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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保山市政府         2019-12-24 15: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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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由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公开说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提案议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计划安排,其他应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保山市政府门户网站(www.baoshan.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保山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同仁街26号,邮编:678000,电话:0875—2196721。)

一、总体公开说明

2018年,保山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36号)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和方式为核心,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我市政府系统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在全市各单位的努力下,我市政务公开取得一定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保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召开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落实公开工作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各部门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本市的政务公开领导机制进一步得到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谋划力度进一步提升。全市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61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545人,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213.15万元,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及业务培训366次,接受培训人员3708人次。

(二)完善政策体系。印发《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函〔2018〕24号),进一步明确了各工作部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和“五公开”、解读回应、平台建设等工作内容,分解落实4大类94项重点工作至各责任单位,并要求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细化方案,推动工作落实。

(三)加强考核评估。印发《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考核的通知》,分别拟定了县(市、区)政府的7项一级指标和37项二级指标,市直各部门的7项一级指标和36项二级指标,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市综合考评,分值占比4%。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我市通过政府及部门网站、政府公报(政报)、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微信以及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4062条。政府网站公开信息87654条,微博微信公开信息32132条,政府公报公开信息90条,其他方式公开信息14186条。

我市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261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34次,组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2次,发布政策解读稿469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1018次,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1331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根据省级要求,结合保山实际制定出台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8〕33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8〕56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8〕72号)相关文件,明确责任单位,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问责。同时编制了各领域主动公开目录清单,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涉及10个领域,49项;社会公益事业领域涉及7个领域,100项;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涉及9个领域,37项。同时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专题栏目。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经省、市推荐,腾冲市被确定为全国100个县(市、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之一。腾冲市按照省制定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事项清单格式,组织开展公开事项全面梳理工作。围绕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五公开”和公开事项是否全覆盖、公开流程是否标准化、公开形式是否易获取,编制发布政务公开综合管理标准7个、试点领域事项标准6个,重点在税收管理、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3个领域组织试点,延伸制定了《腾冲市乡镇政务公开规范》,梳理公开事项80项。通过实践,腾冲市在切实加强工作体系建设、规范完善公开标准制度、融合优化公开平台和渠道、深化管理服务和重点工作公开上不断努力,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借鉴推广“不见面审批”等典型经验和做法,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及时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果。一是进一步做好政务服务网上大厅事项梳理录入工作。全市共梳理录入政务服务事项42091项,其中行政职权事项录入行政许可2543项、行政给付176项、行政处罚28837项、行政确认1261项、行政征收298项、其他行政权力4239项,公共服务事项录入4367项,内部审批事项录入370项。二级以上办理深度事项11630项,占总事项的87.74%。所录入事项按要求认真规范完善了要素,确保了市、县、乡、村不同层级的同一政务服务事项保持名称、事项类型、法律依据、基本编码、申请材料、流程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注意事项、联系方式等要素的统一。二是进一步完善网上大厅建设。充实完善各级网上大厅栏目内容,扩大网上办理事项覆盖度,提高办事指南准确度,统一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入口,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动政务服务由实体向网上延伸。除法律法规规定和涉密外的政务服务事项,8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均实现网上申报办理,形成了线上线下联动、服务监督并重、信息资源协同的政务服务新体系。紧紧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脱贫攻坚等群众最直接、最关心的领域,贴近群众需求,推动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应用,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全市入库网上大厅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86.73%,居全省第一位。

加强实体政务大厅建设管理,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全市共有190个单位、3894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市、县(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办理。全市市级和5县(市、区)210个政务服务职能部门、75个乡镇(街道)按时间节点完成了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公示工作。共清理公示政务服务事项11664项,其中“最多跑一次”事项9092项,“一次不跑办结”事项559项。“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达81.46%,实现了面向群众和企业可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服务比率达60%以上的要求。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企业开办时间和建筑施工许可审批时间再减少一半的相关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

五、提案议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规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公开。按年度分类发布,公开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等有关内容。2018年2月召开的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以来共收到建议和提案319件,交由市人民政府系统办理306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意见全文公开250件,占承办总数的81.7%,不公开56件,占承办总数的18.3%。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策解读工作,我市印发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保政办发〔2018〕36号),规定了政策解读的责任、范围、工作程序和督促机制。自文件实施后,全面执行政策解读“三同步”。按照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工作;严格执行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于政府网站发布解读材料。进一步完善发布平台功能,优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关联,提升获取信息便捷和精准水平。建立了领导干部宣讲解读工作机制,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采取撰稿解读、专家解读的形式,借助政府门户网、微信、微博、互联网、电视台等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问题解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或以图片、图表、图解方式进行解读。2018年发布政策解读材料469份。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围绕社会热点问题,做好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分类处置应对,不断提升回应效果。各级各部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经济运行、食品安全、卫生计生、征地拆迁、教育招生等公众普遍关心的事项,主动采取新闻发布和接受媒体专访等方式进行解读阐释,消除公众疑虑。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认真落实政务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回应机制。各级各部门对涉及本级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等热点问题,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接受媒体专访等方式进行回应。各级政府门户网站进一步完善网上信箱、在线访谈等栏目,收集舆情,及时回应,加强政府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增进公众与政府的相互理解和支持。全市全年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261次。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全市2018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29件,其中当面申请30件,占23.2%;网上申请46件,占35.7%;信函申请51件,占39.5%,传真申请2件,占1.6%。

