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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出台23条措施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来源:昆明日报          2022-05-04 09:51:38 【字体:

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推动数字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从支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数字产业化发展、支持产业数字化转型等方面出台23条措施,全面支持数字经济发展。

在基础设施保障上,《政策措施》明确,将开放公共机构和国有企业所属的民用建筑、公共设施、公共绿地,以及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设施(电力设施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用于通信基站及其配套机房、汇聚机房建设。

为支持数字产业化发展,云南将培育省级数字经济园区,每年评选5个重点数字经济园区,每个园区省级给予2000万元资金支持,用于支持园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培育等工作;推动数字经济企业集聚发展,有关州、市人民政府可在数字经济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含,下同)、2亿元、5亿元、10亿元时,分别给予100万元奖励,可超额累进;积极培育市场主体,首次上榜中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竞争力前百家的企业,进入榜单前10名、11—30名的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连续2年进入上述榜单且排名提档的,给予差额奖励;招引企业落地,鼓励数字经济企业在云南设立研发中心或子公司,对实际到位资本金达5000万元(含)以上的,可由企业所在地州、市人民政府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

《政策措施》还鼓励发展平台经济,支持各州、市人民政府联合行业协会等各类主体,围绕地方特色产品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建设网络销售、生活服务、社交娱乐类平台,每年评选不超过10个行业特色鲜明、整合资源明显、示范引领作用强,并且具有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平台,对于项目实际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300万元一次性补助。

数字化转型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必要路径。根据《政策措施》,全省将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伙伴”行动,支持由企业或机构自主投资建设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对服务企业数超过200家(含)的,每年择优评选不超过10家,对于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年度运营成本3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运营企业或机构100万元一次性补助;推进传统产业园区数字化转型,遴选10个以上园区作为试点,进行智慧园区建设,每个试点园区从省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中给予2000万元支持。

从数字经济应用示范项目来看,云南将支持建设一批5G、物联网、大数据等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应用、新业态应用试点;重点培育智慧能源、智慧交通、智慧环保等应用示范项目。省级每年遴选20个应用示范项目,对于实际投资额(含设备、软件)1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给予2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首个形成规模商用的数字化应用项目,省级每年遴选10个应用试点,对于实际投资额(含设备、软件)2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200万元一次性补助。

《政策措施》还特别支持创新发展。对新获批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5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牵头制定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商用密码等产业发展有关标准的单位或个人,省财政给予经过权威机构认定的国际标准50万元/件、国家标准30万元/件、行业标准20万元/件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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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推动数字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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