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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
昆曲绿色经济示范带建设的意见

云政发〔2014〕38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发展高原特色农业,按照滇中城市经济圈“一区、两带、四城、多点”建设规划的总体部署,省人民政府决定以昆明市、曲靖市、滇中产业新区的盘龙区、官渡区、呈贡区、宜良县、嵩明县、石林县、寻甸县、麒麟区、宣威市、沾益县、马龙县、富源县、陆良县、师宗县、罗平县、会泽县等沿昆曲公路、铁路干线分布的16个县、市、区为范围,加快昆曲绿色经济示范带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昆曲绿色经济示范带建设的重大意义

(一)加快昆曲绿色经济示范带建设是推进桥头堡建设,促进云南跨越发展的重要举措。示范带总人口约占全省人口的1/5,以占全省1/10的国土面积创造了全省1/4的生产总值,人均生产总值高出全省平均水平近1/3。该区域具有经济区位优越、物流交通便利、科技创新能力较强、劳动者素质较高、产业基础扎实等诸多有利条件,是我省重要经济增长极。通过先行先试、发挥优势、挖掘潜力,有利于为推进桥头堡建设和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进一步打牢基础,示范带动,发挥引领作用。

(二)加快昆曲绿色经济示范带建设是调结构、转方式,做实滇中经济区的客观要求。在滇中城市经济圈“一区、两带、四城、多点”的有机整体中,昆曲绿色经济示范带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翼。示范带地处我省东向进出的要冲,是参与泛珠三角经济合作区发展的前沿,有昆明、曲靖“双核”托举之便,得承接东中部产业转移之利。不失时机地加快示范带建设步伐,着力创新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机制,有利于提升滇中城市经济圈的竞争力、辐射力、影响力,不断开创滇中经济区发展新局面。

(三)加快昆曲绿色经济示范带建设是抓典型、树样板,推进全省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现实需要。为高原特色农业大发展作示范,树立高原特色农业大品牌的形象,是确保高原特色农业不断取得新突破、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关键。示范带地位举足轻重,一直是我省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排头兵。目前,区域内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占全省1/5以上,大宗农产品产量接近1/3,素有“滇东粮仓”的美誉,是我国夏秋渡淡蔬菜、南菜北运的重要生产基地,同时也是全省传统烟区和生猪外调最多的地区。建设好示范带,使全省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看有亮点、学有样板、推有经验。

二、建设昆曲绿色经济示范带的思路、原则和目标

(四)思路。按照打响高原特色农业“四张名片”、建设“六大内容”、推进“八大行动”的总体部署,立足“全省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样板区、全国优质安全的农产品供给保障和出口基地、西部重要的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集休闲观光体验展示为一体的精品农业庄园展示基地”的战略定位,以企业为主体、农产品为单元、基地为依托、效益为目标、市场为导向、品牌为关键、政府为主导、科技为支撑、创新为突破、金融为驱动,标准化、全产业链打造,突出特色化、高端化、品牌化、科技化,结合高原特色农业“十百千”行动计划,推进设施配套、产业优化、种业培育、链条延伸、科技创新、品牌打造、主体培育、市场建设、质量安全、生态治理“十大工程”,促进资源集约高效利用,使示范带对外成为品牌、对内作出示范,引领全省高原特色农业大发展。

(五)原则。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以创新的举措高标准编制发展规划,高起点建设园区、基地、农业庄园和基础设施,不断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坚持突出特色、绿色发展。倡导绿色低碳、循环节约的理念,发挥区域特色优势,打造一批精品、名企、强园。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发挥政府在规划制定、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监督管理等方面调控作用的同时,突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城乡互动、“四化同步”。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按照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的要求,引导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农村人口向中心村和城镇集中。

