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州市和部门
平台链接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怒江州人民政府         2016-03-24 09:35:47
     |      分享到: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州相关文件要求,由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各县人民政府和州直各委、办、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的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件”七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怒江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j.y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并报送公开查阅点,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联系(地址:泸水县六库镇新城区州级行政中心,联系电话:0886-3888645,电子信箱:njweb@163.com)。

一、综述

2015年,怒江州严格履行条例规定的各项法定义务,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要求,围绕我州中心工作,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重点抓好重点部门、行业和重点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在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强化政府自身建设,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服务群众生产生活以及服务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进一步理顺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之一,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电子政务科承担全州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要求各县、州直各责任单位参照执行,明确以办公室或综合科室为中心,相关科室配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了关系,明确了责任分工,并及时收集工作人员名单,及时组织培训,加强了队伍建设工作,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

云政办发〔2015〕39号文件下发后,怒江州高度重视,及时进行布置落实,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抓好落实。8月4日,下发《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怒政办发〔2015〕84号),对照省通知要求,明确各县、州直各部门工作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各相关牵头部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责任分工,要求各县、州直各部门要及时制订分解落实,落实情况要求在2015年12月15日前在各自政府网站公开,并向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报送落实情况。

(二)优化整合发布体系,切实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2015年,怒江州各级各部门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一是即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州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修订,对州级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目录逐步进行了调整,方便公众查询;二是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2015年,公开了州人民政府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共79份,其中,规范性文件1份;三是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工作。下发《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怒政办发〔2015〕104号),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政策解读的范围、责任主体和工作流程,切实规范重要政策解读的内容与形式,积极探索建立重要政策解读的长效机制;四是完善和改进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开展5次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六库水价问题等多项群众关注的政府信息。参加了由省委外宣办举办的“向贫困宣战、建幸福家园”和“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的新闻发布会。对全州新闻发言人进行了重新登记备案,举办了为期4天的怒江州新闻发言人培训班,进一步加强怒江州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和管理,推动新闻发布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五是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切,及时处置回应政务和社会热点舆情。如妥善回应了六库水价后群众意见大的问题、贡山及福贡高氯酸钾项目、兰坪铅锌矿污染疑致周边儿童血超标、怒江交通运输集团罢运等舆情,有效开展了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六是做好96128政务服务热线等办理答复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工作的通知》,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着力抓好队伍建设,按月度开展了11次考核测评通报;七是做好“政风行风热线”在怒江广播电台的开展。共开展了24个部门的24次播出。

(三)突出重点,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云政办发〔2015〕39号文件下发后,怒江州高度重视,及时进行布置落实,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抓好落实。及时下发《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怒政办发〔2015〕84号),对照省通知要求,明确各县、州直各部门工作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各相关牵头部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责任分工,要求各县、州直各部门要及时制订分解落实。怒江州在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就业、财政审计、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价格和收费、信用等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着重对2015年确定的重点领域信息进行了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情况。一是及时公开行政审批项目的保留、取消、下放和调整信息。2015年,及时公开了《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怒政发〔2015〕47号)文件,对州人民政府决定保留实施州级行政审批项目173项和105项子项、取消49项和10项子项、下放8项、调整监管方式11项和8项子项目录及时公开;二是以怒江州网上服务大厅建设为契机,全面开展审批事项信息公开。截至目前,网上办事大厅共有州县176家单位1920个行政审批事项(州级40家单位447项、兰坪县35家单位308个,泸水县36家单位492个、福贡县33家单位342个、贡山县32家单位331个)均发布了服务指南,做到服务事项要素的全面公开;三是积极推行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形成州本级权责清单,并通过“行政审批网上系统”向全社会公开本级政府各部门的行政职权运行情况。

2、全面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全面推行州、县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以及举借债务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及时在州人民政府网站和州财政局网站公开了2015年州本级“三公”经费预算和2014年州本级“三公”经费决算信息。2015年,全州各级除涉密部门外共439个财政拨款单位(州级117家,县级322家)均按时在网站上公开了2015年度部门预算、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和2014年部门预算、部门“三公”经费决算。

3、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加强了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及时公开。各县均按要求公开了住房保障政策、住房保障建设信息、住房保障分配和退出情况信息。及时公开了怒江州2015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进展情况。公开了《怒江州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及时公开了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二是即时做好了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公开工作,开展了征地批复文件、征地公告、一书四(三)方案、征地补偿及征地相关政策的公开;三是有序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信息;四是全面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及时制定并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云南省招标网全面公开了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药品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产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和罚没物资处置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共发布建设工程交易信息61条,政府采购交易信息58条,产权交易2条。

4、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实施了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公开,详细公开了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等信息。通过网站、广播电视及报刊及时公开了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省人民政府重点督查的20项重大建设项目和10件惠民实事涉及怒江州项目,以及怒江州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116项主要任务中,逐步推进审批、核准、备案等各类项目信息的公开,全面做好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的公开工作。2015年通过怒江州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各类建设项目信息297条(其中:州级发布182条,县级发布115条)。

(五)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制度,推动社会保障信息、医疗卫生领域信息、教育领域信息的公开工作。一是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等信息(含新农合)能够按年度向社会公开。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就近就便及时发布;二是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全州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的人数、标准(比例)、补助水平以及资金支出等信息能够及时公开;三是积极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在州教育局网站发布招生考试报名情况及人事情况、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职称评定情况20多条;四是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在部门网站和医疗单位公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服务信息、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价格、收费,公开医务人员执业上岗、就医服务指南、服务承诺等内容共328条,及时公开报销药物目录及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参保流程等信息,方便群众了解和查询;五是公开了州、县两级13家文化事业单位名录及服务信息。公开了文物保护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考古、文艺演出、重大赛事、文化市场执法等信息。

