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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省国土资源厅         2019-12-24 19: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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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现将云南省国土资源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布如下。

一、概况

2017年,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精神,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围绕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等方面,不断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内容,继续深化国土资源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法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继续加强对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考核力度,切实维护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切实抓好征地信息公开。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完善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的通知》(云政办明电﹝2017﹞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省国土资源厅于2017年5月完成了“云南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开发建设和试运行工作,下发了《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省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全面运行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95号),云南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于6月1日正式运行。省国土资源厅就系统的使用、维护、运行等组织全省国土资源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了进行视频培训,共计培训1484人次。云南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系统主要由批前、批准和批后信息发布、相关法律法规和征地补偿标准公开、征地信息自助查询等五类功能模块组成,投入使用后,各地征地批前、批后相关征地信息统一在云南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的征地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发布,实现了全省征地信息“统一发布、自助查询、实时监管”三大功能。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共主动公开征地信息1503条,平台总访问量31268人次,有效提升了云南省征地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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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着力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信息公开。制定印发《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170号),进一步明确矿产资源管理政务信息公开的程序、方式等,并将矿产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矿业权年度出让计划审批结果等集体决策事项,依法吊销、注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等涉及矿业权人利益的重要管理事项等列为应当主动公开的事项,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本单位在矿产资源管理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17年以来,一是及时将《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完善矿业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6个重要政策性、规范性文件在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全文刊载。二是按照矿业权管理相关规定,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或厅门户网站上对涉及矿业权挂牌出让、划定矿区范围、扩大矿区范围变更、勘查(开采)矿种变更、矿业权转让等业务的审批情况进行公示公开。三是在厅门户网站有关栏目滚动发布矿业权到期预警公告、勘查实施方案(开发利用方案)评审结果等信息。四是建立有效期内矿业权基本信息公告制度,在厅门户网站及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同步发布了2017年度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发证的有效期内矿业权基本信息公示。五是全面完成全省历年来关闭退出的576个煤矿所涉及540本采矿许可证依法吊销(注销)公告工作。

(三)积极公开降低企业用地政策。为深化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贯彻执行《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云政发〔2017〕50号),进一步健全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降低工业用地成本。2017年9月19日,省国土资源厅印发了《关于推行工业用地先租后让等供应方式的实施意见》(云国土资〔2017〕242号),并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发布。

(四)主动发布土地供应计划。根据《关于部署运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通知》和《关于运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加强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监管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各地发布的供地计划、出让公告和成交公示等信息,均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上报,并批转到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截至2017年12月31日,根据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统计,全省2017年度共发布供应计划54条、出让公告1167条、其他公告87条、成交公示2804条。同时,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各地通过本部门网站和报刊等方式,发布了本地最新的基准地价等信息。

(五)认真做好权责清单执行及公开。省国土资源厅是第一批推行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省级10部门之一。厅党组高度重视,各有关处室认真抓落实,指定专人负责,清理填写权力清单相关表格,做到不漏项、不缺项,并按时报送,通过技术链接省国土资源厅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事项共108项。2017年1月,按照《地方行政许可事项通用参考目录》,经审定并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15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事项调后共110项。为保证权责清单信息的准确性,2017年4月,省国土资源厅申请调整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中电话投诉和信函投诉要素内容。严格执行公布后的权责清单,并按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实行动态管理和维护。

(六)扎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和安排,清理并上报随机抽查事项。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并公布随机抽查事项14项后,省国土厅迅速在门户网站公布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同时,建立由70余人组成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1万余个市场主体组成的监管对象名录库,印发了《云南省国土资源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开发调试随机抽查软件,健全随机抽查条件。2017年,各业务处室按照《实施细则》,全面开展了随机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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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有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按照国务院、省人民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 技术体系建设要求,构建政务服务“一张网”,推动政务服务信息系统整合与数据共享,实现“一号受理、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省国土资源厅积极配合省政府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建设,开展一系列研究与开发工作,并主动协调相关接口开发和二级页面建设。一是完成国土资源政务服务网上大厅事项梳理。通过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依据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建设要求,积极开展行政许可等行政职权、内部审批、公共管理服务事项的梳理,依据事项办理深度等情况进行事项信息录入、登记。为满足与电子政务平台接入需要,梳理了省国土厅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审批事项与厅电子政务审批平台事项对照关系,共梳理行政许可类事项 15项,其他行政职权事项 95项,内部审批事项5项,公共服务管理类事项4项。二是积极推进国土资源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建设。政务服务网上大厅采用集中建设、自主开发,主动接入省政府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的模式。在省厅集中建设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系统,自主开发网上大厅各模块,依据省政府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数据接口进行接入。横向上实现与省政府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系统的无缝对接;纵向上实现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电子政务平台与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系统的数据交互。

