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清单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云南省2019年“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05-25 17:34:53 【字体: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级各有关部门,各有关金融、保险机构,各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重点建设项目业主:

为充分发挥重点建设项目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支撑全省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保持适度增长,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云南省2019年“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中央“三大攻坚战”战略部署,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聚焦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深刻认识云南省“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对支撑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实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作用。以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确保竣工项目年内投产达效、新开工项目年内顺利开工、在建项目年度实物工作量稳中有增、重点前期工作项目快速推进,千方百计完成云南省2019年“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年度投资任务。

二、着力统筹推进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既要负责梳理、筛选和储备一批有利于促进投资有效增长、投资结构优化、供给结构改善的大项目、好项目,确保重点项目接替有序;也要与各有关部门建立会晤合作长效工作机制,统筹抓好重点项目协调服务、要素保障工作;更要加强宏观政策研究和运行态势分析,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究对策,破解项目推进中出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三、深化部门协同

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年度重点项目工作台账,加强本行业及直接管理项目全过程跟踪管理,定期通报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其他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配合服务工作,分别对涉及本部门的行政审批、支持保障等工作负责。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对列入省级重点项目计划的项目坚持一次性告知、从简从快、限时办理、全程跟踪、超时问责的原则,实行“绿色审批”;必要时,召开联席会议,对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会办。

四、密切上下联动

地方各级政府要对属地项目负总责,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重点项目制度,创新工作机制,主动服务,千方百计帮助重点项目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地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拨付,保障电力、交通运输、通信、供水、供热、供气以及重点项目所需材料设备供给,加大群众工作力度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外部条件。地方各级政府要坚持每月召开一次重点项目推进专题会,对属地范围内项目存在的具体问题,能解决的限时办结,不能解决的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沟通汇报;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指导帮助地方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好项目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上下联动,狠抓项目推进。同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区域实际,齐心协力大招商、招大商,做强做大优势产业,同时要在“补短板、增动力”上下功夫,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谋求弯道超车。

五、做好要素保障

自然资源、林草部门要紧扣省“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建立用地需求台账,指导各地及项目业主做好项目选址、前期论证,确保项目符合土地、林地利用总体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要探索建立项目用地负面清单、土地审批标准化办法等工作机制,并督促各地盘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批而未供和闲置建设土地指标,挖掘潜力,优先保障经营性用地,仍不足的使用省级建设用地指标予以支持解决。同时,继续加大汇报衔接力度,争取国家自然资源部对云南省用地指标给予更大倾斜。生态环境部门、水利厅也要针对重点项目分别建立环评审批、水土保持专项台账,及时向省政府重点建设办公室反馈有关项目审批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做好向国家相关部委的汇报衔接,全力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及专项资金的倾斜和支持。省财政厅及时下达预算内项目投资,加快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执行计划,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强化政、银、保、企对接,争取各大金融机构总部加大对云南的信贷资金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等各类债券。

六、追踪督促检查

省重点建设办和项目管理部门及时追踪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以问题为导向,灵活运用重点督查、定期检查或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适时开展重点项目督促检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导致工作不能顺利开展,甚至严重影响项目建设的,要严肃问责问效。

七、规范项目监测

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监测管理科学性、规范性、权威性,由省统计局围绕年度“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建立专项台账,客观统计重点项目投资完成情况,真实反映工程形象进度以及存在的问题;每月一次,将有关情况反馈省政府重点建设办公室。其他省级有关部门要协调联动,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共享,切实做好相关台账信息汇总审核,每季度反馈一次台账跟踪数据。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指导属地项目业主按惯例填报重点建设项目信息报表,每季度汇总并反馈省政府重点建设办公室。省政府重点建设办公室收集整理、分析研判,形成专报提供省委、省政府决策参考。


附件:云南省2019年“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xls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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