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准备工作新闻发布会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2020-09-18 10:00:00   【字体:

发布会现场

 

9月18日上午,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海埂会堂玉兰厅举行云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准备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对外新闻处副处长宗霞主持新闻发布会

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对外新闻处副处长 宗霞: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云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今天的发布会,我们邀请了云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相关的负责同志,向大家通报我省组织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总体安排、准备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要求,并回答记者提问。

下面,我先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发布人,他们是:

云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省统计局党组书记李启荣先生;

云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兼综合组组长、省统计局副厅级督查专员王舸先生;

云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兼宣传组组长、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宁德锦先生;

云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兼业务组组长、省统计局人口就业统计处副处长赵社领先生。

应邀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滇、香港驻滇、云南省内各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以及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职能组的同志们。欢迎大家!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有两项议程,下面,我们依次进行。

首先,请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省统计局党组书记李启荣先生发布新闻。

  

云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省统计局党组书记李启荣发布新闻

云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省统计局党组书记 李启荣: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即将实现的重要历史节点,人口发展进入重要转折期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对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通过这次人口普查,可以获得全面准确的人口增长情况、劳动年龄人口、流动人口、老年人口、出生死亡人口以及人口受教育程度、居住状况等信息,有利于服务党和政府的科学决策、有效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有利于全面查清全省人口的最新情况、科学把握人口变化趋势性特征;有利于充分发挥人口因素在投资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城乡区域布局、可持续发展等重大决策中的基础性作用;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治理理念,不断健全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有利于推动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科学规划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最重要的资源和支撑。

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此次人口普查的总体安排及我省工作开展情况:

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总体安排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总体框架主要有七个方面:

(一)普查目的。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时点。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普查对象。普查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四)普查内容。普查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五)普查方法。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普查登记采用普查员入户询问、当场填报,或由普查对象自主填报等方式进行。采取普查员使用电子采集设备(PAD或智能手机)登记普查对象信息并联网实时上报,或由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等方式进行。

(六)普查组织实施。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七)普查主要工作阶段。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准备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10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制定普查方案和工作计划,进行普查试点,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开展普查宣传,选聘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普查区域划分及制图,进行户口整顿,开展摸底等。二是普查登记阶段(2020年11月-12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普查员入户登记,进行比对复查,开展事后质量抽查等。三是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2020年12月-2022年12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数据处理、汇总、评估,发布主要数据公报,普查资料开发利用等。

二、我省人口普查准备工作进展情况

云南省人口普查各项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普查机构克服疫情影响,积极担当作为,周密安排部署,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责任落实,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准备工作,为高质量开展入户登记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工作。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口普查工作,积极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将人口普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政府行为,结合实际,超前谋划,及时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高位推动人口普查各项工作的开展。2019年12月,省政府正式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由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宗国英担任组长的云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对云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陈豪书记、阮成发省长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宗国英常务副省长多次开会研究部署,为扎实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作出了重要的安排部署,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部门协同配合,强化工作合力。国务院人普办有关文件印发后,省人普办与省级相关部门积极对接,联合印发文件,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工作要求,包含涉及普查经费保障,卫生健康、教育和住建系统配合普查登记,防止出生、死亡人口漏报瞒报,户口整顿,监狱、看守所、戒毒所内特殊人群登记等,努力做好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普查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为全省人口普查工作有序、有力推进提供了政策保障和支撑。

(三)抓好“四个落实”,经费保障有力。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左右协同,上下联动的普查组织体系,为组织实施好人口普查、落实各项普查举措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1424个乡镇(含农场)成立了普查机构,各级普查办工作人员到位3626人,落实普查办公用房面积1.09万平方米。按照国家分级负责的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将人口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支持,省财政对贫困县和县级财政特别困难的地区给予适当的“两员”补助,人均普查经费超过10元,确保了机构、人员、经费、物资保障“四落实”,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四)丰富宣传方式,营造良好氛围。结合我省人口普查工作实际,制定了《云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统筹宣传资源,创新设计制作了云南省人口普查MV专题宣传歌曲、著名主持人宣传短视频、动漫公益宣传广告片等云南人口普查系列宣传产品,全面动员社会窗口单位,全方位拓宽宣传渠道,组织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形成全角度、多样化的宣传格局,切实提高宣传实效。

