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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土资源厅2016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2017-03-29 16: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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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2016年,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精神,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55号)精神,围绕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等方面,不断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内容,继续深化国土资源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法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继续加强对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考核力度,切实维护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方面

一是在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设置权责清单专栏。公布的权责清单共108项,其中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69项,行政检查6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裁决3项,其它行政职权1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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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专栏

二是推进中介服务事项公开。根据省政府印发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1611号),省国土资源厅将梳理完成的《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第一批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的通知》和主管的中介机构目录、资质资格条件及获取资格的方式和途径等信息在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栏中予以公开。同时,将更新后的行政审批事项在通知公告栏中予以公开。

三是全面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省国土资源厅部署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经过清理,于20161020日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上报审查。201611月省政府统一公布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后,省国土资源厅通过技术链接到“云南省各级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布平台”,在厅门户网站设置随机抽查清单专栏,公布随机抽查事项共1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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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 2 “双随机一公开”清单专栏

四是加强资质资格情况公开。认真贯彻执行《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号)及相关地质勘查资质规章制度,在厅门户网站设“资质管理”专项,并在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对制定或执行资质管理相关政策及时进行公开,对资质审批、变更、注销、备案条件、要求及审批程序、审批结果适时进行公开,从2010年至今已公开条目100多条,其中2016年公开条目9条。切实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行政审批工作做到公平、公开、透明。

加大公众对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的知情权,2016年共29家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资质获准延续,已及时在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加大公众对相关职业资格的知情权,已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了全省的土地评估机构信息。包括我省已取得全国范围土地评估资质A级机构执业的20家,云南省省内土地评估资质B级机构执业的10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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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 资质管理专栏和内容示意

五是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信息公开。围绕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现“阳光执法”,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及查处结果。完善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工作。12336举报信息公开方面,截至20161231日,共督办核查12336举办单195件,督办核查率100%,省级和地方执法机构针对举报情况及时反馈举报人,社会效应良好。挂牌督办信息公开方面,2016年共挂牌督办6件违法违规案件,其中土地案件4件、结案1件,矿产案件2件、结案2件。厅门户网站上公布了红河州蒙自市违法占地建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案等3个土地案件的督办情况。积极督促组织各级地方执法监察机构发布执法信息,并选取部分典型案例在省厅门户网站发布。

六是推进政务服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设立了在线办事栏目,并提供了相应审批业务的办事指南。目前,网上办事大厅已经能够实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省级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用地预审)、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等10个审批服务事项。

(二)围绕经济发展推进公开方面

一是持续推进征地信息公开。高度重视征地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省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工作,在厅门户网站专门增设“征转用地信息”公开专栏,按要求和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征转用地批准文件。截止20161231日,省人民政府共批准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项目563件,转发经国务院批准用地项目16件;除2件涉密件外,其他项目用地省级批准文件和转发文件已全部在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征转用地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同时,省国土资源厅已完成2014-2015年期间1191件省政府批准项目用地批复文件在厅门户网站征地信息专栏主动公开的补录工作。为确保被征地农民利益不受侵犯,省国土资源厅公开了全省129个县(市、区)征地补偿标准,包括片区综合价和统一年产值标准,主要是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测算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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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 征转用地信息公开

二是加强土地出让与变更信息公开。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运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加强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监管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26号)等文件规定,省国土资源厅严格要求各州(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的中国土地市场网页公开土地供应全过程信息,具体包括招拍挂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包括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结果公示,以及供应土地面积、坐落、现状、使用年期、用途、规划指标要求等。至20161231日,共计发布3911条信息。同时,在厅门户网站通报全省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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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 供地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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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 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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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 出让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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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 地块公示

三是加强矿业权交易信息公开。2016年,省国土资源厅在国土资源部和厅门户网站对32个转让和2个招拍挂出让的矿业权项目进行了公示。在厅门户网站滚动发布矿业权到期预警公告、未领证项目公告210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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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 矿业权到期预警公示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方面

