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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2016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昆明市人民政府         2017-02-10 10: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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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5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6〕68号)文件要求,现将昆明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 概述

2016年,昆明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5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考核等有效措施,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一)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国家和云南省的相关文件,制定并下发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2016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全市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网站建设,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安排的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保密审查和监督考核,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2016年,根据《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有关规定要求,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保密职责,严格审查程序,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

2016年昆明市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工作。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明确考核标准和责任主体,坚持日常检查和定期考核相结合。2016年7月组织开展了14个县市区、5个开发区和64家政府委办局及国有企业政府门户网站日常监测工作。二是年底制定下发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2016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昆明市14个县市区、5个开发区和53家政府委办局进行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考核,督促检查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通过监督考核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我市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感,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提高工作实效,稳步推进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三)强化人员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为提高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组织开展了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政府部门门户网站建设、信息安全保密等相关培训。2016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组织召开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332场,举办各类培训班208次,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培训10921人次。通过培训,有效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 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16年,我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8618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3628条,制发规范性文件10479件。

(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 政府网站。2016年,全市各单位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20024条。

2. 新闻发布会。2016年,全市各单位共举办新闻发布会308次,内容涉及经济和主要民生指标运行情况等,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142次。

3. 政务微博。2016年,全市各单位通过政务微博共发布信息219350条。

4. 政务微信。2016年,全市各单位通过政务微信共发布信息44777条。

5. 其他方式。2016年,全市各单位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电子屏、宣传栏等方式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17257条。

(二)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6年,全市各单位共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686篇,回应公众关注热点19477次,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65976次,在线访谈173次,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在线访谈97次,通过市长热线、政务专线、对外服务窗口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44942次。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 行政运行清单

根据《云南省推行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办发(2015)13号)要求,昆明市于2015年10月9日,正式启动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将行政职权划分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类别的行政职权(即9+X)等10类,并采取列明每项行政职权的行使主体、职权名称、职权类型、设定依据、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监督方式、救济途径等要素,即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一表两单"的形式梳理各部门职权。

到2015年12月底,昆明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下简称权责清单)制定工作已全部完成,昆明市政府部门中,除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市国资委、市政研室、市法制办、市金融办、市政务服务局7家部门无列入权责清单的行政职权,其余35个工作部门和4个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共梳理出行政职权6829项,责任事项共5.7万余项。此外,昆明市地税局、市国安局、市气象局3个部门121项权责清单已由其上级部门统一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核确认,一并纳入到昆明市的权责清单进行公布。

2. 财政资金

(1)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预决算草案后,及时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上公开了《昆明市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附表;2016年,按《昆明市市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规定,市本级104个部门和7个开发区公开了本部门2016年度的部门预算信息;按《昆明市市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规定,经统计汇总并报请市政府审定后,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上公开了市级“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数,由市级各部门负责公开了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并按要求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进行了公开。

(2)财政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 在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昆明市2015年度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后,及时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上公开了市级财政总决算相关信息;市本级各部门的部门决算(除涉密信息外)均在同级财政批复决算后,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本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公开;根据省厅返回的部门决算数据整理拟公开数据及表格,报请市政府批准市级“三公”经费决算公开事项后,根据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批复意见,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上公开了2015年度市级“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并按要求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进行了公开。

(3)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昆明市财政局公开了涉及昆明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的《管理暂行办法》、《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暂行实施细则》、《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方案》、《在公共服务领域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等政策制度,以及上级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政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制度。主动公开了PPP工作推进情况、工作动态、工作举措,以及PPP项目征集、申报、备选、入选试点项目等相关信息。

3. 公共资源配置

(1)保障性住房

为加强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保障性住房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对保障性住房从项目建设、保障分配到后续管理的全过程管理,以及保障性住房房源、保障对象、建设过程、分配过程和分配结果等信息的公平、公开、公正。发布了2016年及以前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及竣工信息519条,涉及城镇保障性住房项目519个,城镇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法规110篇,通知通告信息76条,专题报道326条,摇号结果9批次128条。

(2)征地、土地供应、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发布土地招牌挂公告99项、土地交易及转让结果公示252项、划拨用地公示7项、土地供应信息5项、闲置用地公示1项,矿业权交易公示8项。此外,国土资源局2016年我局通过网站公开征地听证材料、征地告知书、征地批复等信息共计182项。

(3)房屋征收和补偿

昆明市印发了《昆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指导意见》和《昆明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指导意见》,明确了各县(区)政府为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用于产权调换的房源等信息以及被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分户初步评估结果等信息的公开主体,两份文件是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市房屋征收、拆迁工作的政策指导文件,已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4)公共资源交易

