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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2016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红河州人民政府         2016-12-29 11: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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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红河州政府办公室紧扣云办发〔2016〕34号等文件精神,出台了《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州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红办发〔2016〕91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红政办发〔2016〕78号)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函〔2016〕12号)文件,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形式,切实推进2016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关于开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如下:

一、 推进2016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全面推进权责清单公开。全州13县市权责清单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州级政府部门保留外部行政权力事项5958项,与外部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46669项、“追责情形”45939项。截止2016年12月20日,州本级共保留行政许可项目171项,子项89项,比2013年的441项减少270项,非行政许可项目全部取消,精简率达到61.2%。印发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州级31家单位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范围,13县市也全面铺开监管改革工作。州级31家政府部门共梳理随机抽查事项275项,其中市场监管执法检查事项206项,其他行政执法事项69项;13县共梳理随机抽查事项4151项,其中有339个县市政府部门梳理随机抽查事项3281项,市场监管执法检查事项2391项,其他行政执法事项890项;133个乡镇梳理随机抽查事项871项,市场监管执法检查事项463项,其他行政执法事项408项。

二是实行“阳光执法”,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及时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防疫、食品药品、住房建设、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社会信用、交通运输、旅游市场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安全生产方面,共受理、办理、办结各类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152件,行政审批事项按时办结率100%,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服务指南和有关申报情况通报31件,采用互联网“网上竞价+随机抽取”的方式,公开选取采购了“开展非煤矿山采掘施工企业专项检查”的安全服务机构。生态环境方面,举行了异龙湖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听证会,在环保官方网站公开红河州环境空气质量报告,环境监测、环境监察、异龙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等信息57条;发布县市环境保护相关信息465条,公示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受理情况40条,批准项目公告39条,公示121条;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12条,行政处罚信息17条。卫生防疫方面,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在州卫生计生委网站发布分级诊疗、全面放开二孩等重大政策。食品药品方面,建立食品药品风险分析研判机制,定期召开风险分析会,印发简报18期,在网站发布抽检信息公告15期、食品安全预警公告5期,公开GSP认证公示2期57户。住房建设方面,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完成13县市棚户区改造“十三五”总体规划,实施年度棚户区改造1万户,涉及10县市、31个项目,总投资32亿元,公租房分配入住65714套,分配入住率占建设任务94125套的70%,推进4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项目建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0条。城乡规划方面,通过红河州城乡规划公示栏和规划局信息网发布《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9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7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3件。国土资源方面,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共受理各类矿政、土地管理等报件 474件(其中土地101件,矿政373件),办结 474件,办结率100%;受理投资审批153件、审批通过104件、办理中51件。在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国土资源管理各类信息423条,通知公告182条。产品质量方面,发布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州战略的意见》、《红河州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等文件,及时公开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监管工作,共查处质量违法案件49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6件。知识产权方面,大力开展知识产权相关信息公开,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等文件60余件。社会信用方面,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工商局门户网站为公开平台,立案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总数27件,案值16万元,罚没金额27万元,27件案件被处罚者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信息均予以公示;同时共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案件170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进行公示40件;企业注册、备案股权出质、动产抵押三项信息公示稳步推进,共办理股权出质设立、注销、变更登记240户;办理动产抵押登记41户,拦截失信人员59件,信用约束企业3件。

三是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搭建了集行政审批网上咨询、申报、受理、预审、办理监督、投诉等功能的“一网办”网上办事大厅,实现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信息互通共享,打造“一网式”政务直通车,做到“一张网”办百事。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客户端等相统一的便民服务平台,网上申报179件,按时办结率100%;审批投资项目68件,按时办结率100%。搭建“一网批”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进投资项目“进中心、一网批”政务服务模式,实现投资项目审批国家、省、州、县四级联动,共登记投资项目153个,事项审批1574件,按时办结率 100%。以“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为突破口,采取全部网上入驻和部分实体入驻两种方式,打造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网上入驻机构共2204家,发布采购项目公告416个,公开选取项目332个,签约332个。全面放开落户条件、不设任何门槛的户口迁移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口落户红河州。制定了《红河州公安机关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试行)》,建立居住证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统筹配套改革,实现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同等化待遇的政策。

