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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
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政办发〔2019〕76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不懈推进“厕所革命”,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短板的指示精神,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厕所革命”工作,力争圆满完成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狠抓‘厕所革命’,让生活更文明更美好”系列目标任务,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厕所革命”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探索“厕所革命”绿色科技创新,建立完善市场化、多元化建设运营模式,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10件惠民实事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25号)中明确提出推进“厕所革命”实施进程,扎扎实实开展“厕所革命”,用1年时间,彻底改变城乡公共厕所脏、乱、差面貌,收费的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厕要做到“三无三有”(无粪便、无臭味、地面无水渍,有手纸、有洗手液、有香熏),有条件的城区公厕也要争取做到,最终实现“数量充足、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服务到位、卫生环保、如厕文明”的目标,为人民群众提供干净、卫生、整洁的如厕环境,助推我省全域旅游发展和中国最美丽省份建设。

二、明确责任

(一)县、市、区人民政府负实施主体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厕所革命”负实施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责任分工,结合目标任务科学制定落实方案,加大政府投入比重,拓宽投融资渠道,强化工作措施,完善管养维护机制,确保城镇乡村公厕、农村户厕改造到位,旱厕消除彻底,不留盲区和死角。

(二)州、市人民政府负组织推动责任。各州、市人民政府要按照省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建立工作机制,推进和督促指导县、市、区“厕所革命”建设、改造工作,确保扎实有序推进;要制定务实管用的举措,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强化上下联动、细化目标任务,定期分析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省直部门负督促指导责任。省“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等日常工作;省直有关部门发挥行业主管优势,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制定细化建设标准,加强技术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城镇公厕建设管理、城镇旱厕消除、重点旅游城市A级旅游厕所提升改造;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旅游景区景点、旅游交通沿线等厕所新建改建、A级以上旅游景区旱厕消除、重点旅游城市A级旅游厕所提升改造;省交通运输厅负责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服务区等厕所建设改造;省商务厅负责城镇建成区、公路沿线加油站(点)厕所建设改造;省教育厅负责学校旱厕消除和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改造,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厕所标准化建设;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农村地区公厕建设改造和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农村医疗机构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改造;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铁路站点厕所建设改造;省财政厅负责筹措“厕所革命”建设、改造资金。

三、目标任务

(一)全部消除城镇建成区公共旱厕。2019年消除城市(县城)建成区内市政直管旱厕60座、社会公厕对外开放旱厕310座,消除乡镇政府所在地公厕中旱厕2950座,实现城镇建成区无公共旱厕的目标,同步改造提升乡镇镇区通槽式简易水冲厕所,新建城市公厕610座(旅游厕所79座)、改建391座(旅游厕所202座);2020年新建城市公厕630座(旅游厕所79座)、改建409座(旅游厕所202座),巩固提升城镇旱厕消除成果,实现由数量向质量的提升转变;在城市新区、大型综合开发、商住小区等项目规划建设中,按500-800米范围1座标准同步规划建设二类以上公厕。(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责任主体:各州、市人民政府)

(二)全面消除A级以上旅游景区旱厕。全面消除230个A级旅游景区内117座旱厕,实现旅游景区无旱厕的目标;2019—2020年在全省主要旅游城市(城镇)、游客聚集公共区域、主要乡村旅游点、省级特色小镇、旅游小镇、旅游景区(点)、旅游度假区、旅游综合体、旅游交通沿线、精品自驾旅游线路沿线、加油(加气、充电)站(点)、铁路客运站内每年新建、改建A级以上旅游厕所1100座以上,积极推进旅游景区智慧厕所建设。(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责任主体:各州、市人民政府)

(三)实现重点旅游城市A级旅游厕所全覆盖。全省61个重点旅游城市建成区内所有公厕,昆明市按照6座/平方公里、其他重点旅游城市按照4座/平方公里标准要求,2019年新建A级旅游厕所142座(新建城市公厕改造提升)、改建112座(已有城市公厕改造提升),实现重点旅游城市A级旅游厕所全覆盖;2020年新建、提升改造公厕均按A级旅游厕所标准执行。(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责任主体:各州、市人民政府)

(四)推进学校卫生厕所标准化建设。2019年消除乡镇以上政府所在地1193所学校1823座旱厕,推进中小学校、幼儿园厕所标准化建设,加强通槽式水冲厕所的维护管理;2020年消除全省农村6933所学校7120座旱厕,实现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无旱厕的目标。(牵头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主体:各州、市人民政府)

(五)实施村委会卫生厕所和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按照中央农办等8部委印发的《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农社发〔2018〕2号),2019—2020年,村委会所在地公厕分别改造提升4226座、3207座,实现村委会、县乡公路沿线村庄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200万座以上。(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主体:各州、市人民政府)

