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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保山市人民政府         2019-12-25 17: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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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8〕3号)要求,保山市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委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报告。报告对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措施。现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7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7〕85号)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做好相关工作,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秘书长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由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对政府网站建设和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制发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全面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细则的通知》(保政办发〔2017〕41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7〕48号)文件,通过层层压实责任、细化日常监管、强化业务指导,推动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二)基层政务公开取得新成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要求,以实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为契机,成立了基层政务公开试点领导小组,出台了《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围绕试点内容,细化权责清单,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通过开展社会评价或第三方评估,广泛收集公众意见,改进工作,公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大幅提升。

(三)网站集约化水平再上新台阶。遵循“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分级管理、统一监管”原则,对全市290家政府网站进行整合,保留市、县(市、区)门户网站6家、政府网站17家,建成了形式、技术、功能、结构统一,信息共享的多层级政府门户网站集群系统。去年7月5日在全国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业务研讨会上,我市的做法在会上作了介绍并在国务院及省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刊登。

(四)信息公开工作了得新进展。一是强化资金保障。去年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75万元,较2016年增加45万元。全市累计投入经费197.89万元。二是强化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网站开通关停审核、信息发布、保密审核、互动交流、常态化监测等一系列制度机制,把信息公开审核与公文运转、信息发布、会议办理等程序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发布信息的同时做到保守国家秘密。三是强化平台建设。对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升级,聘请第三方对市直部门、县(市、区)网进行检测管理,最大限度提高市政府门户网的运行效率。四是强化新媒体运用。加强政务微信、微博的建设和管理,加强“96128”政务信息查询电话管理,确保热线电话有人接、能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去年通过政府及部门网站、政府公报(政报)、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微信以及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6669条。

(一)分渠道公开情况

1.政府及部门网站:通过政府(部门)网站发布信息174679条,比2016年123481条增长41.46%,其中:市级发布67920条,各县(市、区)发布106759条。

2.政府公报(政报):通过政府公报(政报)公开重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人事任免、表彰等相关信息,其中:《保山市人民政府公报》全年出版6期,发行6000份,刊载信息70条。

3.新闻发布会:召开新闻发布会26场,其中:市级召开3场,各县(市、区)召开23场。

4.政务微博微信:通过政务微博发布6032条、政务微信发布13824条,其中:市级发布微博3722条、微信6728条,各县(市、区)发布微博2310条、微信7096条。

5.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转接“96128”电话1055次,转接成功774次,转接成功率89.17%,用户满意率为97.8%;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方式公开52064条。

(二)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1.围绕深化改革强化公开。一是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信息公开。在各级政府门户网开设“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栏目,公开企业领导管理、经济运行、业绩考核、重组与资本运营、监事会等信息106条。二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整合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农业信息网、保山数字乡村网等网站资源,公开强农惠农政策信息619条。同时,将信息推送至保山新闻网、手机“三农通”平台,做到网上有信息、手机上有宣传、广播有声音、电视有画面。三是推进财税改革信息公开。对财税改革的组织领导、改革思路、改革情况、辐射范围等内容进行公示,为营改增企业纳税人培训6场730人次,确定增值税代征点17个,设置窗口47个。全市各办税服务厅都设置了“办税指引”“标示牌”“营改增咨询台”。开通了“绿色通道”,得到纳税人的好评。

2.围绕经济发展强化公开。一是加强预期引导。及时公开重大政策措施及落实情况;按月度、季度发布国民经济运行情况,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按月公开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公开年度审计计划、审计结果、检查清单等信息,公开审计结果16条。二是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公布财政预决算信息2433条、三公经费信息435条。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和清单,取消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63项,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11项。定期公开税制改革和减免税政策措施,发放税费政策整理汇编宣传册6000余份,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6场次,与重点民营企业面对面座谈120多户,接受咨询2500多人次,上门服务34户。三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开设“重大建设”主栏目和3个子栏目,加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受理投资项目2658个,其中:审批类2147个、核准类29个、备案类482个,总投资3964.04亿元。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10757条,交易项目2450个,成交金额达293.92亿元,电子化交易项目数位列全省第二。四是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中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栏,公开PPP项目有关法律、政策文件、项目进展等信息32条,组织开展PPP政策解读培训会议1次,对纳入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的102个项目进行公开。

