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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2-01-28 10: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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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nync.yn.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万华路169号;邮编:650224;电话:0871—65749421;传真:0871—65749421;邮箱:ynsngzj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十四五”和二〇三五年农业农村发展远景目标开好局起好步。全年通过厅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813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1343条;网站总点击量达到318万次,同比增36%;主动公开、按时公开率和依申请公开按时答复率继续保持100%。厅政务公开平台安全、规范运行,未发生网络及信息安全事故。

(一)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线上线下公开渠道畅通。线上集中规范公开省农业农村厅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办公地址和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信息;规范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和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以及其他政策文件;及时公开“十四五”规划信息、涉农统计、政府采购、财政预决算、提案建议等重点信息,归集整理了“十二五”、“十三五”规划;重大决策发布前,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并公开意见征集结果;公开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和办理结果,公开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行使主体、设定依据、执法流程、责任事项、救济渠道等基本信息和行政执法信息。

(二)政策解读回应做到“及时准确”。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做到解读材料完整,并通过厅公众号等新媒体利用图表等多元化形式进行解读;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头参加新闻发布、金色热线、在线访谈等活动,发布署名文章,围绕“六稳”“六保”、“绿色食品牌”等重点产业、重大政策作解读。2021年,厅主要领导发表署名文章3篇,厅领导参加新闻发布会8人次,参加电视节目访谈3人次;厅网站发布解读信息37条。

(三)平台建设做到“安全规范”。一是完成省政府信息公开办交办的工作任务,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刊登政府公报制度。二是升级改造网站和IPv6改造,提升运行效率,完善平台功能,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增设“厅长信箱”、“互动交流”等栏目,拓展政民互动渠道。三是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把内容政治关、法律关、文字关,严格保护个人隐私,强化信息安全。四是完成云农12316热线业务归并和销号工作,提升“12345”热线服务能力,办结热线咨询30件。

(四)组织保障做到“坚强给力”。厅党组重视,每年至少听取一次业务工作汇报,分管领导明确;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厅系统干部职工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政务公开工作分工明确,职责落地到位,由厅办公室牵头,并明确专人负责协调联络,厅机关各处室、各单位安排1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发布工作;印发《云南省涉农领域政务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机制,落实专人负责,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办理答复过程中,做到数据准确、形式要素完备,省农业农村厅未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规定时限内回复办结网站留言25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每个季度《关于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度全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75号)要求,开展深度自查自检,及时整改发现问题。目前,省农业农村厅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部分主动公开信息发布不及时,部分政策解读不规范的情况。下步,将尽快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网站及新媒体建设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网站及公众号内容管理;强化业务培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贯彻力度,邀请专家对政策解读材料编写等进行专题辅导,全面提升全厅系统干部职工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同时,着力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结合农业农村中心工作动态更新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实现以目录引领公开、巩固公开、深化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省农业农村厅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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