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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00000107201810083
文号
云政办发〔2018〕8号
来源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开日期
2018-02-08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行动计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行动计划

为加快推进我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不断提升高等教育支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64号)、《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教研〔2017〕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密结合把我省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建设一批世界或国内、省内一流的大学、学科,为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以跨越发展为引领。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分步实施”的建设思路,引导支持一批高校和学科以一流为目标,进一步明确发展定位,完善发展思路,创新发展举措,实现特色发展,闯出一条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的路子。

——以学科建设为基础。以一流学科建设为基础,推动一流大学建设。不断调整优化学科结构,凝练学科发展方向,创新学科组织模式,构建布局合理、高峰凸显、高原崛起的学科体系。

——以重点建设为突破。立足高等教育发展实际,统筹资源,分类规划,分步推进,促进各类高校合理定位、错位发展,在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中彰显特色、争创一流。

——以绩效评价为杠杆。采取以绩效为杠杆的资源配置方式,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完善评价标准,强化目标管理,突出建设实效,实时检测,动态调整,充分激发高校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引导高校不断提升办学水平。

——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放管服”改革为重点,深化高校综合改革,加快推进中国特色、云南特点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开放办学,释放高校活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高校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三、建设目标

支持云南大学建成世界一流大学,支持昆明理工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大力引进或联合世界一流大学、国内知名高校全力创办1所世界顶尖研究型大学;支持建设5-8所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大学和10所左右省内一流大学;遴选建设一批冲刺世界一流或国内一流的“高峰”学科和一批特色鲜明、贡献突出的“高原”学科。推动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以及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在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全省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到2020年,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有力推进,2-3所高校基本建成国内一流大学、5-6所高校基本建成省内一流大学。力争20个一级学科在国内权威第三方评价排名中进入同类学科前30%,8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2个以上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行列。打造一流师资队伍,培养优秀创新人才,产出一批重大教学科研成果,全面提升高校文化创新引领能力。与国际、国内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取得明显成效。

——到2030年,世界一流大学初步建成,4-5所高校基本建成国内一流大学、7-8所高校基本建成省内一流大学,办学实力持续提升。力争20个一级学科在国内权威第三方评价排名中进入同类学科前20%,10个以上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5个以上学科具备一定国际竞争力。

——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建成2所世界一流大学、5-8所国内一流大学和10所左右省内一流大学。力争30个一级学科在国内权威第三方评价排名中进入同类学科前20%,15个以上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10个以上学科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数量不断增加,实力进一步提升。

四、建设任务

(一)加强一流学科建设。坚持扶特、扶优、扶强,结合高校办学定位、办学基础和办学特色,加强一流学科建设,更好服务云南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转型升级。到2020年,以服务云南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旅游文化、信息、现代物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食品与消费品制造8大重点产业等为重点,遴选建设50个左右省级一流学科;力争20个一级学科在国内权威第三方评价排名中进入同类学科30%,8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2个以上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建设计划;新增一批博士、硕士学术和专业学位授权点。逐步建立以国际国内同类一流学科为参照的学科评估制度,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优化调整全省学位授权学科结构,完善学位授权体系。(省教育厅负责)

(二)加强一流师资队伍建设。以增强人才活力为核心、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着力点,加快培养造就一批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专业化、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发挥省级博士后流动站和博士后科研基金引导作用,加强青年教师培养,资助青年教师攻读博士学位,开展博士后定向培养。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对一流大学建设的支撑引领作用,培养和引进大批学科领军人才、急需紧缺专业名师、高层次管理人才和创新团队。按照“外引内培、创新机制、营造环境”的思路,实施特聘教授计划。支持高校设立杰出人才工作室,探索首席专家负责制。健全与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相衔接的办法措施,加大推送云南人才进入国家高层次人才行列力度,到2020年,两院院士、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云岭英才计划等高端人才(团队)明显增加,选聘50名以上特聘教授;力争新获2-3个科技部、教育部科技创新团队,新建50个左右省级及以上科技、社科创新团队和一批教学团队;支持新建一批院士工作站和人文社科资深专家工作站。(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社科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促进优秀创新人才大量涌现。坚持立德树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培养具有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心,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优秀人才。在建设高校实施一流本科人才培养计划,推进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改革。深入实施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计划、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探索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新模式,建设好一批研究生教育创新联合培养基地及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加大研究生学术新人培养力度,培养高层次精英人才。鼓励高校围绕工程教育改革的新理念、新结构、新模式、新标准、新体系开展新工科研究和实践。引导高校构建面向全体学生、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深入开展“云南青年志在四方”活动,鼓励和引导青年学生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省教育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国资委、卫生计生委,团省委配合)