(八)有序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及时上报行政审批中涉及中介服务事项的基本情况,第一批清理规范了中介服务事项共13项,第二批清理规范了中介服务事项1项,第三批规范了中介服务事项4项,已经省人民政府云政发〔2017〕52号等文件发布,及时印发了贯彻落实省政府决定的通知和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明确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重要性,分类提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管理要求。2017年5月,再取消1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以上信息均在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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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及时公开发布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2017年省国土资源在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开发布规范性文件17件。在“法律法规”栏目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30件。开展了“放管服”改革及生态文件建设涉及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已上报省法制办,待审查通过后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2017年11月,拟废止《云南省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实施办法》等文件,省国土资源厅在门户网站全文发布,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废止的情况也将通过门户网站发布。

(十)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 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减少开支。厅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管理,印发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各项规定,明确“三公”经费管理工作责任,做到“三公”管理人人有责。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树立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在保证正常工作开展的前提下,进一步挖掘节约潜力,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确保每年“三公”经费支出较前一年有所下降,取得明显成效。省国土厅2017年 “三公”经费开支44.64万元(其中:出国经费:12.21万元,公务接待费:12.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4万元),2016年开支106.8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经费49.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46万元,公务接待费21.55万元)。

2. 因公出国情况。2017年,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因公临时出国(境)出访团组共3个,2个自组团、1个培训团。团组情况:法国意大利土地保护利用及开发交流团,参团人员4人;澳大利亚、新西兰国土规划及矿政管理交流团,参团人员4人;澳大利亚矿山环境保护和矿产资源管理培训团,参团人员8人。2017年出访的团组数比2016年少2个。

3. 2017年部门预算执行和信息公开情况。2017年省国土厅部门预算经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后由省财政厅批复下达,2017年省财政批复厅本级当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资金37,723.98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的支出7,361.87万元,收费成本补偿1,50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支出28,862.11万元,年度中调整“云南省异地扶贫搬迁点补助金费”15,000.00万元为对下转移支付,年终清算调整增加基本支出预算1,804.71万元,2017年厅本级实际应执行预算24,528.69万元。省财政厅下达云南省国土资源厅2017年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77,868.89万元,年中调整追加“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57,700.00万元和中央补助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10亿元,追加中央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经费52,600.00万元,加上“云南省异地扶贫搬迁前期工作经费”15,000.00万元,部门应执行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303,168.89万元。全年应执行厅本级与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327,697.58万元,实际执行324,553.28万元,预算执行进度为99.04%。与2016年部门预算执行进度93%相比较略有提高。根据省财政四季度资金拨付使用情况,按照预算公开相关要求,2017年部门预算和每季度预算执行情况已在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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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助推国土资源政务公开的重要作用。通过厅门户网站升级改版,本年度网站访问量达235万多次,共发布信息4182条,内容涵盖了国土资源管理相关的土地、矿产、地质环境等各类政务信息。设置了建设用地审批、省级发证矿业权审批业务办理进度查询专栏,2017年发布查询信息66345条;向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各类报盘系统、表格和软件的下载服务;部署了地质资料信息集群化共享服务平台和重要地质钻孔数据服务平台,已发布地质资料目录信息11781条、成果地质资料12690份和23500个钻孔数据提供网上查询。切实维护了国土资源服务对象的知情权,提升了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便民为民、公开透明的部门形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设置了依申请公开制度,以满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2017年省国土资源厅收到30件(2016年为17件)依申请信息公开,比2016年增加13件,其中网上申请8件、书面申请22件,3件申请公开矿产信息、24件申请公开土地征收批复信息、1件涉及棚户区改造安置供应计划信息、1件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信息、1件涉及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申请中,有2件被驳回,其中1件系重复申请提交,1件申请公开的对象有误且属于咨询范畴。申请人数50人,都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实质性审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的范围,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向申请人或者社会公开。2017年完成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30件,依申请公开办结率100%。没有收到不满意的情况反馈。