从申请内容来看,21.7%属扶贫类信息,14%属规划、住建类信息,7.8%属环境保护类信息,其余是涉及工商、财政、公安食品药品监督、人力资源、旅游等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129件信息公开申请中,“属于已主动公开”的57件,占总数的44.2%;“同意公开”的29件,占总数的22.5%;“同意部分公开”的6件,占总数的4.7%;“不予公开”的13件,占总数的10%,主要是因为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信息不存在”的6件,占总数的4.7%;“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7件,占总数的5.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1件,占总数的0.7%,告知其他途径办理10件,占7.8%。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均未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九、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一)加快公开载体融合。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所有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必须第一时间首先发布在政府网站。加快信息资源整合,提高政府网站与其他政务新媒体的契合度,加强平台运维管理,确保政务公开有专人管理,信息发布有专人审核。

(二)规范网站建设。规范全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出台《保山市政府网站安全管理制度》《保山市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强化工作职责,明确管理责任,细化管理要求,规范管理方式,健全和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等机制,积极推进全市政府网站管理规范化进程,提升网站功能。围绕政府职责、核心服务及各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优化保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积极推动全市政府网站功能提升。对市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及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优化和规范。

(三)发挥网站常态化监测作用。强化政府网站常态化监测工作,对所有运行的政府网站实时开展监测,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监测结果。提高日常监测结果纳入年度考核赋分。

(四)推进集约化建设。对全市政府部门网站推进集约化建设,完成了保山政府网站群的建设。同时,对运行的政府网站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整合迁移和关停下线无力维护、不符合《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政府网站。对保留的政府网站进行再次梳理,点对点逐一监测合格后,纳入监管范围。

(五)拓展公开渠道。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全力推进全市政务微博、微信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热线电话管理,依托“12345”政府热线,整合其他政策法规查询、在线咨询平台或栏目,实现一号对外。

十、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度发生针对本市政府和市直各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7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有6件,占85.7%;被依法纠错有1件,占14.3%。发生针对本市政府和市直各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共6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有5件,占83.3%;其他情形有1件,占16.7%。没有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事务举报投诉件。

十一、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调整充实保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召开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落实公开工作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各部门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本市的政务公开领导机制进一步得到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谋划力度进一步提升。健全基础制度,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投诉举报、责任追究、保密审查、考核等制度。积极通过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组织修订《保山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对《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审签制度》等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助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修订《保山市人民政府会议公开制度》,及时通过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会议”栏目公开发布政府全会、政府常务会、专题会议等政府会议信息22条。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源头管理,建立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着力加强新闻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建设,分别建立保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重要政策解读机制、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

十二、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部分单位主动公开不及时。自开展轮训整改以来,全市各部门主动公开情况有所好转,但仍有部分单位未引起足够重视,认真分析原因并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未按照要求进行发布。追根溯源,主要是各部门没有切实履行政务公开第一主体责任,在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体制机制上,在依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务信息上,在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上还做得不够。

(二)业务水平不高,政策解读、回应关切质量不优。各级各部门在更新本级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栏目时,没有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充分运用多种形式解读、回应,没有达到公开预期的效果。

(三)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保山市目前已经初步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但离“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推进资源整合、集约共享”还有差距,重点表现在“标准体系、集约共享”两个方面。急需出台相关《标准和规范》,指导政务公开及政府网站建设工作。

十三、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计划安排

2019年,我市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大城市中做出应有贡献。

(一)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全年重点工作安排,重点公开重大建设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及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快落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

(二)推进政策解读制度化、规范化,加强舆情处理回应。加强对涉及改善民生、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扶持产业、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政策措施的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充分发挥政府部门、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的作用,多角度、全方位阐释政策,提升政策解读的权威性和针对性。建立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站的沟通联系,提高舆情处理回应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三)突出整改落实。按照省级要求,不断完善考评体系,督促各单位按照栏目建设、发布信息内容及时规范地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做好日常监测和通报工作,联合政府督查室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督查。同时,对照第三方机构测评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并跟踪督导直至整改到位。

(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在腾冲市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鼓励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围绕“五公开”全流程和发布、解读、回应等全环节,结合落实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参考国家、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情况,全面梳理和开展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标准化建设。在公开机制、公开标准、公开流程、公开平台建设渠道和公开效果提升上大胆探索创新,全面梳理、编制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把“五公开”工作要求具体落实到办文、办会中,加强公开信息的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建设,做好管理工作。

(五)抓政府网站集约建设。适应和省级平台以及第三方对接工作需要,在安全上、运维模式、网络上(含IPV6)达到或全面提升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水平。做好保山市政府网站群的各项运维工作。争取完成信用平共平台、政务资源共享对接,为下一阶段的全面展开应用打下基础。同时完成部分网站功能性调整。

(六)强化业务培训。以修订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策解读、舆情回应、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为重点,精心安排培训科目,严格规范培训内容,自上而下逐级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及时研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强化基层业务人员法治意识,提高规范化办理水平,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十四、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无。

十五、附表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3

附件

保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保山市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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