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电力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明确高可靠性供电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03-01 09:54:20 【字体:

云发改价格〔2022〕151号

各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为降低企业用能成本,高可靠性供电费在国家出台新的政策前,继续按照《云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高可靠性供电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价格〔2017〕158 号)规定的标准执行(见附件)。电网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备供线路所供电的变压器容量(含用电设备)作为计费单位,其中任何一回供电线路的容量取值最高不超过用户变压器(含用电设备)额定总容量。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各州(市)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政策执行到位,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附件:云南省高可靠性供电费标准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2月28日

微信截图_20220315100500.png

     |      分享到:
 相关文档:
中国政府网
微信 微博 电脑版
主办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云南网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滇ICP备050000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33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476号
曝光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 | 政协云南省委员会 |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云南省检察院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云南网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公众号 微博
曝光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50000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33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4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