3.围绕民生改善强化公开。一是推进精准扶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公开扶贫信息453条,解读扶贫政策23条,回复反馈领导信箱24条,向媒体报送脱贫攻坚信息1200多条,向省扶贫办报送110条。开设“民政信息公开”栏目,公开民政信息简报100期,部门动态488条,通知、公告、殡葬管理等信息195条。二是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发布了《2016年保山市环境状况公报》,公开了全市重点排污单位(企业)名录和环境污染投诉服务热线“12369”,确保服务电话24小时畅通;公开中心城市实时空气质量指数、主要河流水质监测状况月报、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月报和季报;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文件;发布水利方面信息208条,河长制信息17条、水生态文明建设信息16条。三是推进教育卫生计生信息公开。教育领域,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录取分数线和录取结果,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全市学校均公开决算信息、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监督举报电话。卫生计生领域,公开卫生监督职能法律法规20条,解读《保山市分级诊疗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17次;发布医疗卫生单位预决算信息18条,卫生计生行政许可事项98期,行政处罚信息2次,院务公开、传染病防控等信息800余条。四是推进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开。加大房地产市场、棚户区改造、住房公积金、农村危房改造等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土地交易信息219条、征地信息34条;商品房预售信息57条,解答网友咨询、投诉和政策解读42条(次);公开保障性住房房源及分配信息23448套、申请人信息25840户,发布各类信息420余条,回复咨询80余人次;公开棚户区改造各类信息300余条,农危改信息320余条,回复咨询投诉70余起。

4.围绕政务服务强化公开。一是扎实推进事项梳理入库工作。梳理录入政务服务事项42355项,其中:行政职权事项录入行政许可2528项、行政给付170项、行政处罚29121项、行政确认1247项、行政征收301项、其他行政权力4256项,公共服务事项录入4357项,内部审批事项录入375项。二级以上办理深度事项9295项,达到省级要求的二级及以上办理深度事项占总事项(行政处罚事项未计入比例基数)40%以上的工作要求。核查事项35321项,核查比例83.39%,核查准确率达到99.63%。达到要素录入准确率不低于98%的工作要求。二是开展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试点工作。制发《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互联网+政务服务”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试点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7〕95号),对各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要求及时限。系统应用模拟演练期间共模拟办件872件,开展咨询投诉建议40次,发布信息41条,开展业务查询31次,业务评价35次,预约办理36次。截至12月15日,全市在管理平台流转审批、服务事项53330件。三是推进工商登记和事中事后监管公开。公开权责清单、政策文件、通知公告18份,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各类市场主体信息253715条,股权出质登记信息583条,动产抵押登记信息256条。

5.围绕安全生产强化公开。一是推进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完善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建设,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主动接受企业职工、社会公众和媒体监督。在市政府门户网开设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安全生产督办信息、安全风险预警信息栏目,向社会公开安全生产有关信息118余条。二是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公开《保山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指南》《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报告》,采取“曝光台”“黑名单”等形式加大违法违纪曝光力度,定期公布食品药品抽检信息情况、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发布食品药品有关产品召回、停产整顿、收回或撤销证书等信息82条。三是推进质量安全信息公开。做好“12315”互联网平台建设和使用工作,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公开商品质量抽检结果、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发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表”信息25条。推动涉企信息归集和公示工作,签订《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共享合作协议》189份,全市共归集政府部门涉企信息23159条。

6.围绕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强化公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发布政策解读239条,通过县(市、区)门户网站及市直部门网站发布政策解读1110条,较上年同期600条增85%,其中: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解读重要政策措施7次,备案登记并解读规范性文件9份。网上领导信箱提交1945件,办结1860件,占总数的95.6%。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完善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受理、答复机制流程,加强依申请公开规范和指导工作,对公民、法人的依申请公开做到按时规范予以答复,能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能公开的说明原因。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规定。2017年全市共受理119件,其中当面申请42件、网络申请14件、信函申请63件。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全市办理因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的案件6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7件。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在市人民政府领导的重视和各级各部门的努力下,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业务操作不熟练、依申请公开经验不足、政策文件解读滞后等问题。2018年,我市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入贯彻实施《条例》,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力争取得更大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求实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强化政务信息公开组织体系建设,加强领导,配强人员,压实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围绕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举措,做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加大“五公开”力度、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以政务信息公开实效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风险工作大局。

(二)加强能力建设,在业务水平审查程序上严规范。加强业务培训,增强信息公开本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基层队伍建设,调动工作积极性,推动各级各部门因地制宜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方便公众申请,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实行公开文件层层审查制,做到每一份拟公开文件都有审查记录,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始终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建立政策文件解读专家库,组建一支政策文件解读方面的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强化政策文件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提高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平台建设,在功能完善高效运行上求突破。加强门户网站的管理维护,提升网站安全稳定运行质量。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完善协同联动机制,强化新媒体运用,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管理水平。对政府门户网站的功能定位、栏目设置、内容保障等进行规范,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将政府门户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四)加强督促检查,在任务落实考核问效上强保障。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制度,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好政务公开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完善内部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会同保密、法制、监察等部门,定期、不定期深入各级各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违反相关制度的行为进行曝光和问责,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附件:保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保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2日

附件

保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表格.png

单位负责人: 徐鹏声                      审 核 人: 何树林

填 报 人: 李 宏              联系电话:0875—2196721

填报日期:2018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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