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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云南行政学院工作的意见

云政发〔2014〕34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发挥云南行政学院在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中的作用,全面提升办院质量和水平, 根据《行政学院工作条例》、《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现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云南行政学院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行政学院工作是新形势新任务的迫切要求

(一)行政学院在云南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云南行政学院是省人民政府直属单位,是培训公务员、培养公共管理人员和政策研究人员、开展社会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的机构。云南行政学院成立20多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培训班次不断规范,培训规模不断扩大,培训方式不断丰富,培训质量不断提高,在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和管理人才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服务,取得了一批有分量的成果,在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研究和实践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二)行政学院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党的十八大作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战略部署。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迫切需要培养造就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对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省正处在加快发展、奋力实现富民强滇宏伟目标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一大批能够担当跨越发展重任、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的干部去奋力开拓。迫切需要一大批对待事业有激情、对待工作有思路、对待困难有韧劲的干部去干事创业。迫切需要一大批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敢于担当、对群众感情深的干部去持续推动。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云南行政学院创新办院理念和体制机制,更加充分地发挥职能作用,在培养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在加强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服务,为省委、省政府提供智力支持方面有更大的作为。

二、加强和改进行政学院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三)总体要求。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三位一体,全面履行职能。更加注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加注重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更加注重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更加注重开放办学,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发展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更加注重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公务员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科学研究特别是公共行政领域和政府管理创新研究重要基地作用,充分发挥政府决策的思想库作用。

(四)主要任务。立足当前,放眼长远,着力深化改革,促进科学发展。构建特色鲜明的教学培训体系,创新培训理念、培训内容和培训方法,着力培养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和教学培训需要,广泛开展基础性、应用性和决策咨询研究,着力提供高质量和有重要影响力的科研、咨询成果。积极创造条件,主动开展与国(境)内外有关机构的合作和交流,着力提高开放办学的水平。加大工作力度,促进云南行政学院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建成创新型开放型特色型全国一流的行政学院。

三、深化教学培训改革,着力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

(五)完善培训班次布局。根据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需要,适时举办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着眼于新任职位的任职要求,重点办好副厅级、正处级、副处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以厅局级副职公务员、县处级正职公务员和部分乡镇长为对象,举办各类别公务员岗位能力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班。以省级机关新录用公务员为对象,举办公务员初任培训班。以省管国有大中型企业为重点,举办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培训班。以政策研究人员为重点,举办哲学社会科学、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科学行政、依法行政等方面的研修班。以各州、市、县、区行政学院(校)教师为主要对象,举办师资培训班。以强化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为目标,加快应急管理人员培训基地建设,有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地举办应急管理培训班。各班次学制结合实际科学制定。(牵头单位:云南行政学院;协办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六)不断更新和完善教学内容。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以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为首要任务,把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与提高能力有机结合起来,着眼于提高公务员的公仆意识、大局意识和政府管理能力、依法行政能力,调整和充实教学培训内容,优化具有云南特色的教学培训布局,强化公务员综合素质提高和行政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培训需求调研,深入研究影响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和深层次问题。根据各班次学员对象的特点,分类别、分层次设计教学内容,不断开发新课程,增强教学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牵头单位:云南行政学院)

(七)深化培训方式方法改革。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有针对性地在有关班次设置相应研究项目,进一步提高学员运用所学理论分析、研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改进讲授式教学,强化课题研究式、案例分析式、体验行动式、情景模拟式、行为训练式和现场教学等多样化培训方式,调动教师和学员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实现教学相长、学学相长。(牵头单位:云南行政学院)

(八)建设特色鲜明、结构合理的学科体系。坚持以公共管理为重点,加强具有行政学院特色、云南特色和时代特色的学科建设,形成充分体现学院发展方向、特色鲜明、结构合理、适应性强的学科体系。坚持从我省实际出发,继续办好研究生班。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认真做好硕士学位授予权申报工作。(牵头单位:云南行政学院;协办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

(九)加强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建设。分类别、分层次合理设计培训课程,完善主干课程和模块课程,打造精品课程,建立适应干部培训需要的课程体系,建立和实施课程更新制度。组织力量编写具有云南特色的精品教材。办好云南干部教育网,加强网络教材的开发,形成有行政学院特色的纸质、电子等多种形式的教材体系。(牵头单位:云南行政学院)

四、加大科学研究力度,提高决策咨询质量和水平

(十)积极开展科学研究。以学科建设为抓手,课题研究为纽带,积极培育和发挥优长学科优势,加强基础性研究,注重对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重大实践、重大政策问题的研究,注重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每年要确定若干基础性、应用性的重点科研课题,组织开展集体攻关,多出高质量、有价值、有影响的科研成果,为我省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政策创新和实践创新服务。(牵头单位:云南行政学院)