(四)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强化大学作为科学技术创新源的地位,着力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全面提高为解决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提供支撑的能力。加强协同创新中心等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和宽松的创新环境,保护创新、宽容失败,大力激发创新活力。到2020年,在建设高校力争新增2个以上国家重点实验室或技术创新中心;新建并认定10个以上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申报认定2-3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新建15个以上交叉集成、特色鲜明的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国际合作实验室等)和5个以上省(部)级综合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成1-2个国家级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国家级科技奖励、国家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基金以及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稳中有进。鼓励建设高校参与大学科技园建设,做优做强国家级大学科技园,整合资源建设莲华科技成果孵化转化示范区、呈贡大学园区众创空间。(省教育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增强社会服务能力。支持建设高校聚集知名专家学者,培养和打造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高端智库人才、资政研究团队。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培育建设一批具有集成优势的高校新型智库。积极参与国家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走出去”计划,以南亚东南亚为重点,推动高校新型智库与国外一流智库建立实质性合作关系,建立海外中国学术中心。依托国家和省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加强重点产业、特色产业研发机构和创新平台建设,为提升地方和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加速创新成果产业化提供支撑。构建以企业为主导的产业合作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强化科技研发与人才培养双推进。(省教育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配合)

(六)推进文化传承创新。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形成推动社会进步、引领文明进程、各具特色的大学精神和大学文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推进云南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建设具有社会主义属性、云南特点、时代特征、学校特色的大学文化。培育大学精神,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静心治学,引导青年学生勤学、修德、明辨、笃实,形成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积极参与构建体现继承性与民族性、原创性与时代性、系统性与专业性的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积极参与国家实施的以育人育才为中心的哲学社会科学整体发展战略、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工程,创新实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加强社会科学研究平台基地等建设。到2020年,在建设高校新建10个以上新兴交叉领域的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力争建成2-3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点支持2-3个高校文、理科学报办成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国家级名刊;建设一批集研究、教育、科普为一体,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文化展示基地。 (省教育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省文化厅、科技厅配合)

(七)推动省院省校教育合作。落实省人民政府与国内知名高校签署的新一轮战略合作协议。与合作院校深入开展管理人员交流、教师攻读学位和访学进修、博士生联合培养等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提高建设高校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和质量。合作开展一流学科创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新型智库和创新平台建设等项目,促进建设高校产出一批重大教学科研成果,并在成果应用上取得新突破。联合开展国际学术会议、国际科技服务等活动,共建国际合作与交流平台,提升建设高校国际学术影响力。支持建设高校与部门、行业、企业、协会共建学科、学院和研发中心,新增一批省部(委)共建高校。(省教育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

(八)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加快推进新时期高等教育对外开放工作,支持建设高校积极参与国家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把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区域教育辐射中心作为重要目标,拓展深化教育对外交流合作。推动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双向开放,利用中国政府奖学金并加大省政府奖学金投入力度,全方位扩大外国来滇留学生规模,把建设高校打造成为南亚东南亚学生留学中国的重要目标。加大通晓南亚东南亚国家语言、国情、法律及贸易规则等人才的培养力度,把建设高校打造成为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开放的专门人才培养基地。鼓励建设高校设立外籍专家教师聘用专项资金和青年教师研修资金,建立吸引国外高层次人才来滇任教和促进优秀青年教师出国研修的良性互动机制。积极探索中外合作办学新机制和新途径,支持建设高校发挥学科专业、办学条件和人才资源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到国外特别是南亚东南亚国家实施办学项目,开设办学机构。推动建设高校开展国际合作研究,尤其是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知名高校合作研究,举办高水平的国际学术会议、论坛,在民族文化传承、农业技术研发推广、环境保护、国际贸易、医疗卫生、中医药创新、“禁毒防艾”、国际警务培训等领域广泛开展交流与合作。支持建设高校到国外开展文化交流和汉语国际推广,与国外合作高校开办孔子学院(课堂)、汉语培训中心,扩大在国际汉语教学和文化推广领域的国际影响力。(省教育厅牵头;省外办、外专局、公安厅、商务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文化厅、科技厅、卫生计生委配合)