(六)目标。按照发展速度快一步、发展质量高一等、发展效果胜一筹的要求,经过“十二五”及“十三五”的规划建设,以粮食、烤烟、果蔬、花卉、油料、山地牧业、特色水产、高效林业、都市农业等九大特色优势产业为支撑,重点建设100个生产基地,提升和新建30个精品农业庄园,打造50个农业园区,扶持30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20个区域性农产品综合市场和专业市场,努力把示范带建设成为“全国知名、云南一流、带动全省”的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样板。

——经济发展率先跨越。到2016年,地区生产总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和农业增加值3项指标在2011年基础上增长2倍以上,分别达到7000亿元、1500亿元、900亿元以上;到2020年,3项指标在全省总量中的比重分别由2011年的20%左右提升到30%左右。

——食品供给充分保障。到2016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150万亩以上,总产量达到360万吨;蔬菜种植面积增加到300万亩,总产量达到410万吨;肉类总产量达到205万吨以上。到2020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200万亩以上,总产量达到400万吨;蔬菜面积达到330万亩,总产量达到470万吨;肉类总产量达到250万吨左右。3项指标在全省总量中的比重分别提升到25%、30%和35%左右。

——城乡居民收入倍增。到2016年,城乡居民收入在2011年基础上增加1倍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90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3000元,实现示范带内农村人口率先基本脱贫。到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00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0000元以上。

——生态环境山川秀美。石漠化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江河湖泊污染和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造林绿化效果进一步显现。到2016年,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4.5%左右,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高。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继续稳定在46%以上,呈现“山水田园一幅画”的美好景象。

三、昆曲绿色经济示范带的产业布局

(七)粮食。按照稳定面积、增加复种、提高单产的要求,加大良种良法推广力度,大力发展优质稻、专用玉米、麦类、杂粮等专用粮食和特色商品粮。到2016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150万亩左右,粮食总产量达360万吨以上,占全省总量的23%。到2020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200万亩左右,粮食总产量达400万吨以上,占全省总量的25%。(牵头单位:省农业厅;参加单位:昆明市人民政府、曲请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

(八)烤烟。着力实施“天香工程”和“沃土工程”,强化生产组织方式和专业化服务体系“两创新”,推进资金、项目、资源、力量“四整合”,统筹烟田、烟水、烟机、烟路、烤房、育苗工场、烟叶工作站、防灾减灾体系现代烟草农业等“八配套”,全力推进现代烟草农业综合示范区建设,努力把示范带打造成为全国最大的特色优质烟叶生产基地。到2016年,烟草种植面积210万亩,烟叶产量600万担,占全省总量的30%。到2020年,烟草种植面积250万亩,烟叶产量750万担,占全省总量的32%。(牵头单位:省农业厅、烟草专卖局〔公司〕;参加单位:昆明市人民政府、曲请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

(九)果蔬。加大冬季时令蔬菜、无公害外销蔬菜及特色水果生产基地建设。到2016年,蔬菜种植面积达到300万亩、产量410万吨,占全省总量的28%;水果面积50万亩、产量45万吨,占全省总量的8%。到2020年,蔬菜种植面积达到330万亩、产量470万吨,占全省总量的30%;水果面积57万亩、产量60万吨,占全省总量的10%。(牵头单位:省农业厅;参加单位:昆明市人民政府、曲请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

(十)花卉。全面发展花卉园艺产业,重点发展鲜切花、加工用花卉、地方特色花卉、绿化观赏苗木、花卉种业。到2016年,示范带花卉园艺种植面积达50万亩,其中,加工用花卉25万亩,鲜切花产量55亿枝、占全省鲜切花总量的54%。到2020年,示范带花卉园艺种植面积达60万亩,其中,加工用花卉30万亩,鲜切花产量60亿枝、占全省鲜切花总量的52%。(牵头单位:省花卉产业办;参加单位:昆明市人民政府、曲请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

