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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1-02-20 15:4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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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生态环境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1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省生态环境厅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意见,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49号)要求,围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公众关切,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需要,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的重点领域信息包含6大类,共15项,分别是:环境质量类4项信息(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污染防治和自然生态保护)、环境监管类7项信息(建设项目环评和验收、污染源监测、环境监管执法、核与辐射监管、突发环境事件、部门预决算和协调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及环境保护督察信息、行政审批信息、投诉举报处理信息和“放管服”改革信息。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厅门户网站、环境状况公报、新闻发布会、“两微”以及广播电视等形式主动予以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原稿)数为2619条,通过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2379条,通过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2378条。2020年,省生态环境厅共参与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10场。分管厅领导参加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0年,省生态环境厅共受理依申请公开75件,主要是通过网络申请的方式受理,数量居前的事项主要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各类行政处罚决定书。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受理的75件中,69件依申请公开已全部答复,剩余6件已按时限要求于2021年1月15日前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健全制度建设。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管理办法》,正在修订《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依申请公开办理规程》。二是严格保密审查。严格执行《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管理办法》,填写《政府信息公开审批表》,对准备公开的信息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坚持做到“谁制作、谁公开、谁负责”。

(四)平台建设

省生态环境厅不断加大平台建设和主动公开力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把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同时采取其他便于公众方便、快捷、高效获取信息的方式进行主动公开。一是指定专门单位,专人对网站进行严格管理,确保了运行正常,管理规范。机构改革后,在对厅门户网站的网站功能、栏目优化、内容完善、界面风格、网站安全等进行全面升级改版的基础上,又对相关栏目及时进行了调整更新。二是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文件的通知》要求,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使用国徽图案,认真修订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全面梳理并及时主动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政府信息。三是及时接听“12345”政务热线,接听率100%。及时签收、办理省平台转办工单,按期办结率100%。四是建立部门文件报送联络员制度,明确厅办公室1名同志为联络员并报省政府办公厅备案。五是完善规范性文件报送刊登制度。

(五)监督保障

印发实施的《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管理办法》对信息发布的原则、时限、审查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在接受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的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我厅排名靠前。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办公室业务培训期间,邀请省委党校教授进行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授课;在“公文处理”培训课上,厅办公室主任专门组织培训学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再次进行了学习。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主要包括:一是部分处室和单位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到位,应用《条例》处理问题还不熟练。二是部分处室(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还认识不够,存在畏难情绪和不敢公开的思想。三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还有待进一步修订完善。

2021年,省生态环境厅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强化自检自查,加强解读回应工作,扎实做好新时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督查和考核机制,实现真查、真考,督促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完善公开实施办法及配套措施,做好信息公开平台搭建,完善门户网站栏目设置,保障生态环境领域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公开。进一步梳理细化各类生态环境信息,明确公开的责任单位和时限,保证主动及时公开。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需要公开的内容,完善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将依申请公开作为与公众互动的重要平台进行完善。进一步规范受理、登记、交办、答复全流程,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的跟踪问效,确保每件依申请公开都能及时准确答复申请人。三是着力提升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做好培训,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自觉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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