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云南省司法厅          2021-04-02 10:37:44 【字体:

2020年,云南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坚持高位推进,多措并举,改革创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高位推动,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全面加强。一是省委、省政府始终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突出位置,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及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和平安云南建设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统筹指导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带动全省各地区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二是部署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在40个省级部门和16个州(市)自检自查基础上,组织开展实地督察,督促“关键少数”履职尽责;部署开展依法防控疫情、民生权益保护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督察。三是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年度综合考评和省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评重要指标,通过考核发现问题349个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四是建立健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媒体公益普法、以案释法等制度,制定第二批52个省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全面完成“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工作。

(二)坚持科学立法,行政决策公信力切实提升。一是坚持慎立多修、修立并重,科学编制省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围绕美丽云南建设,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颁布《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九大高原湖泊和自然保护区实现“一湖一条例、一山一法规”。二是突出疫情防控等立法重点,全面清理野生动物保护、外商投资、优化营商环境、自由贸易区建设等方面法规规章,深化省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核工作,完善“四级政府、三级监督”的备案审查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现行24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废止67件、部分修改12件、全面修改29件。三是加强法律顾问工作,健全工作机制,畅通履职渠道,全省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切实从源头上防范行政决策风险。楚雄州牟定县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三)坚持服务为民,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一是实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调整617项行政权力事项,压减省级行政职权达60%以上,全省政务服务事项从1422项压减至727项,真正做到“应放尽放”。二是推进“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出台《云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省80%户籍管理业务和70%交通事故处理业务实现“网上办”。三是出台《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云南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28条措施》,实施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制度,调整完善评价指标体系。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出台稳定经济运行22条等系列政策措施,打出政策“组合拳”,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四是组织开展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查抽查案卷293150卷。开展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典型问题案例专家评阅工作,通过挂牌督办等方式,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五是以“一部手机办事通”为抓手,优化政务服务,全面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企业登记当天(当场)办结率达95.5%,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五级政务(为民)服务中心(站)建成率达100%,行政许可事项按时办结率达99.95%,公共服务事项按时办结率达100%。

(四)坚持深化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成效明显。一是撤销省级自然资源、统计、文化旅游、林草等4支事业性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省级保留交通运输和药品监管2支事业性质执法队伍并规范机构设置。稳妥推进公安体制机制改革,完成全省森林公安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省公安厅设立预审总队,进一步提升案件移诉质效。二是印发《云南省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任务清单》,在昆明市、楚雄州、丽江市开展改革试点,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下沉。三是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建设,对省生态环境厅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调整,组建州(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并完成挂牌,将原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及执法队伍上收至州(市)。四是切实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持续开展长江经济带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清理非法占用河道岸线77.66公里、非法采砂点175个,95件涉水陈年积案全部结案清零,河湖“清四乱”常态化推进。印发《云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开展矿山、危险化学品等10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及时有效治理一般问题隐患8万余项、重大隐患179项,停产整顿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168家。五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全省8598个行政执法主体、27.92万名行政执法人员及辅助人员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五)坚持公开透明,权力监督更加有力有效。一是着力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编制完成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体系初步建成。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73件、政协提案794件、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28件。三是加强审计监督,完成审计3545个单位。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组织召开22场脱贫攻坚新闻发布会。彰显统计执法利剑作用,对统计造假等实施有力监督。四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省委、省政府带头开展集中学习,各地区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六)坚持多元防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实现县级以上行政复议受理点全覆盖,办理省政府行政复议申请申诉案件159件。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省政府制发《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制度化,全省办理行政应诉案件3000余件,受理行政调解案件100余万件次。二是全省149个法院全部上线“云解纷”平台,设立676个调解工作室,9928名特邀调解员入驻法院参与调解。建立诉前委派调解工作机制,诉前化解矛盾纠纷123490起。三是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全省公安机关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46107起,化解135629起,化解率为92.83%。建立健全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等10项制度,建立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17272个,共调解矛盾纠纷36万余件,调解成功率98.86%。四是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实现四级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建设全覆盖,建成实体平台15720个,累计访问523万余人次,群众满意率达97%。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6498件、公证事项336658件。

(七)坚持问题导向,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清零见底。一是针对2019年12月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成立由省长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整改方案,作出“逐项整改、件件清零”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整改落实工作。二是根据督察组反馈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制定97条具体措施,将整改工作列为依法治省工作考核内容。三是组成7个督导组,对16个州(市)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导,实现动态跟踪全覆盖、整改落实无死角。在各地区各部门全面自检自查基础上组织开展“回头看”,增强整改实效。四是紧盯整改任务,科学设定完成时限,及时发出提醒函,确保问题清零见底。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责任落实还有差距。部分领导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不深入、掌握不全面、学用结合不够,有的主体责任履行不够,个别地方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一般化、简单化、常规化”现象。

(二)行政立法质量和效率还有差距。个别州(市)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方面还有差距,聚焦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改革发展需要的立法调研论证还不够充分,立法针对性、可操作性有待增强。

(三)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还有差距。个别部门未严格执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决策合法性审查还有待加强,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改革、谋发展的能力还不够强。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还有差距。有的地区和部门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深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综合配套措施有待进一步健全,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力度不够,执法力量不足。

(五)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还有差距。部分地区和部门对民营企业的扶持、培育和保护不够,民营企业享受公平待遇难。部分地区“放管服”改革不够彻底,审批环节多、时间长、项目落地难等问题尚未彻底解决。

(六)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还有差距。有的地区和部门依法行政、执政为民意识不强,基层政府法治机构及队伍建设仍需深化,法治教育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21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抓实抓好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云南实际抓紧研究起草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并尽快下发执行。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高质量发展,紧盯重点任务、问题短板、时间节点,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持续深化“减证便民”,积极推进企业年检改年报,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全面加快法治政府数字化建设,切实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现代化水平。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科学编制省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突出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民族地区发展、环境保护、传染病防治等重点领域立法,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切实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适时清理不适应形势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建立健全长效清理工作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机制,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处置。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整合精简执法队伍,继续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推进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试点工作,探索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推进“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建设,用信息化、智能化推动治理模式和治理手段转变。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和案卷评查制度,加强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提高监督的精准性、科学性、实效性。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运用法治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健全落实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秩序。不断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文书,强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及时出台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工作。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成实体、网络、热线“三台一体”的“云南智慧公共法律服务云平台”,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0日

(本文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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