(六)推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按职责分工要求,全面推进了环境保护、国有资产监管、停车泊位收费、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信息公开。一是推进环境质量、项目环评、行业环保核查等信息的主动公开。按月度公开怒江州环境质量专报12次,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季度公示4次;公开了3起环境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开了福贡县15000吨高氯酸钾建设项目环评行政审批公示情况;二是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坚持实施运营资质、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星级、执法监管人员店内上墙公示。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4次,公布药品GSP认证、发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信息共11条。

(四)依法有序办理依申请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2015年,全州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其中州级行政机关3件,各县5件。所有申请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6件;答复“同意公开”或“部分公开”的1件,答复“不予公开”的1件。全州共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复议案件1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件。全州法院共审理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为0件。

(五)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的受理机制,制订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建立健全保密审查机制,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关系,依照“谁公开谁审查”和“谁公开谁负责”的主体责任原则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网络信息保密原则和“未经保密审查不发布”的保密审核原则,规范每条信息的采集、审核、发布程序,从源头上保障每条信息公开前都进行有效的保密审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2015年,州、县国家保密局对全州各级各部门网站的13228条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核,未发现因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造成的泄密事件。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15年,全州共发布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5620条,其中,州级5242条,各县10378条。《怒江政报》刊发5期(全年共刊发6期),共刊发113条政府信息,每期免费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赠阅1500份。州档案馆今年以来接待群众查阅档案115人次、2105卷次。全年应答374次,转接278次,转接成功201次,失败77次,成功率为99.01%,满意197次,满意率98.01%。共有357家单位开通了在线解答系统,2015年共回复了397条群众提问和反映。开展了“政风行风热线”播出24次,全州共组织实施重大决策听证6项,组织重要事项公示143项;发布重点工作通报93项。全州开通政务微博、微信的有11家,累计发布微博852条、微信1050条,方便群众获取政务信息,在社会公众中引得了较好的反响。

(二)政策解读和回应情况。结合国家、省政策解读要求,进一步明确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责任和要求。怒江州人民政府网站开通了“政策解读”专栏,2015年共发布政策解读材料32条,对关系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文件进行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强化沟通,大力推进政民互动交流向常态化、多样化发展,更好地倾听民声、集中民智、关注民生,通过96128政务专线和在线解答系统回应答复公众诉求共771件。共召开5场新闻发布会,开展了“政风行风热线”播出24次,回应热点问题,开展了舆论导向工作。

(三)公开主要形式。一是通过网站公开。2015年,全州各级各部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或部门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3412条。二是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开。建立和完善州政府、州直各部门及各县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2015年,全州共组织举办了5场新闻发布会,“政风行风热线”播出24次。三是通过政府公报公开。2015年,《怒江政报》刊登发布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府文件等共计138条,编辑出版6期,印发总计9000份。四是通过公共查阅场所公开。加强公共查阅场所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州档案馆和州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硬件和软件设施,为公众查阅提供优质服务。各级政府在档案馆、图书馆和政务服务大厅、部门办事大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232个。五是通过新媒体公开。全州开通政务微博、微信的有11家,累计发布微博852条、微信1050条。六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其他方式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收到申请情况:本年度全州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有8件,7件通过网络申请(电子邮件),1件为信函申请。

(二)申请处理情况:8件均按时办结。属于主动公开数为6件,同意公开1件,不同意公开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本年度全州各级、各部门均没有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就政府公开信息有任何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全州共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复议案件1件(王海林向兰坪县人民政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案),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件,申请人没有对复议裁决做出申诉。

本年度没有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怒江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但是对照《条例》规定和上级要求,距离社会公众的愿望,都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各级各部门及领导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二是主动公开工作有待加强,特别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待加强。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严重不足,行政执法类信息公开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较多困难和问题。三是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管理水平有待提升。各类公开平台重叠交叉,亟待规划整合提升。信息公开平台缺乏互动交流功能,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不够。四是机构人员有待理顺和加强。各级各部门由于人员编制限制,专职人员难以确定,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工作难于落实到位,加之人员变动多,培训工作仍需加强。下一步,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规范提升主动公开,有序开展依申请公开。严格执行《条例》及相关规定,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继续抓好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五大领域信息主动公开。继续抓好规范性文件公开,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同时,要依法依规抓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业务培训交流和会商办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各级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水平。

(二)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拓展政府网站互动功能。开展围绕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决策前征求群众意见,或及时公开意见反馈和采纳情况,加强民意征集、在线访谈、依申请公开渠道建设。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以及时、便捷的方式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

(三)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机制落实。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实施办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政府信息发布协调、评估考核、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的建立和落实。进一步调整完善考核办法,加大州人民政府对县人民政府、州级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力度。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台帐和季度报表、年度报告制度的落实,加大监督检查和督查通报力度,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进一步强化落实各县人民政府和州级政府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使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与其承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和任务相匹配。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活动,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集中培训、专题培训工作。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4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562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38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3412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891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124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7582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7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 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5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

2. 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 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68

4. 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322

5. 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127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8

1. 当面申请数

0

2. 传真申请数

0

3. 网络申请数

7

4. 信函申请数

1

(二)申请办结数

8

1. 按时办结数

8

2. 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8

1.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6

2. 同意公开答复数

1

3.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 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1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 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件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24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232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4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

6

2. 兼职人员数

236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11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45

单位负责人:张泽鸿 审核人:和大光 填报人:张海涛

联系电话:0886-3888645 填报日期:2016年1月25日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云南网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公众号 微博
曝光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50000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33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4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