(十一)油菜。稳步扩大油菜种植面积,大力推广优质“双低”油菜新品种、集成技术示范、机械化作业等措施,提高良种覆盖率和机械化程度。到2016年,油菜种植面积达114万亩以上,产量达到20万吨以上,占全省总量的33%。到2020年,油菜种植面积达120万亩以上,产量达到25万吨以上,占全省总量的36%。(牵头单位:省农业厅;参加单位:昆明市人民政府、曲请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

(十二)山地牧业。突出良种繁育、标准化生产、质量安全控制、产品加工,加大地方优良猪种和奶牛、奶山羊资源的开发利用力度,扩大特色生态猪、高产蛋鸡、优质肉鸡、肉鸭良种繁育,积极发展生猪、肉牛、肉羊(奶山羊)、禽类标准化养殖片区,努力把示范带建设成为云南省重要的畜禽生产加工基地。到2016年,实现肉类总产量205万吨,奶总产量25万吨,其中肉类总产量占全省的32%。到2020年,实现肉类总产量250万吨,奶总产量30万吨,其中肉类总产量占全省的35%。(牵头单位:省农业厅;参加单位:昆明市人民政府、曲请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

(十三)特色水产。重点发展罗非鱼、鳄鱼、鲑鳞鱼、观赏鱼以及雨生红球藻水产品。到2016年,水产养殖面积达35万亩,水产品产量达23万吨,占全省总量的23%。到2020年,水产养殖面积达40万亩,水产品产量达33万吨,占全省总量的26%。(牵头单位:省农业厅;参加单位:昆明市人民政府、曲请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

(十四)高效林业。大力发展木本油料、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观赏苗木。到2016年,高效林业实现产值100亿元,占全省总量的7%;木本油料种植规模达300万亩,观赏苗木1.8亿株以上。到2020年,高效林业实现产值200亿元,占全省总量的10%;木本油料种植规模达380万亩,观赏苗木3亿株以上。(牵头单位:省林业厅;参加单位:昆明市人民政府、曲请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

(十五)都市农业。围绕充实米袋子、丰富菜篮子,满足回归自然、返璞归真的观光休闲消费潮流,大力发展“菜篮子”定向供应服务型和观光休闲体验展示型现代都市农业。在昆明、曲靖、滇中产业新区交通便利、山清水秀的地方,规划建设一批有主体、有基地、有加工、有品牌、有展示、有文化的精品农业庄园,促进庄园经济快速发展。(牵头单位:省农业厅;参加单位:昆明市人民政府、曲请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

四、昆曲绿色经济示范带的建设重点

(十六)设施配套工程。紧紧围绕以农田水利建设为重点的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加快推进重点水源工程、渠系配套、高效节水灌溉设施、中低产田地改造等重大工程建设。到2016年,推进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完成70%以上灌区骨干工程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实施4个以上中型灌区及一批小型灌区建设,开展10个以上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建成11万个“爱心水窖”,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内260.36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到2020年,全面完成两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完成规划内8个重点中型灌区建设任务和13个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任务,水利化程度提高到55%。(牵头单位:省水利厅;参加单位:昆明市人民政府、曲靖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中低产田地改造办)

(十七)产业优化工程。以经济效益最优、富民强县作用最大为原则,高标准、高起点培育特色优势产业,依托16个县、市、区,瞄准九大特色优势产业,重点建设100个基础扎实、规模连片、标准严格的综合性生产基地、专业化生产基地和出口备案基地。按照经济发展的内在联系,打破行政区划界限,着力建设旱作粮食、山地牧业、蔬菜、蚕桑、渔业、马铃薯、烟草等产业带。(牵头单位:省农业厅;参加单位:昆明市人民政府、曲靖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省林业厅、烟草专卖局〔公司〕,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省生物产业办、花卉产业办)

