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迪庆】迪庆州关于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0号)

来源:迪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2-10-28 11:48:32 【字体:

为有效应对当前疫情形势,严防疫情输入和传播,确保全州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现就近期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所有入返迪人员需严格落实“落地检”。近7天内有省外、省内边境县(市)和有本土疫情发生地区旅居史的入返迪人员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行“3天2检”,即在机场、客运站、交通健康监测服务点和免费核酸检测点进行落地检后,间隔24小时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所有离迪人员(含州内居民)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7天内有内蒙古呼和浩特、锡林郭勒、乌海、赤峰,新疆乌鲁木齐、巴州及河北邢台旅居史的入返迪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管控措施。

三、7天内有甘肃兰州、庆阳、武威旅居史的入返迪人员,实行“3+4”(即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管控措施,无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到指定酒店集中健康监测。

四、7天内有西藏拉萨旅居史的入返迪人员,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开展2次核酸检测,无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到指定酒店集中健康监测。

五、进入各类公共场所需自觉配合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入住或进入各类宾馆、酒店和经营性密闭场所时,应出具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各景点景区、藏民家访要严格查验行程码、健康码,省外、省内边境县(市)和有本土疫情发生地区的游客必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景区景点、藏民家访等场所。各旅行社、酒店、宾馆应提醒上述游客及时开展核酸检测,避免行程延误。

六、您是自己的健康第一责任人,请坚持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迪庆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6日


     |      分享到:
 相关文档:
中国政府网
微信 微博 电脑版
主办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云南网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滇ICP备050000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33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476号
曝光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 | 政协云南省委员会 |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云南省检察院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云南网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公众号 微博
曝光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50000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33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4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