按照《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要求,昆明市开展公共服务平台、交易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三大平台的公共资源交易网融合,以开放的接口协议互相推送数据,实现了分类清晰、功能互补、互联互通的目的,形成了“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的新格局。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布工程建设招标公告4798条,中标公告4018条;政府采购招标公告1562条,结果公示1188条;土地矿权招拍挂公告55条,结果公示43条;产权交易招拍挂公告21条,结果公示6条。全市利用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了工程建设项目3926个共4318个标段的招投标,有21496家次企业参与投标,成交额267.1亿元,工程中标价与拦标价下降12.79%,节约投资约39.17亿元;政府采购项目1038个共1450个标包,有6267家次企业参与竞标,成交额517.7亿元,政府采购成交价比预算价下降6.2%,为财政节约预算资金约34.02亿元;土地使用权完成104宗地块的交易,成交额67.54亿元。

昆明市利用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采集注册了15162个交易活动各方主体(包括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等)的基本信息及其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质量、安全等信息数据,并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联动,对有违规违法及不诚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和个人,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禁止参与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效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人,对违法参与投标的各方主体进行监管,有效打击围标串标、资质作假等违法行为,对招投标各参与主体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教育。

(5)国有资产

一是市国资委依法依规公开监管的国有企业整体运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公开了监管企业半年、全年的各项经济指标。对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及时公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在《昆明国资通讯》上刊登了昆明市国资委监管企业2015年度考核情况。二是推动监管企业产权交易的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企业国有资产转让通过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网站公开披露转让信息,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步公开披露。推动市属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增资扩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连续三期在《昆明日报》上推出“推动国有企业健康运行——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功能作用”专栏系列报道,报道了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取得的新突破、新成果和新经验。三是及时公开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重要人事变动等信息。在2016年每期《昆明国资通讯》中均公开监管企业的干部任免动态。四是依法依规公开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研究制定推进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意见,指导监管企业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强化内容保障。

4. 重大项目建设

围绕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的全过程,梳理出项目审批、报建、招投标、监管等方面8个信息公开环节,整合原公开渠道在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开设“昆明市重大建设项目专题”栏目,全面公开年度全市重大项目名单。2016年1-10月,261项市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563.2亿元, 占年度计划的66%。其中,计划实施重点基础设施项目110项,年初计划完成投资468.2亿元,1-10月完成投资317.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0亿元),占年度计划的67.8%;新开工33项,已开工17项,开工率51.5%。计划实施市级重点产业投资项目100项,计划投资382.4亿元,1-10月完成投资245.97亿元 (较上年同期减少1.73亿元),占年度计划的64.3%;新开工25项,已开工11项,开工率44%。

5. 公共服务

(1)社会保险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要求,全面实施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社会保险待遇稳步提高,覆盖面不断扩大。2016年昆明市完成社会保险参保登记632万人,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49.55万人、143.71万人、94.95万人、107万人、86.87万人。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209.02万人和383.1万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统筹平均支付率分别达到81.19%和64.87%。全市累计发行社会保障卡618.3万张,覆盖全市93%的常住人口。深化“六个严禁”专项整治,认真开展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工作,昆明市滚存结余社保基金287.41亿元,定期存款比去年同期增加13.44亿元。数据均通过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

(2)社会救助

昆明市民政局今年在门户网站新建了社会救助信息公开专栏,按政策文件、低保标准、低保申请、资金信息分类组织发布社会保障信息,重点公开了救助类型、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内容。同时,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公开了2016年以来昆明市灾情及救灾工作开展情况。目前,社会各界及公众可通过访问民政局门户网站,了解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相关情况,极大提升了社会救助政策知晓率,保障了困难群众享受社会救助政策的权益。

同时,昆明市民政局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主动公开信息1062条,其中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1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739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25条

(3)教育方面

昆明市教育局公开了教育督导、全面改薄、市属中小学财务、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招生考试、随迁子女入学、教师招聘、教师资格考试等方面信息。全年共发布了县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督导评估结果通报、全市和十四个县(市、区)全面改薄进展情况、市教育局机关及市属学校(单位)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和部门预算情况、全市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报、2016年教师资格证认定和中央特岗计划招聘公告、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普通高中录取各阶段分数线及相关政策、随迁子女入学须知等42项通知公告。

