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03-31 16:33:41 【字体:

2019年,云南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云南省委、省政府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为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地落实。一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来抓,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全体会议定期不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级党委均建立健全了依法治省(州、市、县、区)领导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和统筹部署。二是压紧压实建设责任。制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全年对16个州(市)和16个省级部门进行实地督察。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谋划部署,配合中央依法治国办完成对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的实地督察工作。三是切实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强化依法行政导向,制定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实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认真执行任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领导干部年终述法。

(二)坚持良法善治,不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一是提升立法质量。制定出台《云南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坚持慎立多修,实现从“要数量”到“要质量”转变,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二是全面贯彻依法决策制度。出台《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决定》、《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建议管理办法》,法律顾问参与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并出具法律意见342件。三是强化重点领域立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殷切嘱托,颁布《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云南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加快《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云南省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促进条例》立法进程,九大高原湖泊和自然保护区实现“一湖一条例、一山一法规”。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启动省政府233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及相应修改、废止工作。

(三)严格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二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成6775个行政执法主体、18.3万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面清理规范。三是抓好重点领域执法。全省缉毒执法绩效考核连续两年排名全国第一。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严肃查处环境违法和涉旅案件,云南治湖经验被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在全国推广。

(四)转变政府职能,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简政放权稳步实施。积极精简省级部门权力事项,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38项,曲靖市、楚雄州县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基本完成。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公布取消证明材料356项。二是营商环境切实改善。确定2019年为云南省“营商环境提升年”,全力打造 “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营商环境。完成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整改工作,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331.81亿元,累计发放小微企业贷款2352.33亿元,新增减税降费461.95亿元。三是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深化。推行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企业登记当天办结率达95.5%,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新登记市场主体63.09万户。全省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分别排名全国第9位、第3位。四是政务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全省16个州(市)和129个县(市、区)全部成立政务服务管理局,实现五级政务“一站式”服务全覆盖。全年行政许可事项按时办结率达99.95%,公共服务事项按时办结率达100%。五是“数字云南”建设成效明显。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走一条以应用换产业、以市场换产业的路子,成功举办国际智慧旅游大会、“数字云南”区块链国际论坛等系列会议活动,资源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迈出实质性步伐,吸引越来越多的高科技企业和高端人才到云南投资兴业,为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增添了新动能。

(五)强化制约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制定全省统一的政府网站集约化标准规范体系,云南省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正式上线,归集信用信息数据8916万条。二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完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制度,省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11件、政协提案768件。三是加强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移交的8个问题涉及的43个责任单位和167名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六)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平安云南。一是抓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新收行政复议案件2210件,同比增长36.64%,共审理行政复议案件1826件,审结率82.69%。二是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和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排查建设领域工程项目7233个,检查用人单位4.57万户,帮助追发工资1.31亿元。三是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开展省级党政领导包案化解信访案件工作,全省共调解矛盾纠纷21.4万件,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2256批次5257人次。四是发挥法律服务优势。将“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列入2019年惠民实事,为群众办理法律服务事项57.98万件。五是抓实法治宣传教育。拓展和丰富“法律六进”、“法治宣传边关行”等普法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守法、依法办事的法治环境。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云南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决策制度执行有短板。有的地区和部门依法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有待加强。有的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意识不强,依法决策能力水平还不高。二是行政立法质量效率有待提高。立法法修订实施以来,地方立法工作繁重,立法人才不足,立法针对性、可操作性有待提高,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清理、修改、废止滞后,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工作机制有待完善。三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差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综合执法体制机制不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综合配套措施有待进一步健全,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力度不够,行政执法不作为、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的现象依然存在。四是营商环境需进一步优化。少数地区和部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意识不强,“玻璃门”、“旋转门”、“天花板”等隐性壁垒依然存在。五是“放管服”改革还不到位。有的地区和部门存在审批环节多、时间长,不同程度存在民营企业享受公平待遇难、发展环境不宽松、融资难融资贵、项目落地难等问题。六是基层依法行政能力亟待加强。执法重心下移后,县级执法力量并没有明显加强。乡镇政府由于权责不一致、职权不匹配,综合执法推进缓慢。

三、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云南省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实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把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进行总结梳理、复制推广,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在云南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高行政立法质量,推进依法立法与改革发展需要无缝对接。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动规范性文件清理常态化、规范化。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巩固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成效。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为载体,推动法治精神进村入户到人,提升普法感染力和影响力。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等制度,规范行政程序、行为、时限和裁量权。深入推进“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扎实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深入推进“一颗印章管审批”、“一部手机办事通”,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异地可办”,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旅游市场、社会治安等重点领域执法。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综合执法改革,杜绝选择性执法、任性执法。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手段,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推进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改革,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制度,提高监管效能。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落实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导群众通过法治渠道解决矛盾纠纷。切实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改革,提高办案质量。深化信访制度改革,把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作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六)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持续加大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力度,充实基层执法队伍力量。强化基层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法制审核专业人才配备。严格执法人员管理,加强执法作风建设和执法监督,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提升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本文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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