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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能源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云南省能源局         2022-01-28 16: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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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云南省能源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云南省能源局门户网站(http://nyj.yn.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政务公开求突破创一流的关键一年。一年来,省能源局着眼于巩固基础工作,探索工作创新,立足于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效能,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扩大政务公开范围,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拓展政务公开深度。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标准引领,重点建立全局政务公开标准化体系,形成规范化、常态化发布机制,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深化信息公布内容,提升信息公开效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积极回应公众关切事项,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省能源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局主要领导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听取了全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系统总结年度工作情况,及时分析研判工作中的不足,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提出明年工作的重点。二是按照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省能源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配套措施,将政务公开作为转变机关作风、提升机关效能的重要抓手,明确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全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明确局各处(室)的信息公开职责和责任人,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抓好法定主动公开 

省能源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分类清晰要求,进一步优化了门户网站公开栏目,主动公开社会和群众关切的煤矿整治、安全生产、监测预警、事态进展等信息。 

1.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公开。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工作的通知》(〔2021〕—52)要求,集中规范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和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以及部门制发的其他政策文件。2021年,通过政务公开栏中“法定主动公开—政策文件”栏目,将我局出台的《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进行网站公开。 

2.机构职能等信息公开。省能源局按要求在政务公开栏中的“机构信息”栏目,对我局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办公地址和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信息及13个内设处室的机构信息和工作职能等情况进行公开,包括我局履职依据、职能职责、领导信息、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有关情况。 

3.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在局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中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大项目”栏目中,全面、主动、及时公开能源领域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或核准、备案、实施、评估和后续监管过程中所产生的信息。包括煤矿省级改造批复、电源项目建设、电网项目建设、水电铝水电硅项目建设等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建设有关政府信息事项,2021年全年累计公开61项。二是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大建设项目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4.规划信息公开。通过政务公开栏中的“法定主动公开—规划计划”栏目,一是公开能源领域规划文件及规划编制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文件资料。二是归集整理并公开我局有关历史规划。 

5.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信息公开。一是通过政务公开栏中的“法定主动公开—办事指南”栏目,链接到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办的云南省各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网站,省能源局权责涉及内容共计9项,分别为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1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确认1项。二是通过政务公开栏中的“法定主动公开—行政许可”栏目,对煤矿省级改造批复、电源项目建设、电网项目建设等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建设有关政府信息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进行公开。 

6.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信息公开。通过政务公开栏中的“法定主动公开—行政处罚”栏目,一是公开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行使主体、设定依据、执法流程、责任事项、救济渠道等基本信息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结果等信息。二是链接到“云南省各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网站,对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公开。 

7.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信息公开。通过政务信息栏中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府采购”栏目,公开我局政府采购有关信息。 

8.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2021年度办理情况公开。通过政务公开栏中的“法定主动公开—人大建议”“法定主动公开—政协提案”栏目,对除涉密不宜公开外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均按要求进行了网上答复和公开,2021年公开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提案16件,并公开《云南省能源局2021年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情况》。 

9.重大决策预公开。一是通过政务公开栏中“政民互动—公众参与”栏目,发布《云南省“互联网+督查”线索专题征集公告》《云南“十四五”区域协调发展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等意见征集类文件,提供意见征集渠道。二是通过能源动态栏中“云南能源动态”及中心工作栏中“工作动态”栏目,公开能源项目核准、“十四五”煤电项目优选评议结果等重大决策事项。三是通过政务公开栏中的“法定主动公开—政策解读”栏目,公开《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材料。 

10.重点领域统计数据公开。通过能源动态栏中“云南能源动态”栏目,发布2021年每月全省能源工业生产、投资完成和消费情况分析简报,以文字和图表方式公布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能源领域统计数据。 

(三)抓实政策回应解读 

通过设置政策解读专栏,在政策文件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将部门印发的政策类文件、主动公开类文件进行公开,对于政策类文件,及时发布政策解读材料。一是紧密结合职能职责,及时在门户网站上转发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网站上关于能源发展的重大政策文件和权威解读,完整解读政策内容,推动各项政策在我局贯彻执行。二是通过政务公开栏目中“法定主动公开—政策文件”栏,公开《云南省能源局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制度》等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务公开栏中“法定主动公开—政策解读”栏进行详细解读。三是及时转发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对《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答记者问有关情况,转发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对《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强化市场监管 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促进今冬明春电力供应保障的通知》答记者问有关情况。四是通过专题专栏中“优化营商环境”专栏,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六稳”“六保”实施方案的通知》,并结合我局重点工作开展政策解读。 

(四)提升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政府网站正常运行、管理规范。将门户网站作为展示单位形象的窗口,明确专人对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不断加强和改进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二是规范设置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度全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75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工作的通知》(〔2021〕—52)要求,严把公开内容的政治关、法律关、文字关,规范设置栏目,完善平台功能。三是省能源局已于2020年8月完成IPv6改造工作。四是省能源局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严格保护个人隐私。12月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个人隐私保护检测未发现问题。五是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省能源局开设了“12345政务热线”“局长信箱”“互动问答”等网络平台,经办人及时签收办理省平台转办工单,2021年共办理“12345政务热线”事项46件,对收到的168件局长信箱反映事项全部作了回复,按期办结率达到100%。六是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政府公报刊登。建立了部门文件报送联络员制度,明确联络员并报省政府办公厅;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刊登制度,2021年共出台1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已按时向省政府公报报送刊登。 

(五)加强政务公开培训 

2021年11月25日上午,组织开展全局政务公开业务专题培训会,局机关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参加培训。培训会围绕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政务公开年度考核指标明确的硬指标和重点任务等方面开展,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我局现阶段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和改进的方向。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扩展深度广度,健全制度机制,加强平台建设,夯实保障基础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还要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建设还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省能源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官方网站维护治理工作,完善和提升网站各项功能和模块信息;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相关业务的学习培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强化监督考核,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局政务公开监督制约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加强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督促与考核,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使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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