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20年2月至4月,对云南省体育局(以下简称省体育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云南省
昆明海埂体育训练基地、云南省呈贡体育训练基地、云南省网球运动管理中心、云南省体育局行政事务管理中心等 4 个单位。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省体育局是省政府直属主管云南省体育工作部门,属于省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8个职能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48人,有24个二级预算单位。
审计结果表明,省体育局能按照预算法和有关规定编制、批复预决算,组织预算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符合会计法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较真实地反映了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按预算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决算草案编制方面发现的问题
1.省体育工作大队少计收入223.09万元、少计支出37.61万元,少计年末结余185.48万元。
(二)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发现的问题
2.省体育局机关等2个单位5个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缓慢,影响资金绩效。
3.昆明海埂体育训练基地超进度拨付工程款1627.39万元。
4.2016年至2019年,省网球运动管理中心违规发放运动员、教练员日常伙食费补助84.44万元。
5.云南省棋牌运动管理中心等3个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支出1.26万元。
6.行政事务管理中心和昆明海埂体育训练基地对外出租房屋类资产管理不规范,涉及租金443.27万元。
7.呈贡体育训练基地和昆明海埂体育训练基地已交付使用资产未转增固定资产,涉及金额5301.56万元。
8.省体育局不需要实施的项目资金300万元,未清理上缴财政。
9.昆明海埂体育训练基地应退未退施工企业质保金161.38万元。
10.昆明海埂体育训练基地未申请退回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98万元,长期挂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厅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分别进行了处理,省体育工作大队决算草案少记收入和支出的问题已在上报财政部门正式决算时进行了纠正;对省体育局机关等2个单位预算执行缓慢的问题,责成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率;对海埂训练基地超进度拨付工程款的问题,责成其调整有关账目,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省网球管理中心违规发放日常伙食补助的问题,责成清退重复发放的伙食补助;对3个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支出的问题,责成今后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规定,不得超预算支出;对行政事务管理中心和海埂体育训练基地对外出租房屋类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责成今后严格执行资产管理规定,规范资产出租行为;对呈贡训练基地和海埂体育训练基地已交付使用资产未转增固定资产的问题,责成调整账目,准确核算固定资产;对省体育局不需要实施的项目资金300万元,收缴省级财政处理;对海埂体育训练基地未清退施工企业保证金的问题,责成其及时清退;对海埂体育训练基地未申请退回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问题,责成及时向社会保障部门申请退回。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建议:一是进一步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二是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下属事业单位监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省体育局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对预算执行缓慢的问题,加强了预算管理,按照计划完成项目绩效目标;昆明海埂体育训练基地已收回超进度拨付工程款1403.58万元,其余已完成了工作量,扣减已拨付的工程款223.81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及作出检查;省网球管理中心清退收回重复发放的伙食补助费,班子作出深刻检查;3个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单位,今后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规定,严格控制预算支出;行政管理中心和海埂体育训练基地对外出租房屋类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按照审计要求进行了整改,收缴了欠缴的房租;呈贡体育训练基地和海埂体育训练基地对已交付使用资产未入转增固定资产的问题,已进行了账务调整,调账增加了固定资产;省体育局已将不需要实施的项目资金300万元上缴省级财政;海埂体育训练基地对应退未退施工企业质保金逐项进行了清理,清退施工企业质保金;并向社保部门申请退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障单位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