(十八)种业培育工程。加大种业科技创新,力争在地方名特品种选育和制种方面取得新突破。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市场化育种体系,搭建产学研联合攻关机制,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的种业企业。重点建设杂交玉米制种,马铃薯良种繁育,优质粳稻、小麦、油菜种子,蔬菜、花卉、苗木繁育,地方优质种畜,种禽繁殖等基地。(牵头单位:省农业厅;参加单位:昆明市人民政府、曲靖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林业厅、农科院、生物产业办、花卉产业办)

(十九)链条延伸工程。以生产基地为基础、市场需求为导向、科技为支撑、龙头企业为主体,针对研发、包装、物流等多个环节,全面推进精深加工,加快推进农业产业由资源型向科技支撑型转变,由卖原料到深加工、由低端产品向高端工业产品拓展,由单一产品向衍生产品转变,延伸产业链,提升附加值,打造50个产值超10亿元的农业示范园区。到2016年,力争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0%以上,领跑全省、赶超全国。到2020年,力争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5%以上。(牵头单位:省农业厅;参加单位:昆明市人民政府、曲靖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科技厅)

(二十)科技创新工程。着力打造“没有围墙的研究院”,探索建立“政企联动、研发先行”的模式,盘活用好省内现有农业科研力量,积极加强与国内外先进高端科研平台的合作,强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构筑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平台。研发对重点产业有重大支撑作用的关键核心技术,加快重大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加强农业从规范种植到精深加工的技术创新。进一步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切实解决科技推广“最后一公里”问题。到2016年,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70%以上,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75%以上,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达到65%以上。(牵头单位:省农业厅、科技厅;参加单位:昆明市人民政府、曲靖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林业厅、农科院、花卉产业办)

(二十一)品牌打造工程。立足“品牌定位国际化、品牌打造高端化、品牌推广全球化”,依托实力企业,按照“有主体”有基地、有加工、有品牌、有展示、有文化,的要求,建设30个精品农业庄园。加大农产品品牌培育、引进、推介保护和奖励力度,加快“三品一标”、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云南名牌、云南省著名商标等品牌建设。从2014年到2020年,每年新增中国驰名商标3件、云南省著名商标30件,“三品一标”认证面积和认证数量进一步提高。(牵头单位:省农业厅、工商局、质监局;参加单位:昆明市人民政府、曲请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

(二十二)主体培育工程。大力推进农业经营主体多元化及其经营机制创新,进一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围绕九大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目标,扶持30个以上销售收入超十上百亿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按照“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产业发展格局,培育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扶持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示范社”。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通过规范的土地流转,扶持一批种养大户,培养一批职业农民,创办一批家庭农场、合作农场。(牵头单位:省农业厅、林业厅、工商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参加单位:昆明市人民政府、曲请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

(二十三)信息物流工程。在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乡村流通工程”建设的基础上,支持建设辐射面广、物流便捷、交易额超10亿元的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综合市场和专业市场。创新市场营销模式,大力发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生鲜超市、社区生鲜便利店、直销专柜、网上交易网下配送等农产品新型销售业态。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建立营销联盟,在全国大中城市乃至国外建立统一标识的云南农产品门店,建设云南农产品展销、批发和配送中心,并充分发挥地缘优势,逐步建立面向全国和南亚、东南亚的云南农产品市场营销网络和农产品现代物流体系,培育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特色优势农产品价格形成和交易中心,使特色优势农产品与省内、国内外终端市场建立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牵头单位:省农业厅、商务厅、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参加单位:昆明市人民政府、曲请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

(二十四)质量安全工程。建立健全省、州市、县、乡四级全面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逐步形成县级统一权威的食品检验机构。加强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以“三品一标”认证产品和天然食品为重点,切实加强基地备案制度建设。建立农产品生产源头治理保障机制、质量标识制度、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加快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和信息共享机制。到2016年,确保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不发生重特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牵头单位:省农业厅、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参加单位:昆明市人民政府、曲请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

