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公报

2006年云南省及各州(市)单位GDP能耗等指标公报

来源:云南省统计局          2008-05-14 10:57:21 【字体:

2006年云南省及各州(市)单位GDP能耗等指标公报

云南省统计局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经济委员会


根据国家反馈的数据和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关于建立云南省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的通知》要求,现就2006年云南省和各州(市)单位GDP能耗等指标及有关情况进行公报。云南省单位GDP能耗及其降低率,是国家统计局根据审定的云南省能源平衡表核算确定的。全省各州(市)单位GDP能耗及其降低率,是在国家统计局核定的云南省能源平衡表的基础上,由云南省统计局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分地区能源消费总量过渡推算方案》进行核算,在云南省统计局相关处室审核后,经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统计局、云南省经济委员会、云南省政府研究室以及煤炭、电力、石油等部门会审后最终确定的。

2006年,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云南省人民政府针对近年来全省经济发展中能耗增长加快、环境污染加剧的情况,采取了一系列促进节能减排的政策措施,相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这一系列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节能降耗取得了初步进展。从全年能源消费情况看,能源利用效率有所提高,单位GDP能耗由“十五”期间年平均增长2.46%转为下降1.52%,扭转了近年来我省单位GDP能耗不断上升的趋势,形成“十一五”开局之年单位GDP能耗由升转降的良好局面,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能源消费总量增长有所减缓

2006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为6640.58万吨标准煤,比2005年增长10.2%,能源消费增长幅度较上年下降5.4个百分点。

二、单位GDP能耗由升转降

2006年全省单位GDP能耗为1.708吨标准煤/万元,比2005年下降1.52%。比全国单位GDP能耗下降1.33%的水平多降0.19个百分点。

三、第一产业单位增加值能耗略有上升,第二、三产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有所下降

2006年全省第一产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为0.343吨标准煤/万元,同比增长0.62%;第二产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为2.969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4.75%,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为3.397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4.31%;第三产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为0.529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1.14%。

四、电力消费总量增长较快,单位GDP电耗继续上升

2006年全省电力消费总量为645.6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9%。其中:工业用电量增长19.0%。由于电力消费量继续快速增长,全年全省单位GDP电耗为1660.8千瓦时/万元,比上年上升3.5%。

五、16个州(市)单位GDP能耗增降呈“七降”

2006年全省16个州(市)中,有7个州(市)单位GDP能耗下降,9个州(市)单位GDP能耗上升。其中下降明显的有昆明市、红河州,降幅在3%以上;单位GDP能耗上升明显的有怒江州、西双版纳州,增幅在4%以上。

   六、节能减排工作任重道远

尽管2006年在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下,在各部门和企业的努力下,全省节能减排工作有了一定的起色,但同时也要看到,因现阶段我省经济发展周期的特点决定全省高耗能产业增长仍然较快,结构调整的步伐比较缓慢,一些刚出台的措施尚未充分发挥作用。我省各级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力度,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综合运用市场、法律、行政手段,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和技术进步,加快淘汰高能耗落后产能,动员全社会力量,以确保“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的完成。

现将2006年云南省及各州(市)单位GDP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GDP电耗公布如下:

2006年云南省及各州(市)单位GDP能耗等指标

地 区

单位GDP能耗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

单位GDP电耗

指标值

(吨标准煤/万元)

上升或下降

(±%)

指标值

(吨标准煤/万元)

上升或下降

(±%)

指标值

(千瓦时/万元)

上升或下降

(±%)

云南省

1.708

-1.52

3.397

-4.31

1660.8

3.5

昆明市

1.419

-3.77

2.446

-5.32

1662.4

-0.85

曲靖市

2.020

-0.39

5.779

-1.48

1985.0

4.01

玉溪市

1.952

0.09

2.352

-1.47

1581.7

3.29

保山市

1.657

1.24

3.759

-4.13

1321.7

4.89

昭通市

1.708

-0.75

3.268

-4.56

1334.1

5.01

丽江市

1.683

1.04

6.258

-4.20

1782.3

3.05

普洱市

1.425

-2.23

3.936

-5.86

1146.3

-3.78

临沧市

1.216

-1.26

2.519

-4.32

858.8

-6.31

楚雄州

1.533

-0.64

2.478

1.38

1195.2

2.20

红河州

2.296

-3.08

4.172

-5.02

2353.1

3.02

文山州

1.623

2.39

2.629

-6.41

1640.4

2.99

西双版纳州

1.136

4.44

1.919

-16.73

1182.4

12.48

大理州

1.637

1.62

3.031

-2.37

1136.5

3.08

德宏州

1.721

2.06

4.517

-18.30

2514.7

20.29

怒江州

1.581

8.72

1.367

-8.32

2011.9

26.59

迪庆州

1.396

2.27

1.145

2.10

1388.0

2.39

公报指标说明

1、计算公式

单位GDP能耗=地区能源消费总量/地区GDP

    单位GDP能耗上升或降低(%)=[(2006年能源消费总量/2006年GDP) /(2005年能源消费总量/2005年GDP)-1]×100%

    单位GDP电耗=全社会用电量/地区GDP

    单位GDP电耗上升或降低(%)=[(2006年全社会用电量/2006年GDP) /(2005年全社会用电量/2005年GDP)-1]×100%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工业增加值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上升或降低(%)=[(2006年工业能耗增长指数/(2006年工业增加值增长指数)-1]×100%

2、计算单位GDP能耗上升或降低率时,两年单位GDP能耗数据均保留4位小数。

3、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的统计范围是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4、GDP和工业增加值按照2005年价格计算。

5、各州(市)能源消费总量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分地区能源消费总量过渡推算方案》核算确定。

6、单位GDP能耗采用等价热值,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采用当量热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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