2017年,办结申请投诉人通过省投资审批中心窗口申请的咨询、投诉件18件,主要涉及不动产登记、矿产私挖乱产、非法占地等方面。还承担了大量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利害关系人对矿业权登记信息、查封冻结信息、档案资料等的查询、调阅、复制、出具说明等工作,全年办理总量为180余项(次)。厅机关相关处室密切配合,形成了申请资格审查和办理的制度、规程,确保及时、准确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省国土资源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专门成立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厅领导担任组长。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保障民众享有知情权,厅领导亲自安排落实依申请公开事项,明确相关工作职责,对应公开的信息主动公开。按照《条例》和《规定》及时登记审核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受理答复工作中,省国土资源厅进一步拓宽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进一步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有关记录进行保存备查。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尽量取得申请人的理解。在答复申请时,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受理申请公开事项申请后,省国土资源厅对依申请公开事项认真梳理、分析研究、分类处理,对于不同情况的依申请公开事项,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形成书面意见并在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以内答复申请人,2017年没有超时限答复的情况。属于申请内容不明确、信息不完整的,当场予以更正或及时通过电话沟通;属于信息不存在的,出具信息不存在的书面告知书;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出具书面意见回复,并对如何在公开过的门户网站上信息检索查询流程再次进行解释说明;属于部分公开范围的,出具书面意见回复,并对不能公开部分加以说明;属于不予公开范围及不属于受理机关掌握范围的,及时通过电话沟通解释,并进行书面告知。同时,2017年,按照国土资源部要求,规范了答复文书样式。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一是行政复议受理情况。上年结转行政复议1件,2017年我厅新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件。经审查,2017年新收的行政复议3件属于我厅受理的范围,作出责令书面回复决定3件;不属于我厅受理的范围1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有1件正在审理当中。二是行政复议答复案件情况。2015-2016年结转行政复议答复11件,2017年新收行政答复6件,依照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作了行政答复后,其中, 驳回复议申请3件;申请人要求撤回申请,终止审理决定1件;不予受理1件;现有12件正在审理中(中止)。三是行政应诉案件情况。上年结转行政应诉5件,2017年新收8件行政应诉案件,其中,驳回原告起诉5件,二审撤销一审裁定,指令一审继续审理2 件;准予以撤诉1 件;裁定退还1 件;裁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件;正在审理3件。四是2017年省国土资源厅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案件2件。另外,还对14件信访案件作出了法律意见及建议。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依申请公开答复程序不够规范,存在答复内容不够完善的情况。相关工作制度还不够健全,如何有效地办理依申请公开、流程如何设计更为科学,还需要进一步探讨。二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从原来“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尚需要一定的过程,加之国土资源监管对象尤为复杂,就土地使用者而言,就有机关、军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多种类型,且数量相当庞大。如何实现有效的监管工作,需加强省、州、县三级口径上的统一,同时急需审改办等部门的指导帮助。三是行政审批事项需进一步精简。省国土资源厅在保留的15项行政许可事项中,目前已按程序报请再取消1项,冻结审批2项,委托下放矿业权审批9个子项。同时,国家层面也着手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并且明确对下放的审批权原则上不得再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总量上较为稳定,仅在审批层级上有重心转移。因此,行政审批事项在下放的同时,还要进一步精简,切实取消和冻结一批审批事项。四是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还存在不全面、不及时的情况,历史数据有待补录,各级信息员的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保持优良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加强与省审改办、省投资审批中心的沟通协调,保障审批工作快速高效,努力使服务水平提高到一个新台阶,着力构建高效、快捷、廉政、服务一流的国土窗口。

二是深入学习“放管服”改革的精神,加强落实“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特别是规范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制定监管标准、执法监督、督促检查下级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上来,制定行业检查标准和分级分类监管标准,实现“双随机”监管全覆盖。

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方便群众对所需政府信息及时提出申请,省国土厅将采取邮寄、电子邮件、依申请公开网上平台及现场多种方式受理,并根据申请人的需求通过电子邮件及邮寄等方式回复。同时,督促州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一步利用网络、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载体,主动向社会公开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政府信息。

四是进一步规范征地信息公开工作,适时组织全省业务人员培训,督促指导市、县国土资源局及时应用省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征地信息,畅通公开渠道,规范公开内容,更好地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五是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积极推进决策、执行和落实公开,办好厅门户网站征地信息公开专栏,切实做好地质灾害信息发布工作,继续做好土地市场和矿业权市场信息公开,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信息公开,认真做好国土资源统计数据信息公开,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着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六、相关说明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联系人及电话:和廷军 0871-65747313。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3月16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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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刘佳晨 审核人:和廷军  填报人:张力 贾奇男 郭岸英                   

联系电话:0871-65747313   填报日期: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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