五、改革措施

(一)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建设高校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结构,强化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大学章程落实机制,加快形成以章程为统领的完善、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加强学术组织建设,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充分发挥其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完善校内学术治理体系,加强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完善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改革完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学生代表大会等制度,健全学校信息公开机制。建立完善理事会制度,充分发挥理事会对学校改革发展的咨询、协商、审议、监督等功能。(省教育厅负责)

(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支持建设高校利用国家和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等政策,引进、培养大批高层次人才。在建设高校率先开展编制和岗位管理改革试点。探索实施高校人员总量管理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简化用人程序,为建设高校聘用人才提供便捷高效的人事管理服务。实施岗位分类管理,支持建设高校根据岗位方案按需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加大各类人才竞聘上岗工作力度,探索建立人才能进能出、待遇能升能降的聘任机制。鼓励建设高校探索以教学科研工作量和教学科研绩效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分配办法,构建体系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制度。(省编办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配合)

(三)深化科研及成果管理改革。落实好国家科研管理有关政策,加快推进高校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赋予学校和学科带头人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定权,促进高校科技成果优先在省内转化实施,引入科技成果市场化定价机制,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以多种有力举措激发高校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积极性,提高学科建设和科研的效益与水平。(省教育厅、科技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互联网+高等教育”融合发展。引导支持建设高校利用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提升学校教学、管理、学科建设等水平,促进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参与“互联网+”行动,结合“云上云”行动计划,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优化信息技术设施,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积极推进教育行业大数据开发开放,建设完善一批与高等教育有关的大数据中心,构建“互联网+高等教育”应用新模式。深化教育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推进教学与管理的信息化,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立云南省高等教育大数据库、云南省高校慕课平台等教育教学公共服务平台。(省教育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

六、保障条件

(一)加大支持。整合中央财政专项、省财政专项、高校自筹和其他渠道资金支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统筹安排、重点建设、重点突破。通过统筹安排项目资金,对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进行重点支持。加大对国内、省内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力度,对进入或获得国家(部委)级科研平台、重点项目或奖项的高校给予支持。(省财政厅、教育厅、科技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政策倾斜。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快“放管服”步伐,下放高校能够接得住、管得好的事项,进一步强化高校办学主体责任。在重大工程项目实施,以及选人用人、科研立项、成果处置、编制管理、职称评聘、薪酬分配、经费使用、设备采购、学科专业设置、建设项目审批等方面,向建设高校倾斜。(省教育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编办,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配合)

(三)加强合作。修订完善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项目管理办法,加强监督及绩效评估,提升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合作取得明显成效。(省教育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配合)

七、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由省教育厅牵头,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成立云南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研究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建设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省教育厅负责组织成立专家委员会,研究制定有关工作制度,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规划、工作方案、资金安排等开展评审和指导工作。

(二)组织遴选。各高校根据我省建设目标、任务,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建设思路和目标,合理选择建设路径,自主确定学科建设口径和范围,科学编制学校整体建设方案、学科建设方案。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各高校建设方案进行评审,遴选产生拟建设高校和学科建议名单,由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三)推动实施。各建设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做好建设规划、工作方案、资金安排、项目组织实施和成果申报等工作。建设工作从2018年启动实施,第1个周期为3年,2020年后每5年为1个周期。

(四)目标考核。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行项目合同管理、绩效考评、动态调整。根据建设目标任务,构建评价指标体系,由专家委员会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在建设周期内对建设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周期立项的重要依据。根据经费拨付情况适时对项目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建设不达标的扣减支持经费。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对高校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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