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在昆明闭幕。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宗国英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61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云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修订)》《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迪庆藏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迪庆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条例》《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养犬管理条例》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新确定德钦县和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代表名额有关问题的决定》,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名单。会议决定接受纳云德同志辞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决定任命王学勤为省人民政府秘书长。会议结束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树芬、李文荣、徐彬、任军号、罗红江,秘书长韩梅,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副省长王浩,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应杰,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光辉,省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厅负责同志,有关州(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在滇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