(十一)提高决策咨询研究质量。紧紧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工作部署,组织教研人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前瞻性、对策性研究。提高科研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关联度,增强决策咨询研究成果的科学性、可行性和操作性,不断提高学院决策咨询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牵头单位:云南行政学院;协办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十二)推进科研、咨询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建立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调研吸收行政学院参与机制,省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咨询服务机构与行政学院的科研协作、信息交流机制,学员参与决策咨询研究机制,教研人员“走出去”开展课题研究机制。不断提高教研人员的决策咨询研究能力,及时有效促进决策咨询成果转化,提高行政学院决策咨询服务能力。(牵头单位:云南行政学院;协办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研究室)

(十三)加强决策咨询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云南行政学院“六所一基地” (哲学与发展研究所、社会发展研究所、区域经济研究所、党史党建研究所、公共管理与政府改革研究所、省情与政策研究所、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云南研究基地)作用,积极向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报送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办好行政学院刊物,注重发表决策咨询研究成果。采取专题研讨会、出版年度研究报告等形式,加大决策咨询研究成果的宣传和推介力度。(牵头单位:云南行政学院;协办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五、进一步扩大开放办学,不断提升行政学院影响力

(十四)扩大国内交流与合作。结合政府工作中的重大实践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立一批稳定、有特色的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研究基地。继续做好系统行业部门的委托培训,统筹利用社会资源、培训市场资源,形成一定培训规模,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益。积极加强与各级政府机构、国家行政学院和各省(区、市)行政院校、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的合作和交流,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牵头单位:云南行政学院;协办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

(十五)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云南行政学院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广泛开展同国(境)外公务员培训机构和公共管理研究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拓宽培训渠道,创新培训机制和方式,不断丰富培训内容。(牵头单位:云南行政学院;协办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外办)

(十六)加强对州、市行政学院的业务指导。云南行政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对州、市行政学院教学、科研、咨询、师资培训以及开放办学等方面的业务指导。制定科学的质量评估体系和办法,开展对州、市、县、区行政学院(校)的办学评估,以评估促发展。定期开展精品课程、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通过资源共享、优化配置、联合办学等方式,更好地发挥全省行政学院系统整体作用。(牵头单位:云南行政学院;协办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六、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教职工队伍

(十七)实施人才强院战略。研究和制定行政学院人才强院中长期战略规划,坚持以教学科研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统筹各类人才队伍建设。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在培养、使用好现有人才的基础上,积极引进高层次学术学科带头人和优秀的中青年教学科研人员,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适应新时期培训高素质公务员队伍要求的人才队伍。(牵头单位:云南行政学院;协办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

(十八)加强教学科研人员队伍建设。按照学科布局要求,加强专职教师和科研队伍建设,逐步形成合理的学科梯队。进一步加大培养选拔学科带头人的力度,积极培养和引进有较高教学、科研、咨询工作能力的优秀人才。高度重视中青年教学和研究骨干的培养、使用,建立行政学院与政府部门之间的人才交流制度,有计划地安排教学科研骨干挂职锻炼。按照专兼结合的原则,根据需要选聘理论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党政机关公务员、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担任兼职教师。(牵头单位:云南行政学院;协办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

七、加强学风、教风和院风建设,全面提高管理水平

(十九)严格学员管理,切实加强学风建设。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学风建设的规定,进一步健全科学、规范的学员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提高学员管理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建立行政学院、组织人事部门、学员派出单位各方协调的监督制度和机制,全面考核学员在校表现,把考核情况作为干部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完善班主任制度,配备相应级别的班主任,做好学员管理工作。(牵头单位:云南行政学院;协办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十)严肃施教纪律,切实加强教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加强教职工和学员的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带头树立崇高的职业道德,讲政治、讲原则、讲纪律、讲科学,努力做到严谨治学、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牵头单位:云南行政学院)

(二十一)坚持从严治院,切实加强院风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将各项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后勤保障能力。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公务员培训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云南行政学院)

八、加强领导,为行政学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十二)落实领导责任。把行政学院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健全领导工作制度,各级政府每年至少听取一次行政学院工作汇报,安排行政学院的培训、研究课题,研究解决发展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行政学院院长由同级政府领导兼任,应经常深入学院调查研究、讲课、作报告,与学员座谈,做到时间、精力、工作到位。政府其他领导同志应主动到行政学院讲课、调研。(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协办单位:云南行政学院)

(二十三)改善办学条件。行政学院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年度预算,保障行政学院教学科研咨询、学科建设和行政后勤等方面的工作需要。重视行政学院教学设施建设,保障学院发展的基本建设投入,不断改善学员和教职工学习、工作、生活条件。(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协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云南行政学院)

(二十四)形成支持合力。省政府办公厅加强对行政学院工作的支持协调力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职称结构、职称评聘、教师培训进修方面给予行政学院支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务员年度培训计划。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部门要积极为行政学院建设发展提供必要支持。省政府研究室要加强与行政学院课题研究的合作交流。行政学院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和沟通。(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政府研究室,云南行政学院)

(二十五)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加强和改进本级行政学院(校)工作的实施意见。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4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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