一是大力公开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信息。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1698号)要求,省国土资源厅及时通知各州(市)国土资源局及时公开各地区2015—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及棚户区改造用地计划和落实情况。2015年以来,省国土资源厅积极配合住建厅等部门,认真落实全省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及棚户区改造用地工作,全面指导和督促推进自查、整改、总结等工作。认真落实稳增长、惠民生等措施,更加注重发挥市场配置的决定性作用,防范廉政风险,为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提供用地保障。2015—2016年,国家下达云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任务分别为21.0474万套和18.8856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任务用地计划分别为627.72公顷和468.79公顷,用地情况分别为649.74公顷和617.87公顷。相关情况已在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公开。

二是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公开。2016年,全省把“大力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基层落地,力争年底前所有市县颁发新证、停发旧证”作为工作目标。至11月,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全部实现“颁新停旧”。2016年全省市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共颁发不动产权证书94104本,不动产登记证明70947份;玉溪、楚雄等7个州(市)的32个县(市、区)不动产登记信息成功接入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共上报不动产登记信息14039条。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在服务窗口和门户网站公示了登记流程、服务指南及公告信息等,方便企业和群众办证。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方面

一是做好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开政策落实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责情况。通过厅门户网站将重大政策进行分类公开,包括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管理、政策文件、地籍管理、资质管理、矿业权评估等专栏对重大政策进行公开和发布。如制定了《云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技术要求》《云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技术要求》和《云南省多划基本农田额度使用方案编制技术要求》,并于2016429日下发《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技术要求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685号)实施,技术要求明确公众参与原则,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举行听证,充分论证,修改方案依法公示。公示文件作为上报必要附件之一。

二是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00号),健全完善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决策有关会议制度。认真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有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探索建立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并以适当方式公开调查结果、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如及时在厅门户网站对经省政府批准的2015年度矿业权出让计划项目基本信息进行了公开。在厅门户网站发布了2016年度钨矿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分解下达公示,并分期发布勘查实施方案和开发利用方案)评审结果。按照矿业权管理相关规定,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或厅门户网站上对涉及矿业权挂牌出让、划定矿区范围、扩大矿区范围变更、勘查(开采)矿种变更、矿业权转让等业务的审批情况进行公示公开。结合过期矿业权核实清理专项工作,依法在《云南日报》、《春城晚报》及厅门户网站发布了对449个过期探矿权的注销公告。

三是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329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云财预〔2013273号)要求,2016216日省国土资源厅收到《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国土资源厅2016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云财建〔201611号)后,按照部门预算公开的内容,从省国土资源厅主要职责、2016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2016年预算的基本情况、省财政厅下达预算的收支情况以及财政批复部门预算的相关表格,于226日在厅内网和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上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开。2016819日省财政厅对省国土资源厅2015年部门决算进行了批复,按照决算公开内容,于831日在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上及时向社会公开了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四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2016年,省国土资源厅共办理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32件(其中主办4件,独办8件,分别办理10件,协办10件),于2016620日前全部办结。在主办、独办和分办的22件中,A18件占81.8%B14.5%C313.6%。还被评为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共办理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政协提案25件(其中主办4件、分办2件,会办19件。在主(分)办的6件中,A3件、B3件)。目前没有接到不满意的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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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图 三十二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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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图 二十二项主、独、分办人大代表建议的类别占比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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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图 二十五件政协提案办理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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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图 六项主、分办政协提案的类别统计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政策解读方面

一是及时开设“政府文件”和“政策解读”专栏。按照《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云政办发[2016]55号)要求,2016830日前在厅门户网站开设了“政府文件”和“政策解读”专栏,本年度政府文件专栏发布信息10条、政策解读专栏发布信息10条。

二是认真及时开展政策文件解读。加强重要政策解读工作,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实施意见>及两项制度规定的通知》(云办发〔201420号)和《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55号)印发后,省国土资源厅高度重视,组织各相关处室认真学习上述文件,深刻认识到做好重要政策解读的重要意义,了解掌握政策解读的范围、责任主体和工作流程,切实规范重要政策解读的内容与形式,为探索建立重要政策解读的长效机制打牢根基。按照政策解读的范围,省国土资源厅2016年出台了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性文件共10件。目前,全部解读材料已经通过撰稿解读形式在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政策文件专栏和政务公开专栏进行公开。