(五)统筹安排试点,培训及时到位。6月21日,在昆明、安宁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省级综合试点,6-7月在昆明官渡区和德宏瑞丽市分别开展主城核心区人口普查和利用部门行政记录与大数据监测人口动态信息、边境民族地区的人口普查省级专项试点。经过各方努力,省级试点工作已顺利完成,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普查积累了实战经验。8月16日-27日,全省分四批对州、县两级业务骨干600余人,就普查方案和工作细则、普查法规与纪律要求、入户技巧和普查工作实务、数据采集处理流程与程序等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

(六)选优配强“两员”,建好普查队伍。全省有序开展“两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工作,根据选聘原则和条件严格把关,精心挑选,充分挖掘村(居)委会、社区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等力量,组建了一支由县、乡、村三级组成的政治思想好、综合素质高、责任意识强的普查队伍。已落实“两员”近25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两员”比例占31.7%,基本满足每个普查区至少配备1名普查指导员,每个普查小区至少配备1名普查员的要求。

(七)户口整顿扎实,取得明显成效。省人普办和省公安厅强化协作、密切配合,组织1653个公安派出所深入辖区,对1880.6万实有住所、129.2万实有单位开展政策宣传、入户走访、调查核实等工作,全面调查核对全省常住人口、暂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和数据资料,并通过大数据、信息化手段支撑,排查发现并清理了一批重复登记户口、注销了一批应销未销户口、纠正了一批户口登记差错项目,为一批无户口人员登记了户口,实现了人口资料更加全面翔实的工作目标,阶段性成效显著。

(八)区划绘图规范,质量达标领先。截至9月1日,全省核实了129个县区的边界,核实和确认了1453个乡镇(含增设乡级普查机构)的边界,共划分普查区14640个,普查小区214482个;共标绘建筑物1011.95万个,做到标绘建筑物不重不漏、信息填写规范,相关质量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并处于全国各省前列。

(九)核实比对资料,确保数据质量。认真开展全省人口行政登记资料核实整理这一基础性工作,加强日常摸排,确保随时发现随时登记,不重不漏,同时,加强与公安、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的协作,多渠道获取资料,及时比对核实,确保出生、死亡人口落实落细到户,及时掌握人口基本情况及变化趋势,为普查摸底和登记复查做好准备。

三、下阶段人口普查重点工作安排

当前,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准备工作已进入“倒计时”阶段,离入户登记只有44天的时间。各级普查机构、广大普查工作人员将按照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牢固树立决战决胜意识,时刻绷紧普查数据质量这根弦,将工作重心向实处发力、向短板用劲、向基层转移,坚决打赢人口普查入户登记攻坚战。

一是精心做好“两员”培训工作。把培训工作做深做实做细,组织好“两员”培训,确保普查人员在入户登记前熟悉普查工作方案,掌握普查法律要求,精通普查询问的技巧,熟练使用普查程序,胜任普查任务。

二是高效完成户口整顿工作。各地人口普查机构和公安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加快推进户口整顿工作的开展,积极做好集中整顿后的数据整理和汇总,确保在9月底前取得户口整顿相关数据和人口资料清单以及电子版资料。

三是加快经费和物资保障到位。认真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保障工作有关要求,继续做好普查经费保障,特别是要认真落实好“两员”补助和手机流量补贴经费。

四是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加大人口普查系列宣传产品投放力度,充分发挥好主流媒体和互联网新媒体的作用,灵活运用好多种公益广告手段,广泛推广投放人口普查系列宣传产品。引导普查对象主动关注普查,深入理解普查,支持配合普查,营造“家喻户晓,人人支持”的良好舆论氛围。

五是依法普查,高质量完成入户摸底和入户登记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普查机构和普查工作者必须树牢法治意识、红线意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普查结果必须严格限定只用于普查目的,牢牢守住普查数据质量生命线。普查对象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数据,做到全面清查、全面登记,不漏一户,不重一人,确保普查对象全面覆盖,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同志们,朋友们,让我们以第十一届“中国统计开放日”为契机,在各级宣传部门和社会窗口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平台的作用,统筹做好人口普查宣传动员工作,为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在全社会形成理解、支持、配合人口普查的浓厚舆论氛围,确保我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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