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件
索引号
53000000208/202000226
文号
云政办函〔2020〕44号
来源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开日期
2020-05-15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
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云南省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坚决遏制破坏生态环境乱象,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按照分步推进、聚焦重点、依法处置、强化责任、确保稳定的要求,全面摸清情况,实行有力有效整治举措,“零容忍”管住新增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存量问题,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监管长效机制,推进产业与生态相协调,助力推进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中国最美丽省份建设,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二、整治范围

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区等自然保护地和重要生态功能区为重点,聚焦普洱市、西双版纳州、临沧市等主要茶产区,对违反森林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未依法办理林木采伐等涉林审批手续,或当地政府和部门违法违规审批、越权审批造成破坏森林资源问题进行全面清查整治,重点整治2017年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以来严重破坏自然生态、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问题。

三、整治措施

(一)“零容忍”管住新增问题

对2017年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以来发生的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到位,违法种植作物该铲除的必须铲除,并做好生态修复。对重大典型案件直接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公开通报,以案示警。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在全面清理核查的基础上,组织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草等部门执法力量,开展动态巡查和监测,落实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机制,发现一起、处置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坚决做到“零容忍”。

(二)依法依规处置存量问题

对2017年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以前发生的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坚持依法依规,突出生态保护,结合实际、分类处置,明确处置意见和程序,避免简单化、“一刀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根据森林资源破坏程度、违法问题性质、违法行为发生时间、违法责任主体,对涉及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违法违规问题,依法分类稳妥处置,严肃处置到位。对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严重破坏森林资源的市场主体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置到位;对当地政府和部门违法违规审批、越权审批的,要依法追究责任,注意保障无过错方权益;对市场主体和当地政府“互有瑕疵”的,要厘清责任,严格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处置。

(三)妥善处置被侵占林地

破坏森林资源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后,被非法侵占的国有林地,由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或国有林管理机构收回,严格依法规范管理;被非法侵占的集体统一管理林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管理;被非法侵占的承包到户集体林地,由承包户继续按照林地用途进行承包经营管理。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清理核查(2020年5月)

采取省级核查、州市自查和县乡排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省级核查。组成由5个省直部门负责同志带队的工作组,开展实地核查,通过卫星影像等技术手段形成核查数据和疑似图斑,摸清全省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有关情况,与各州、市人民政府交换意见,提出分类处置措施和建议。其中,省公安厅牵头负责西双版纳州,省自然资源厅牵头负责普洱市,省林草局牵头负责临沧市,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保山市、楚雄州、大理州、德宏州、丽江市、怒江州、迪庆州,省农业农村厅牵头负责昆明市、昭通市、曲靖市、玉溪市、红河州、文山州。

2. 州市自查。各州、市要综合运用遥感监测、资料审核、实地检查等手段,全面查清本行政区域内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有关情况,形成问题和责任“两个清单”。

3. 县乡排查。建立以乡镇(街道)为单元的排查研判工作机制,由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牵头负责,实行划片包干,对疑似图斑和问题线索逐一排查核实,采集现场影像资料,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对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应发现早发现”、“应发现尽发现”。

(二)集中整治(2020年6—10月)

对清理核查发现的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各地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整治时间表,整合工作力量开展集中整治、处置到位,做到核实一起、查处一起、整治一起、销号一起。

省林草局、省公安厅要牵头制定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问题整治验收标准,并对各地整治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2020年11月15日前,省林草局、省公安厅要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三)常态管理(2020年11月起)

各州、市、县、区要将未完全处置到位的问题纳入常态管理,明确处置责任主体、处置时限,坚决盯住不放,绝不能久拖不改。

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草局等部门要及时总结本次专项整治的工作经验,深入梳理分析工作管理中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出台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乱象反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林草、公安工作的领导任组长的省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专项整治有关工作。

各级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整治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好落实,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有序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普洱、西双版纳、临沧等重点州市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联合处置和协同配合

林草、公安等部门要主动与司法机关建立联合处置工作机制,畅通联合处置渠道,同时快查重处一批典型案件,对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大震慑。有关部门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发现的破坏森林资源问题线索必须开展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履职,严禁违法执法和粗暴执法。林草等部门负责对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开展清理核查和整治,将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公安部门负责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和移送等工作,要严格办案质量,严把案件事实关、程序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快侦快捕、严打严处;对在清查整治过程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依法从严处理。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强化古茶山、古茶树、古茶园周边村庄规划管控,做好农用地用途管制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做好有关环境监测执法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进一步规范农业产业布局,加强对茶叶等经济作物种植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杜绝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涉林产品虚假宣传问题的监督检查,对“国有林”普洱茶在市场流通乱象进行专项整治,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秩序。

(三)积极宣传引导

各地、有关部门要加强专项整治宣传和舆论引导,建立与媒体的沟通协调、良性互动、相互促进工作机制,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形式,广泛开展保护森林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形成社会共识,为专项整治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及时公开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典型案件的处置情况,强化警示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充分认识到违法必将付出沉重代价。各地要开通举报电话(省级举报电话:0871—65011317、65736205),受理群众对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问题的投诉举报。

(四)确保社会稳定

省领导小组发布关于禁止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通告,推动全社会形成共同遵守的自觉。各地、有关部门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做好信访、舆情应对工作,有效防范、及时主动化解矛盾风险,确保社会稳定。

附件:云南省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附件


云南省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

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显刚 副省长

    任军号 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

副组长:唐云泽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马文亮 省政府副秘书长

    陈建华 省政府副秘书长

    任治忠 省林草局局长

    胡水旺 省公安厅副厅长

成 员:刘 荣 省委网信办副主任

    马忠华 省司法厅副厅长

    赵乔贵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杨春明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王兴原 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

    李 晗 省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

    王卫斌 省林草局副局长

    田虎青 省新闻办专职副主任

    周福昌 省森林公安局局长

二、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清查整治组、案件查办组。办公室设在省林草局,主任由任治忠同志兼任;清查整治组设在省林草局,组长由王卫斌同志兼任;案件查办组设在省公安厅,组长由胡水旺同志兼任。办公室、清查整治组、案件查办组具体组成人员由省林草局、省公安厅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确定。

三、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省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研究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做好全省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及时开展工作调度,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实行工作半月报制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检查通报排名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对动作迟缓、措施不力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清查整治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全省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清查整治工作,为清查整治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案件查办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全省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办理工作,为案件查处办理工作提供政策咨询和法律支持。

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      分享到:
 相关文档:
中国政府网
微信 微博 电脑版
主办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云南网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滇ICP备050000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33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476号
曝光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 | 政协云南省委员会 |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云南省检察院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云南网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公众号 微博
曝光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50000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33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4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