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03-31 17:00:23 【字体:

本报告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n.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云南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紧扣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关注关切,加大统筹推进力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质量和实效,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着力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和标准规范,不断提高政务信息管理水平,持续规范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推动考核检查科学化、多元化,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和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做好疫情防控下的主动公开工作

1. 及时公开重大政府信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省迅速建立疫情信息发布机制,省政府门户网站第一时间开设疫情防控信息专题,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和有关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相继设置专栏或专题,依法、及时、准确做好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方便人民群众及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正确引导了社会舆论,发挥了政府网站“主渠道”作用。同时,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整理公开了国家和我省支持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让更多企业了解和享受政策红利,为企业纾难解困提供了有力支持。此外,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广泛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把社会所盼、群众智慧和基层经验吸收到各地“十四五”规划编制和政府工作报告起草中,推动了政府工作的改进和提升,政务公开服务大局的作用进一步突显。

2. 全面梳理公开目录。全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加强主动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43家省直部门带头示范,围绕“三定”规定、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以及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全面梳理公开内容,编制并向社会公开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了本部门“五公开”事项、内容和时限,既解决不会公开、随意公开的问题,又让群众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同时,各基层政府全面梳理细化基层行政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全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认真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按时限要求完成了本级政府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和发布工作,全省129个县市区、143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共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3万余个,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初步建成。

3. 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断提升公开实效。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设置栏目,及时准确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特别是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和重点领域信息。在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聚焦中心工作,突出抓好乡村振兴、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基本民生保障、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财政信息公开,持续做好重大项目建设与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信息公开。在重要政策文件发布方面,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范发布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

4. 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全省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对涉及公众生活、公众就业、产业发展、政府工作等多方面的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强化互动体验,引导群众关注,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省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了375条政策文件,总点击量超106万次。一是提升解读内容质量。深度解读“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应对疫情、复工复产等重点工作的政策文件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内涵等,增强解读的实际效果。二是拓展解读渠道与方式。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网络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等优势,结合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等权威渠道和平台,形成扩大政策解读效果的矩阵效应,进一步拓宽政策解读覆盖面和到达率。同时,加强运用H5、图文图表、动画漫画等方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让政策生动活泼、通俗易懂。三是加强互动回应。进一步做好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回应,防范化解潜在舆情风险。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平等交流、互动传播的特点和政府网站的互动交流功能,加大政民互动力度,提高回应速度。对建设性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准确对外公布,对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受理处置情况及时发布回应,切实做到服务民生、解疑释惑、澄清事实,赢得公众理解和支持。

(二)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条例》,狠抓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落实。省政府办公厅以规范全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为基本目标,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主管机构为适用对象,以健全完善内部工作制度为主要内容,以办理答复等关键环节为修订重点,出台了《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内部工作制度,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合法有据、流程规范合理、形式严肃严谨,切实保障政府信息申请人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定期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及答复情况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全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半年统计分析制度。2020年,全省累计受理公开申请及投诉3559件。

(三)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1. 加强公开属性源头管理。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的通知》,各地各部门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严格公文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在公文制作过程中同步确定公开属性、时间和方式,对主动公开的公文及时公开,对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主动公开公文数量不断提升。

2.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加强公文管理,系统梳理制发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对外集中发布并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调整更新,保障了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政策保持一致、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放管服”改革要求相适应,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2020年,省人民政府对以省人民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的24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13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继续有效。对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中涉及“委”、“办”、“厅”、“局”等有关表述的,按照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予以规范;对1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部分条款予以统一修改;对2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全面修改;对6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者宣布失效。

3. 加强政府信息保密管理。各地各部门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认真落实“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工作原则,坚持日常读网巡查,确保公开信息表述规范、内容准确,无失密泄密事件发生。依法保护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一律去标识化处理。

(四)做好公开平台载体建设管理工作

1. 规范建设政府网站。各级政府网站主管主办单位紧紧围绕“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核心内容,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域名清理工作推进实际,积极稳妥做好政府网站改版、整合、迁移等工作。省政府门户网站升级上线“智慧云搜”,实现“搜索即服务”,极大提升了公众使用体验度。各级政府网站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确保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集中发布、内容准确、更新及时、方便查询。

