基本建成,互联互通的技术市场初步形成,市场化的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发展壮大,技术、资本、人才、服务等创新要素有机融合,面向南亚东南亚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的国际技术转移广泛开展,有利于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建成全省统一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技术交易平台,依托平台培育和汇聚一批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充分发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在推动技术转移中的重要作用,以统一开放的技术市场为纽带,以技术转移机构和人才为支撑,加强科技成果有效供给与转化应用。以加快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为目标,建设1—2个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力争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在我省落地。全省技术合同交易额突破120亿元。 

优化技术转移体系基础架构 

《方案》提出,强化需求导向的科技成果供给。发挥企业在市场导向类科技项目研发投入和组织实施中的主体作用,推动企业等技术需求方深度参与项目过程管理、验收评估等组织实施全过程。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技术转移机构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在可转化的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中,设立与成果转化直接相关的考核指标。加强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结合发展定位,紧贴市场需求,开展技术创新与转移转化活动。强化高校、科研院所成果转化情况年度报告的汇交和使用。 

促进产学研协同技术转移。依托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一批聚焦细分领域的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和产业化基地,推广技术成熟度评价,促进科技成果规模化应用。支持企业牵头会同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建产业知识产权战略联盟、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技术交叉许可、建立专利池、专利协同运用等方式促进技术转移扩散。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探索共性技术研发和技术转移的新机制。 

面向重点领域推动技术转移。围绕资源环境、人口健康、新型城镇化、公共安全、乡村振兴等社会民生领域的重大科技需求,建设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公益性技术转移平台,形成一批公益性技术成果,加强示范推广应用。瞄准信息、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和大健康等我省重点产业发展科技需求,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推广应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农业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构建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为主、社会化服务组织为补充的“一主多元”农技推广体系。 

培育发展技术市场 

《方案》要求,构建统一开放的技术市场。大力实施“云上云”“互联网+”行动计划,按照“政府搭台、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依托市场主体,全力打造全省统一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技术交易平台,为技术交易提供知识产权、政策法规、技术评价、中试孵化等综合配套服务。完善技术市场交易和管理规则,建立健全符合科技成果交易特点的市场化定价机制。实行技术转移服务业专项统计制度,制定技术合同认定规则与登记管理办法。 

壮大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 

加强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引进。注重将引进高端技术转移人才和培养本土高水平人才相结合,依托国家和省级重大人才工程,围绕支撑特色产业,培养引进高层次技术转移人才和团队。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立技术转移有关专业、课程,开展技术市场管理和技术转移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和后备人才培养。 

完善多层次的技术转移人才发展机制。加强技术转移管理人员、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理人等人才队伍建设,畅通职业发展通道。鼓励高校、科研院所设立专职从事技术转移工作的创新型岗位,绩效工资分配向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转移人员倾斜。 

拓宽技术转移通道 

《方案》提出,拓宽对外技术转移空间。加强与东中部发达省、市的交流协作,深化京滇、沪滇、泛珠三角区域等科技合作,实现科技入滇常态化。大力承接东中部地区产业技术转移,引进国内先进技术成果。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加速技术转移载体全球布局,推动建设区域科技信息中心、区域现代农业研发中心、区域国际创新创业中心、国际科技合作与技术转移基地、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基础服务基地、科技人员交流与教育培训基地等“3个中心和3大基地”,集聚国际创新资源。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技术转移行动。充分发挥中国—东盟创新中心、中国—南亚技术转移中心和技术转移分中心等平台示范带动作用,共建技术转移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技术转移协作网络,深入分析市场需求,促进我省先进科技成果向南亚东南亚国家转移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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