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解读 > 部门解读
部门解读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云南省财政厅          2022-01-09 15:10:41 【字体:

经认真研究,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2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政策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党中央高度重视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行业发展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会计审计机构增强自律性、公正性和专业化水平,有效发挥财会监督作用。这些要求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在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规模不断扩大,服务范围不断拓展,做强做大战略取得成效,行业发展总体向好,在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和经济效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仍然存在会计师事务所“看门人”职责履行不到位、行业监管和执法力度不足、行业治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手段有待进一步创新等问题。为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国家建设能力,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了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工作原则、具体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监管,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审计鉴证作用,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在新时期创新发展,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2022年1月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通知》,确保《意见》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进一步优化我省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更好地服务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的出台,是促进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保障经济安全运行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是加强财会监督、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题中之义,是净化市场环境、构建诚信社会的重要保障,是服务国家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通知》对进一步规范我省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联合监管,整体推进协同发力

省财政厅将加强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沟通协调,持续推进落实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的整治工作;加强与省市场监管局的沟通协调,持续推进落实会计师事务所“无证经营”的整治工作;加强与省网信办的沟通协调,持续推进落实网络售卖审计报告的整治工作。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省国资委、省审计厅、省科技厅、云南银保监局、云南证监局等部门共同探索建立健全监管合作机制,共享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

(二)依法整治财务审计秩序,强化行业日常监管

贯彻实施统一的会计制度。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行业规章制度等,全面提升我省会计信息质量,夯实我省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开展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检查。省财政厅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开展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持续符合执业许可条件检查工作,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体系、执业业务质量、职业道德、内部治理、持续保持执业许可条件等有关情况进行检查,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完善职业风险防范机制,建立职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责任保险情况监督,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增强职业责任风险意识,规范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和使用,帮助会计师事务所查找存在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问题的原因,以监督检查促进各项准则制度贯彻执行,提升全省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能力、独立性、道德水平和行业公信力。

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公开曝光查处“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网络售卖报告”“超出胜任能力执业”及“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将行业惩戒和行政处罚相结合,对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从严从重处罚,形成有效震慑。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按照注册会计师行业投诉举报受理平台受理投诉举报的要求,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投诉举报办理机制。在投诉举报平台及时处理接收的各类举报事项,安排专人及时核实,对确予受理的举报事项开展调查处理工作,举报事项办结后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到举报人。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按照行业基础性制度清单,及时跟进我省配套措施;加强行业信用管理,贯彻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失信惩戒有关规定,实现行业诚信约束;加大电子证照推广应用,运用我省鉴证业务报告电子防伪码系统,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报备;积极配合,实现全国范围“一码通”,将审计报告上传、信息填报、防伪贴码、查询验证等全流程纳入监管,从源头遏制虚假审计报告行为,切实规范审计秩序。

(三)优化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环境,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

从源头有效遏制行业低价竞争。由于审计服务质量难以量化或标准化,在招标过程中直接将审计服务视同货物采购,把低价作为选聘的首要条件,部分企业利用招投标机制不断增加价格因素权重,压低中标价格,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为承揽业务压低报价,导致审计收费不合理降低,有的明显低于审计成本,导致审计资源投入不足,审计质量难以得到有效保证,引发行业低价恶性竞争。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规定,充分考虑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同企业资产规模、业务特征等情况的匹配程度,压实采购人责任,要求其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选聘执业质量高、独立性强、职业操守好的会计师事务所,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把关作用。对违反规定的选聘单位和压价竞争的会计师事务所严肃追责并公告,通过规范选聘行为,有效遏制行业低价恶性竞争,为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提供制度保障。

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业务。充分利用信息技术解决函证不实、效率不高、收费过高等问题,加快推进函证集约化、规范化、数字化进程,鼓励具备条件的商业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接入第三方函证平台。规范我省银行函证业务及收费行为,对提供不实回函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提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风险承担能力。按照财政部等中央相关部门的统一部署,探索实行注册会计师行业集中投保,发挥行业规模优势,解决我省以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为主,因投保积极性低下造成整体保费较高的问题,切实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抵御能力,更好地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四)持续推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能力建设,提升发展能级和竞争力

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品牌建设。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加强内部管理和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积极引导我省会计师事务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品牌建设,根据市场需求及定位,制定适合各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差异化”战略。进一步完善我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排名机制,强化对诚信价值和执业行为的正向引领。

持续推进行业人才培养。云南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作为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将根据培养计划,积极宣传、动员、组织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中青年注册会计师、从业人员,参加相关类别学员选拔,并按照会计领军人才能力框架体系,有计划进行系统培养。行业协会委托三家国家会计学院、国内知名培训机构开展注册会计师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和举办日常培训班,积极组织注册会计师参加专业化培训班,线上线下相结合,分类分层分模块开展培训,不断满足注册会计师提升专业胜任能力的要求和增强非执业会员归属感和获得感的需求,并将坚守以诚信为核心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始终。

(五)加强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正确发展方向。充分发挥省财政厅社会组织党委的领导作用,继续落实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321工程”,即贯彻落实财政部“制定实施三项创新制度”要求:完善行业党建工作责任机制、健全党建工作考核制度、落实加强行业党内监督要求;贯彻落实财政部“改革完善两个支撑体系”要求:完善行业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体系、构建行业党建信息化管理体系;贯彻落实财政部“夯实一个基层基础”要求:通过严格抓党员发展、支部规范化建设、建立联建共建机制等措施抓覆盖强基层,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推动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入章”,领航会计师事务所持续健康发展。

强化工作落实。省财政厅作为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发挥统筹抓总作用,完善行业审批监管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充分发挥监督检查机构执法监督、会计管理机构审批许可监管、协会行业自律监管的监管优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监管作用,切实担起行业管理和队伍内部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行业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的宣传落实,狠抓审计职业规范和执业准则规则执行;严格执业资格和审计质量监管,加强专业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升审计质量水平。其他相关部门将各司其职,积极配合省财政厅,建立跨部门合作监管机制,实现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做到功能互补、优势共享,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联合处罚,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      分享到:
 相关文档:
  •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中国政府网
微信 微博 电脑版
主办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云南网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滇ICP备050000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33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476号
曝光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 | 政协云南省委员会 |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云南省检察院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云南网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公众号 微博
曝光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50000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33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4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