2. 推进政务新媒体有序发展。各地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完成了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摸底统计工作,整合关停了一批不符合规范以及难以继续运维的政务新媒体,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账号,努力打造全省整体联动、响应迅速、群众满意的“指尖上的政府”。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全省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登记在运行的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共3960个。

3. 高质量编发政府公报。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规范性文件在政府公报刊登工作的通知》,推动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第一时间应登尽登。面向基层、面向省内民营企业增加省政府公报赠阅范围,覆盖图书馆、政务(行政)服务大厅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和公共服务场所,以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居)委会等基层单位和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省政府公报知晓度和影响力不断扩大。2020年,省人民政府出版公报24期,刊载文件295件,发行62.5余万份,顺利完成政府公报年度出版发行工作。

4. 优化提升热线服务水平。云南省12345政务热线省级平台办件体制机制不断优化提升,与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互联网公开平台互动交流栏目融合发展;完成与中国政府网网民留言办理系统的技术对接,中国政府网留言办理系统转云南省办理的网民留言已实现通过12345政务热线省级平台交办。2020年,全省12345政务热线总话务量达155.76万次,同比增加14.18%;累计接通124.86万次,平均话务接通率97.1%,同比提高4.69%。其中,省级平台总话务量7.22万次,累计接通6.86万次,话务接通率95.08%。基本实现了群众拨打12345电话“一打即通”,政务热线服务水平总体保持上升趋势。

(五)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1. 强化组织保障。各地各部门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建设,进一步明确机构职能和分管领导,确保工作有领导、有机构、有人员。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重大突出问题。各地各部门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加强专职工作人员配备,着力打造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人员相对稳定的过硬队伍,统筹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2. 强化监督考核。全省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年度考核指标,确保考核工作落实到位。部分州、市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充分借助专业机构力量,有序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监测,以考评促落实、促发展、促提升。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激励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公开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表扬;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3. 强化教育培训。为保持政务公开队伍的相对稳定,不断提升队伍的专业化能力,各地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下的政务公开培训工作。部分州、市已将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不断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体来看,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但对标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对标人民群众期盼,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重视程度还需增强。部分地方和省直部门的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政务公开主管机构履职不到位,缺乏有效指导和监督。二是公开制度体系还不够健全。对《条例》的理解与适用把握不准,配套制度有待进一步细化,操作规程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平台运维管理还不够到位。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运维保障不到位,存在内容更新不及时、群众反映问题不回应、办事服务不实用等问题;政府网站网络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四是解读回应还不够深入及时。政策解读力度不够,群众不好查、不好懂、不好用的问题仍然存在;有的地方和部门未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原则,政策解读不到位,可读性差;回应社会关切不够主动及时,对网民诉求重视不够。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全省政务公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及时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制定或者修订的规定,推进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生态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助力监管效能提升。同时,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

(二)着力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水平。按照新修订的《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依法、依规、依责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网上受理平台建设,推进办理信息化。加强案例库建设,逐步做到典型案例处置方式可复制、可借鉴。严格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不因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发生失泄密事件。

(三)着力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推进公开目录体系建设,根据职责任务变化对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督促各基层政府进一步完善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新制定的标准指引及时编制本级标准目录。同时,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四)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平台运维管理水平。完成省政府门户网站与中国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互联互通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进一步提升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质量。优化政府公报电子版的办刊模式和发行途径、展示途径和检索功能,提升政府公报的服务水平。

(五)着力归并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出台云南省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优化工作方案,确保2021年底前全省非紧急类热线实现“12345”一个号码服务。健全完善“12345”热线工作管理体系,优化热线工作流程,提升“12345”热线服务能力,确保企业、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合理诉求及时得到处置和办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表统计情况:一是“规章”数据来源于云南省司法厅。二是“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项目数量和增减数据来源于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局,省、州(市)、县(市、区)存在相同的项目按1个项目统计。三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项目数量和增减数据来源于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数据来源于云南省财政厅。五是其余数据,均为省、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行政机关有关情况的汇总数。

     |      分享到:
 相关文档:
中国政府网
微信 微博 电脑版
主办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云南网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滇ICP备050000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33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476号
曝光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 | 政协云南省委员会 |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云南省检察院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云南网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公众号 微博
曝光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50000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33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4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