(二)围绕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紧密结合“三去一降一补”即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经济工作总要求,出台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项重点任务政策及措施,并以稳定市场预期为目标,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实施意见》等10余件“双创”政策文件,加速红河州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努力建设农业科技园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等创业创新。州委制定“13611”产业发展工作思路,包含了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以培养新兴产业实现结构调整新突破,并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体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在州政府门户网站开设“2014年以来红河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重要文件政策汇编”专栏,分稳增长类16条、调结构类6条、惠民生类8条及促改革类12条共四个类别共42条政策进行解读和汇总,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

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方面,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5号),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由国务院统一制定发布。试点地区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牵头汇总、审查形成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行版),提出拟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未纳入试点的地区,仍然实行现行管理模式。由于云南省未列为试点省,红河州尚未开展此项工作。强化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推进以铁路、高速公路等“五网”项目建设,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审批、核准、备案等信息的公开,召开重点项目建设协商会,以问题为导向,抓好工程建设进度,并做好项目稽察、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在州发改委门户网站“红河州重大建设项目专栏” 公开信息32条次;在州财政局门户网站开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栏”,公开PPP项目试点建设、项目采购及具体实施情况等相关政策及项目信息,共公开PPP相关政策21项,完成项目推介23个,公开项目进展情况6项。深化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云政办﹝2015﹞73号发)要求,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整合了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和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处置等工作,实现了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制定了《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征集办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诚信制度等法规,完善进场交易规则,规范工作流程。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云政办﹝2015﹞73号发)公开交易目录,工程建设类项目15个类别,政府采购A类共38项、B类共41项,国有产交易类项目共4项,以及罚没财物处置类项目2个类别。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主动公开发布政策法规、招标公告等各类信息12873条。州住建局网站开设政策法规专栏,及时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政策等政策法规。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定期发布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及运行分析报告,全面公开缴存、提取、使用等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及财务数据、增值收益使用情况等信息。州国土资源局网站定期公开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土地供应全过程信息,做到了“应公开,全公开”。大力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中央、省有关税费改革、税费优惠与减免政策规定,召开了全州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做好资源税改革及免收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公开。通过财政局网站对22户融资平台公司、2户政策性经营公司、7户经营性企业、2户经营类事业单位的国有资本管理、经营运营、资产保值增值等向社会公布。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定价目录(2015年)的通知》要求,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并从6月1日起降低和免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州发改委门户网站开设“价格与收费”专栏,公开涉及价格与收费信息98条次,开展全州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接受社会监督。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一是大力公开扶贫攻坚信息。按照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有关要求,利用扶贫门户网站和“脱贫攻坚在行动”微信平台,以扶贫政策、扶贫措施、扶贫成效、贫困脱贫计划、贫困户退出等信息为公开工作的重点,开展精准脱贫攻坚行动计划挂图作战工作,形成了“电视有画面、广播有声音、报刊有文章、网络有信息”的脱贫攻坚信息公开格局,公开扶贫工作信息966条,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提高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是大力公开社会救助信息。在红河州民政局门户网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信息,全面实行救助实施过程公开,加大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的公开力度。根据《红河州民政局关于建立完善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衔接通报问责等制度的通知》要求,健全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定期核查制度;完善“以奖代补”和绩效评价制度,确保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和系统对接。加强城市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严格低保待遇的申请、审核、审批和动态管理制度,做到按时发放低保金。医疗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定期在红河州民政局门户网上发布全州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

三是大力公开就业创业信息。及时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加大国家和省出台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发布公务员考录等信息,设置公务员职位228个,完成公务员录取231名,招聘紧缺人才320个岗位475人,公开招聘946个岗位1307人。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全州共组织举办专场招聘会66场,提供就业岗位39109个,实现就业10685人。充分依托红河州人力资源网、红河人才网等渠道公开就业创业政策,形成集平面媒体、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网站“五位一体”的公共就业服务公开全新模式。全州共组织招聘会20场次,发放资料73384份,为25478人次提供免费服务。