(4)医疗卫生

2016年,昆明市卫生计生委通过昆明电视台、昆明日报等媒介发布分级诊疗、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全面两孩政策、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新闻报道52条;召开“滇医通”网上预约诊疗信息系统上线新闻发布会,为大众就医提供便利;加强民生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开展“全员首问服务制”,主动接受市民监督和举报,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正风肃纪。

(5)文化服务

2016年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门户网站对外公示信息2191条。微信平台自2013年11月开通以来,现已拥有粉丝4511人,每天发布信息3至6条,今年推送信息达1088条。政务微博粉丝1892人,今年发布信息1257条。通过中国文化报、中国体育报、云南日报、春城晚报、昆明日报等媒体公开报道信息231篇。信息内容准确、及时、全面。

(6)推进扶贫攻坚信息公开

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资金、革命老区专项资金、扶贫成效、贫困退出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市扶贫办在门户网站公开了省市下达的扶贫款项及“三公”经费情况,发布各类扶贫信息447条。及时公开社会帮扶信息,形成全社会参与扶贫济困的良好氛围。

6. 公共监管

(1)环境保护

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在局网站、昆明日报等网络媒体上适时发布AQI(空气质量指数)及空气质量等级等空气质量信息。2016年6月组织召开了"2015年昆明市环境状况公报"新闻通报会,对外公布了《2015昆明市环境状况公报》;2016年9月21日,召开“滇池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2015年度考核结果宣传工作”媒体座谈会;9月26日,邀请媒体记者到捞鱼河湿地和昆明市第七、八水质净化厂进行现场采访;9月29日,邀请媒体对滇池周边海尾社区、海晏社区居住村民、渔民进行现场走访。昆明市环保局开通“昆明市环保局”官方微博、“昆明环保”微信平台,并与全国同步开通了“12369环保举报”微信平台。截止2016年11月底,发布微博内容3269条,转交相关部门投诉400余件,回复网民问题400余条,有粉丝12万余人;“昆明环保”微信平台2015年6月开通以来已发布125条;“12369环保举报”微信平台2015年6月开通以来接到投诉181条,回复网民181条,办结率100%。并按上级环境部门要求,开设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发布信息23条。

(2)安全生产

昆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昆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共公开安全生产信息669条,微博发布信息1440条。2016年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和市政务局网站共发布12期行政许可公告;10次公告公布79家达到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名单;17次公告注销61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此外,利用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各级各部门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全市共发放宣传资料36万份;组织安全生产演讲比赛2619场次,参加比赛人数1.5万人;在各类媒体播放安全视频超过50余万次,重点报道40余期,发送公益短信75万条。

(3)食品药品安全

2016年,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昆明市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公示9期,换发《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公示名单12期,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信息6条,医疗器械各类管理通知公告12条,发布招考信息、药师协理注册、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考试等有关通知9条,全年在政务网上发布监管信息1400余篇。在重点工作通报网站上发布109条、在重要事项公示网站上发布22条,没有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此外,在网站公开了端午节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开展情况,发布2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及时公告抽检合格与不合格样品批次;特别针对节令食品开展监督检查,2016年对49批次粽子、190批中秋月饼进行了监督检验,并通过省市媒体公布了检验合格及不合格粽子、月饼的批次、生产厂家名称,并经过媒体向社会发布了安全消费提示。

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全市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36件。其中,当面申请188件,传真申请20件,网络申请36件,信函申请192件。按时办结412件,与申请人沟通延期办结24件,共计436件。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436件,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159件,同意公开182件,同意部分公开38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25件,申请信息不存在9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5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9件,不同意公开9件。在不同意公开的9件中,涉及国家秘密1件,涉及商业秘密1件,涉及个人隐私5件,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0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2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0件。 

2016年,全市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共计4万元。

四、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全市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31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1件,被依法纠错0件,其他情形10件。

全市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诉讼103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58件,被依法纠错1件,其他情形44件。

五、 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从总体上看,一年以来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仍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仍存在设置不统一、专职人员少、基层工作力量薄弱等问题,制约了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仍需深化。全市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虽已按要求主动公开,但公开的范围仍然不够广,公开内容及质量与广大群众的期望仍有较大的差距。2017年,在全面推进公开的同时,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落实机构编制,明确职责职能,增加经费投入,真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场所、有经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足发展。

(二)着力重点领域,深化公开内容

根据国家和云南省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就业、财政审计、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价格和收费、信用等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同时,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信息、公共资源配置信息、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共服务信息、国有企业信息、环境保护信息、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三)加大政策解读、热点回应力度,提高政民互动

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要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做到政策文件和解读方案与文稿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加强议题设置,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组织专家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回应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附件:昆明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x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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