三是开展征地及用地新政策解读。为进一步规范商住用地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征收管理,省国土资源厅牵头草拟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住用地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征收管理的函》,于2016623日由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共同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住用地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征收管理的函》,明确了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的收缴范围、收缴时限和收缴流程,对201624日(含24日)后开具缴费通知单的征转用地报件,涉及商住用地占用坝区耕地的,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后移至土地供应手续环节收缴;商住用地以外的用地免缴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进一步明晰了缴费责任,为企业节约了用地成本。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要求,于201611月省国土资源厅牵头农业厅联合下发了《云南省设施农用地实施管理细则(试行)》,在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结合云南省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我省设施农用地使用和管理,促进设施农用地健康发展,确保各类建设依法依规用地。以上2个文件均已在厅门户网站上公开并进行解读。

四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政策解读。2016711日,省国土资源厅主要负责同志接受中国国土资源报专访,对一些现时国土资源政策进行了解读。由厅主要负责同志带队,率厅机关地政、矿政、环境、执法等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云南人民广播电台组织的“金色热线”节目,重点对社会高度关注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煤矿企业转型升级、耕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等工作进行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热点。3次配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人大环资委等部门,做好“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政策宣传活动的策划、组织、采访、宣传等工作。应云南电视台邀请,参加了1期《以案说法》栏目,重点宣传我省在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方面突出违法行为,为观众解惑释疑,提升观众法律法规意识。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创造条件安排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利用全省国土资源专家队伍,在重要政策出台、重大成果发布、回应热点敏感问题、突发事件时,请有关专家进行权威解读,使社会公众准确理解信息发布内容,防止误读、误解。上半年,与新华社云南分社、中国移动云南分公司就热点敏感问题采访报道、信息发布等工作建立了战略合作机制。每天按时接收国土资源系统舆情通报,第一时间报送厅领导阅处,通过中国国土资源部网站、省国土资源厅网站等官方网站和中国国土资源报、云南日报等主流媒体及时回应。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强化能力建设方面

一是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为进一步畅通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渠道,增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转变作风,建立了新闻发布会制度,由分管副厅长担任新闻发言人。先后派出1名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厅领导和4名具体负责同志参加了国土资源部和省组织的新闻发言人培训。3次参加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会、稳增长政策解读和不动产登记工作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切实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回应公众质疑、澄清不实信息、搞好权威发布。

二是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及时组织制定了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度;组织编制了厅政府信息公开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严格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加强指导和协调各州(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助推国土资源政务公开的重要作用。通过厅门户网站升级改版,本年度网站访问量达220多万次,共发布信息5135条,内容涵盖了国土资源管理相关的土地、矿产、地质环境等各类政务信息。设置了建设用地审批、省级发证矿业权审批业务办理进度查询专栏,2016年发布查询信息2883条;向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各类报盘系统、表格和软件的下载服务;部署了地质资料信息集群化共享服务平台和重要地质钻孔数据服务平台,已发布地质资料目录信息10707条、成果地质资料172份和25921个钻孔数据提供网上查询。切实维护了国土资源服务对象的知情权,提升了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便民为民、公开透明的部门形象。

四是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云南省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规定(试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机关政务信息网上发布管理暂行办法》各项规定,明确信息公开审核和保密审查制度,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责任制,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登记存档制度,依法依规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2016年所公开的信息都履行了保密审查程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省国土资源厅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设置的依申请公开制度,以满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2016年省国土资源厅收到15件依申请信息公开,都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实质性审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的范围,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向申请人或者社会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6年,省国土资源厅没有向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发生行政复议1项,并由该项行政复议引发行政诉讼1次。申请人因不服昆明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于2016217日向省国土资源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同年418日省国土资源厅作出维持昆明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决定。随后,申请人不服省国土资源厅的行政复议决定,将省国土资源厅作为共同被告向呈贡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省国土资源厅按规定参加了应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诸如在主动公开内容方面还存在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尚需改进、公开手段和方法还需进一步提高完善,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省国土资源厅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修改和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及时受理、规范办理、按时答复、及时提供。加强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检查和考核力度,切实提高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相关说明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截至20161231日。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2017317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8533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 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 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8533

      3. 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 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 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 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4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4

      2. 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9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5

      1.当面申请数

15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5

      1.按时办结数

15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5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5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

 

      2.兼职人员数

33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78

单位负责人:黄文武 审核人:刘旭辉 填报人:郭岸英、刘永卉、贾奇男

联系电话:0871-65747313              填报日期:20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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