四是大力公开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等信息。由住建局、国土资源局牵头,在政府网站开设棚户区改造政策法规专栏,发布棚户区改造文件60余份。对全州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情况组织检查整改,细化公开年度棚户区改造项目清单、项目建设计划任务量完成进度、安置政策和办法、安置对象和结果等信息。将农村危房改造与美丽家园建设有机结合,整合政府补助资金,做到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对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做到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和退出情况等信息全公开。

五是大力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全面公开全州13个县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开饮用水安全状况,做到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州环保局网站对全州重点湖泊、河流水污染防治尤其是异龙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信息进行持续公开,同时开设专栏公开建设项目,对环境评价报告等文件实行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每月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并对重点污染源实行挂牌督查,督促重点排污企业公开污染物排放等监测信息。

六是大力公开教育卫生领域信息。编制、公布了教育信息公开指南,重点公开教育法律法规、涉及经济、公共服务和行政许可等规范性文件,教育改革与发展计划和完成情况以及招生政策、教育收费标准、中小学教师招聘信息、学校安全、学生资助、表彰决定及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公示、校务公开等教育信息。建设好红河教育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主动公开法律法规、教育政策等教育信息268条。对全州“全面改薄”项目进行公示,竣工面积及竣工率完成良好。推进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全州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公示专栏等载体对挂号费、诊查费、住院床位费等主要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信息和药品价格信息进行公示,为就医人员提供详细的医疗服务和药品费用清单。加快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促进预约诊疗、新农合结报、计划生育证件办理等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信息的公开。公开全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汇编、制度建设、用药指标及相关政策等信息。加强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的公开,加强食品新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等相关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一是健全完善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规范州政府各类会议,并邀请有关专家及媒体列席会议,及时出台各类会议纪要并进行分解落实,督查跟进。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多方征求意见及建议,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草案,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对群众反映较大的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问题,及时组成督查组,第一时间向社会反馈情况,公开调查结果并提出整改措施,分头抓好整改落实。2016年州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州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以来,共收到建议提案474件(其中建议188件、提案286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分别交10个县市36个州级部门办理。所有建议提案已办结完毕,办结率100%、协商率100%、满意率99.6%、解决率68.8%。

二是做好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及时对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重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细化内容,分解措施,指定负责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并及时公开进展和完成情况。进行“不作为、乱作为”专题整治行动,推进自查与督查有机结合,发现问题与整改措施一起进行,并形成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布。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加大对审计结果及各被审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以公开推动审计项目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进一步加大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制定工作计划,实现每月、每季有报表、有进度跟踪、有督查措施、有整改清单。梳理稳增长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20项重大项目建设和10件惠民实事督查信息公开,下发通知分解任务,并将督查情况通报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三是深化政府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落实《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精神和省、州工作部署,在州财政局门户网站“红河州州级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展示“三公”经费及预决算信息。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进行了公开。每年政府预决算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向人大报送审批,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预算收支和预算报告均通过报纸、网络、资料汇编等方式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布。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年鉴、杂志、统计资料汇编等渠道向社会公开人大审议通过的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决算情况、预算调整情况和预算超收安排情况。不断完善转移支付办法,形成了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并向社会公开。通过各种形式公开财政内容216项,其中预决算报告公开201项、部门目录公开6项、“三公经费”报告公开9项。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一是下发《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红政办发〔2015〕194号),以及公文办理联动机制运行要求,推进政策文件、解读方案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工作。在政府网站开设“政策解读”专栏,第一时间解读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全年解读政策文件49件。州政府主要领导参加金色热线活动,在线解读重大政策、惠民工程以及群众关心的问题,提升政府公信力。

二是回应社会关切。按中央和省对政务舆情回应的工作要求,出台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明确了政务舆情回应工作职责,规范了政务舆情回应流程,多方建设政务舆情回应渠道,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健全重大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优势,第一时间发布政府重大政策信息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积极开展州级领导大接访活动,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全年开展领导接访活动9次,共接待来访群众27批71人,解决信访事项27项。

三是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强政务微博、微信、96128政务热线、移动客户端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利用新兴媒体平等交流、互动传播的特点和政府网站的互动功能,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改版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一级栏目6个,二三级栏目70多个,发布各类信息69062条,网站访问量达277万人次。加强与《云南日报》《红河日报》《云南经济日报》等党报党刊的合作,全方位宣传报道红河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强化能力建设

