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云南省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2018-09-14 10:18:10   【字体:

 

9月14日上午,云南省人民政府在海埂会堂玉兰厅举行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云南省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田虎青主持发布会。

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田虎青: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意见》(云政发〔2018〕50号)经省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8年9月4日印发实施。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大家介绍《三年行动计划》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并回答记者的提问。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领导,他们是: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黄小荣先生;

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政委徐志勇先生;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蔡葵先生;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苏永忠先生;

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行业管理处处长林堯先生;

云南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张向明先生;

云南省煤炭工业局副局长齐琳先生。

应邀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滇、香港驻滇、云南省、昆明市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以及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旅游发展改革委、省安全监管局、省煤炭工业局等部门的负责同志,欢迎大家!

今天的发布会有两项议程,一是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黄小荣先生发布新闻,二是回答记者提问,下面我们依次进行。

首先,请黄小荣副主任发布新闻。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黄小荣发布新闻。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黄小荣: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上午好!

为从根本上解决我省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本质安全水平低的突出问题,在去年以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1+7”专项行动,立行立改具体隐患、集中整治共性问题的基础上,今年省委、省政府全面部署实施了以“打基础、补短板、强弱项、管长远”为重点的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近日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的(2018—2020年)的意见》。

《三年行动计划》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首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源头防范和系统治理,突出治理6个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建设5个监管平台,持续开展4类专项行动,力争到2020年实现安全基础状况明显改善、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三个明显”的工作目标。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突出6个重点行业领域实施17项安全工程

(一)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方面,由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按职责分别牵头,开展道路运输领域安全防范能力提升、路网管理领域安全保障能力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提升、水上交通领域安全管控能力提升等4项工程,重点采取9项措施。一是升级改造道路运输动态监管系统,2018年10月1日前,现有2.9万余辆“两客一危”车辆实现限速、限时系统全程监控和主动干预。二是全面推广使用具备限速功能或装置的“两客一危”运输车型,到2020年底,全省现存不具备限速功能的客运车辆全部有序、稳妥退出运输市场。三是实施完善“两客一危”营运车辆“五小工程”,2020年底实现全覆盖。四是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18年优先实施未通客车建制村1万公里的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20年底力争完成约6.6万公里的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五是实施公路危桥危隧改造治理,到2020年底,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现有四类桥梁、四类隧道完成改造加固,确保一、二类桥梁比例达90%以上;农村公路现有危桥100%完成治理,农村公路危桥率降至10%以内。六是增设车辆超速提醒警示电子标牌,2019年起,高速公路车辆交通违法信息逐步实现及时推送。七是完善高速公路入口检测设施设备,杜绝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推行超限检测站和卸货站场规范化建设,在普通公路超限检测站前方设置货车检测通道和电子抓拍系统。八是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2019年底实现“两站”建设到位、“两员”配备到位。九是提升库区船舶和渡口安全标准,完成300艘客渡船和300个渡口标准化改造。全省旅游客船及渡口渡船配置足量救生器材。在金沙江、澜沧江、洱海、滇池等重点水域建设3个水上应急救援物资仓库。

(二)建筑施工方面,由省交通运输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国资委、能源局、滇中引水办、铁建办等按职责分别负责,重点开展两项工程。一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能力提升工程。以“五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现“3个100%”。二是隧道施工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严格执行《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严格开挖安全步距管控,规范设置隧道安全监控监测系统。

(三)煤矿方面,由省煤炭工业管理局牵头,实施4项工程。一是淘汰落后产能攻坚工程。严格执行国家、省明确的煤矿淘汰落后产能有关政策要求,2018年,将产能9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应淘汰未淘汰小煤矿纳入去产能范围;2019—2020年,有序引导退出产能30万吨/年以下(不含30万吨/年)煤矿。同时,2018年,将开采范围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下简称三区)重叠的30万吨/年以下(不含30万吨/年)煤矿纳入去产能范围;原则上在2020年底前,关闭退出开采范围与三区重叠但矿业权先于三区设立的产能大于9万吨/年的其余煤矿。二是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程。2018年完成正常生产建设煤矿矿井的瓦斯等级重新鉴定,2020年建成10个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成云南省瓦斯治理和利用工程技术中心。三是以水害为主的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程。2018年,完成富源、宣威、罗平、镇雄、昭阳、弥勒、泸西、华坪等8个县、市、区的普查,2020年底前完成煤矿集中地区的普查,建立普查治理长效机制。四是煤矿安全基础提升工程。重点推进煤矿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质量达标“三位一体”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到2020年底,建成不少于10个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二级及以上标准化煤矿数量不低于正常生产煤矿总数的60%。

(四)非煤矿山方面,由省国土资源厅、安全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别牵头,实施3项工程。一是转型升级质量提升工程。淘汰关闭污染严重、不具备相关条件且难以整改的小型矿山,全面清理环境敏感区采石(砂)场;淘汰关闭临时小型采石(砂)场,大力整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矿山;加快改造升级和整合重组矿山采矿许可证办理,完成政府依法依规关闭矿山有关证照注(吊)销。到2020年底,全省非煤矿山总数(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和基建矿山)从目前4366座减少到3900座以内。二是安全基础提升工程。2018年,所有地下矿山强制淘汰非阻燃电缆等国家禁止使用的落后装备和工艺,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建成在线监测系统,启动“五化”矿山建设;2019年,强制淘汰干式凿岩等列入国家禁止目录的技术和设备,建成38座“五化矿山”;2020年,建成50座以上“五化矿山”。三是采空区和尾矿库治理工程。2018年,各县级政府完成本行政区域内集中连片采空区调查,完成13座尾矿库“病库”综合治理;2019年,全面推动采空区治理,落实采空区密闭、人畜禁入等措施,完成25座“头顶库”综合治理;2020年,闭库尾矿库实现“退库还林、退库还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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