四、支持政策

(一)经费保障政策。省财政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云政发〔2018〕33号)确定的支持政策,按照城市公厕新建10万元/座、改扩建4万元/座标准以奖代补。由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实施的旅游景区、景点旅游公厕新建和改建,省级从中央补助旅游发展基金和省文化和旅游厅2018—2020年中期财政项目规划批复资金等资金中统筹安排,按照新建30万元/座、改扩建20万元/座标准进行补助。全省乡镇镇区旱厕改扩建参照城市公厕改扩建补助标准,按照4万元/座给予补助,由省财政给予安排;村委会所在地公厕提升改造按照10万元/座的标准由省财政给予补助;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按照400元/座的标准由省财政给予补助。乡镇镇区旱厕、村委会所在地公厕及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坚持分类示范、自愿申报、先建后验、以奖代补原则有序推进。省级将统筹整合资金按一定标准对学校厕所建设予以奖补,补助标准另行制定。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结合实际安排资金,统筹用好厕所建设有关资金,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依法依规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投入,推动建立市场化管护长效机制。(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教育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扶贫办、省市场监管局、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责任主体:各州、市人民政府)

(二)其他政策。各地要按照我省“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简化厕所建设项目审批及有关程序,根据《云南省“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规定,市政直管非经营性的城市公厕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引入市场化、多元化建设运营模式的城市公厕用地以租赁、出让等有偿方式供应,景区、景点的旅游厕所依法依规按照批次、独立选址方式进行审批。公厕水电价格按照居民用水用电收费标准执行,降低公厕建设及后期运营维护管养等成本。(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责任主体:各州、市人民政府)

五、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省级统筹协调、州市组织推动、县级抓好落实的原则,省“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省“厕所革命”推进工作,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推进“厕所革命”组织机构和协调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统筹协调,制定实施方案或实施细则,建立部门工作协调联动推进机制,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责任主体:各州、市人民政府)

(二)明确技术标准。省“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省直有关部门编制《云南省旱厕改造技术指南》、《云南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技术指南》、《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厕所标准化建设导则》,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各地要抓紧编制(修编)包括城市公厕在内的城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明确具体布点及坐标位置,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责任主体:各州、市人民政府)

(三)推进科技创新。各地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省“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专家开展石漠化缺水地区改厕技术攻关和业务指导,积极推广应用微生物处理、沼气化粪及自然化解污物粪便等处理工艺,探索循环水冲、微水冲、真空气冲、无水冲、可生物降解泡沫等技术,推广使用低用水、低能耗、零排放、零污染的生态智慧环保公厕,加强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现厕所技术运用全面升级。将城乡公厕、旅游厕所全部打点上线接入“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实现精准定位和信息实时反馈等智能化管理,提升群众找公厕、用公厕的快捷性和有效度。(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责任主体:各州、市人民政府)

(四)创新运营模式。积极推广以PPP模式、提供承包经营、企业冠名赞助、企业出资政府回购等“以商建厕、以商管厕、以商养厕”模式,探索“投、融、建、管、营”等发展路径,鼓励引进专业化、集团化、连锁经营的厕所管理公司参与城乡公厕市场化建设和营运,鼓励引进社会资本依托交通公路沿线散客服务中心、休息服务区、自驾车营地、加油(加气、充电)站(点)等,利用集合特色餐饮、商品零售等新业态的连锁标准化经营实体,丰富服务功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责任主体:各州、市人民政府)

(五)提升服务质量。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完善公厕运营管理、检查维护、监督考核等机制,配齐日常保洁人员,提升服务质量,严格落实开放时间,确保全天候整洁卫生;教育部门要督促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厕所日常保洁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学校厕所不对外开放。(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责任主体:各州、市人民政府)

(六)加强督促指导。省直有关部门要依据《云南省2019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要求,认真组织督查考核,确保“厕所革命”各项工作按要求稳步推进;省“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完善月报制度,组织专家开展技术指导、绩效评估、等级评定和明查暗访、群众满意度调查,及时调度通报各地推进情况,发动社会对“厕所革命”工作进行监督,抓好典型宣传,通报存在问题;将“厕所革命”作为年度综合考核、各类创建活动、“美丽县城”评选的重要条件。(牵头单位:省政府督查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责任主体:各州、市人民政府)


附件:1.云南省扎实推进“厕所革命”(省直牵头部门)任务分解表(2019年)

 2.云南省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城镇公厕)任务分解表(2019—2020年)

 3.云南省扎实推进“厕所革命”(旅游厕所)建设计划分解表(2019年)

 4.云南省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学校厕所)任务分解表(2019—2020年)

 5.云南省扎实推进“厕所革命”(村庄公厕农村户厕)任务分解表(2019—2020年)

 6.云南省扎实推进“厕所革命”(重点旅游城市)任务分解表(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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