一是健全领导机构。成立红河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州长任组长,带头抓工作部署,将办公室下设于州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做到“人员、资金、管理”三到位,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适时关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考评与季度监测,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季度监测整改与月通报工作,并运用网上实施动态监测,促进全州信息公开常态化。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明确了州政府办公室为全州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小组,制定了《红河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对全州县市、州直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综合指导和监督检查,并对全州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综合指导和业务培训。同时,改版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推进全州政府网站的日常监测评估和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工作。

三是完善保障制度。完善了《红河州人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红河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等系列制度,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并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提升“96128”政务热线工作效能,制定了《红河州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管理实施细则》、《红河州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工作考核办法》,州县两级共有890个部门、917名联络员参与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平台运营,共转接来电6672个,转接成功率95.22%,满意率98%。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协调、监督检查、举报受理和年度报告公开等制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四是开展培训活动。加强对全体干部的政务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成功举办了2016年全州政府信息暨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共有13县市及州直55家部门共170人参加培训,增强了公开意识,有效提升了专业人员运用政务公开各项政策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五是强化督查运用。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综合考评指标体系,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坚持日常检查和定期考核相结合,以评议推动各地各部门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定时对各县市及部门门户网站、网页的监测,杜绝“僵尸网页”和“开天窗”问题。政务公开工作在绩效考核体系中所占分值权重为4%,通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综合考评这一指挥棒,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有规划、实施有措施、工作有督促。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目前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机构职责、领导分工、办事流程、工作动态、县市信息等,对大量的政策法规性文件、信息资料的整理、加工还有待梳理和挖掘。公开的程序也不规范,存在着公开内容只是事务性的、程序性的公开,基本上是办事结果公开多,办事程序、决策公开少;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

二是工作开展不平衡。少数单位不能按照时间要求进行信息公开和梳理,部分单位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态度不积极,未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时效性达不到要求。从督查和网上监测的情况来看,工作开展不平衡,有些垂直单位政府信息发布更新慢,存在部分公开重点单位信息发布量为零的情况。

三是公开方式不规范。部分单位项目填写不全,比较普遍的是缺少“内容描述”、“公开时限”和“公开形式”。网上公开政务信息不规范,公开内容和公开栏目不一致,信息未实时发布,有在季度监测反馈后和考评前集中补发的情况,信息公开未能常态化。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不断加大对年度公开要点工作的抽查及监测力度。梳理牵头及责任单位,以问题为导向制定清单,不定期进行现场抽查,督促牵头单位按进度落实任务。同时加大在线监测力度,要求有关涉事部门及时整改到位,确保2017年全州政府网站不被通报。

二是建立基于大数据的综合政务信息平台。加强针对大数据的战略规划研究和基础设施建设,制定规范的大数据技术运用和管理标准,整合国土、交通、社保、医疗、教育等公共信息资源,以及投资、生产、消费等经济领域数据,实现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明确政府数据开放领域,制定详细的政府数据开放目录,开展政府数据开放的试点工作,规范、有序的推动政府数据向企业、社会开放,促进数据资源的有效开发、应用和创新。加快建立统一的互联网政务信息大数据平台,推进大数据与网上办事大厅、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等相结合,开展针对对企业和公众的分级分类信息推送和业务办理,推进政务服务模式创新。

三是建设基于新媒体的政民互动新渠道。在传统公告栏、报纸、广播、电视台等媒介资源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政务微博、微信发布、政务APP等移动客户端应用,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重大关切的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利用维基技术、开源生产、云端架构等新兴信息技术的互动和协作功能,逐步形成开放、互动、协同的政务公开新业态,构建基于用户需求的定制化的信息公开方式。加强对政务微博、微信、播客、SNS等新兴载体的审核登记,制定完善的管理办法,确保新兴政务公开平台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四是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在政府网站及时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对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主动在政府网站予以回应。继续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监督考核制度措施,做好政府网站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确保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获得便利的在线服务,确保链接正确有效、网站安全平稳运行。

附件:红河州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表.doc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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