(二十五)生态治理工程。坚持一手抓产业发展,一手抓环境保护和治理。深入实施“森林云南”建设,大力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陡坡地治理、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珠江防护林体系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进一步加大重污染行业和区域性污染整治力度,不断加强河道、湖泊生态治理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遏制农业面源污染。到2016年,力争森林覆盖率达到并保持在50%左右。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继续稳定在50%以上。(牵头单位:省林业厅、环境保护厅;参加单位:昆明市人民政府、曲请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

五、建设昆曲绿色经济示范带的保障措施

(二十六)编制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由昆曲绿色经济示范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配合,邀请国内外知名规划单位编制示范带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发展目标、建设重点、产业体系、功能布局、政策措施。同时,省直有关部门和昆明市人民政府、曲靖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同步开展专项规划编制,确保示范带建设顺利推进。(牵头单位:昆曲绿色经济示范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参加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十七)搭建投融资平台。省财政每年安排昆曲绿色经济示范带扶持专项资金,昆明市人民政府、曲靖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也要根据自身财力千方百计筹措一定配套资金,专项用于支持示范带建设。充分利用已有农业、林业投融资平台,增强融资能力,支持示范带建设。在示范带内重点扶持两地农业融资担保机构发展,率先试点开展集体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等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业务。(牵头单位:省财政厅、金融办;参加单位:昆明市人民政府、曲请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省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林业厅)

(二十八)强化机制创新。理顺省农业投资公司和省林业投资公司的管理体制,对现有省农业投资公司和省林业投资公司采取资产划拨等形式增资扩股,授权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将其纳入省属国有企业管理,倾斜支持示范带建设。探索示范带内资源换资金、开发促保护的运行机制和发展方式,加大对示范带土地利用、林地保护和开发的支持力度。健全竞争机制,对重点扶持的生产基地、流通市场和示范园区、龙头企业和农业庄园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牵头单位:省国资委;参加单位:昆明市人民政府、曲请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省财政厅、农业厅、林业厅)

(二十九)加大政策扶持和落实力度。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的,可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承接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等其他农用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拖拉机不征车船税,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符合规定范围的初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化肥生产企业生产销售钾肥,增值税实行先征后返。对种植养殖业龙头企业,执行农业生产用电。对从事农产品加工的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执行大工业用电优惠电价。(牵头单位:省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厅、农业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参加单位:昆明市人民政府、曲请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

(三十)加快农村金融服务产品创新。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在示范带内增设营业网点,支持商业银行和民间资本在示范带内组建村镇银行,规范发展专业化小额贷款公司。拓宽融资渠道,运用财政贴息、风险补偿、保费补助等方式,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示范带发展现代农业的信贷融资力度。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发行债券、股权投资等方式,利用资本市场和股权投资市场直接融资。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大力扶持农业融资担保机构发展,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业贷款担保,扩大农村抵押物担保范围。鼓励保险机构向示范带延伸服务网点,创新服务机制,扩大保险险种和覆盖面。(牵头单位:省金融办;参加单位:昆明市人民政府、曲请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省财政厅、农业厅,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银监局、云南证监局、云南保监局)

(三十一)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积极探索集体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房屋所有权等农村产权资产化实现形式。建立农村资产流转交易平台,建立和完善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引导确权后的土地和山林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经济合作社股权、知识产权等进行交易流转,推动农村资源资本化、股份化。率先搭建城乡一体化资产交易平台,探索建立“归属清晰、产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增强示范带建设的活力和动力。(牵头单位:省农业厅、林业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参加单位:昆明市人民政府、曲请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

(三十二)增强科技和高素质人才支撑。增加农业产业化领域的科技经费投入,支持示范带农业龙头企业及农业产业化项目。鼓励龙头企业申请使用国家有关农业科技的研发、引进和推广等资金。加强农业园区和龙头企业高端经营管理人才引进,建立校企联合培养农业科技人才机制,实施柔性引才机制,支持县、市、区设立农业专家工作站,支持科研院所与龙头企业共建农业科技研发中心。在强化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公益性职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前提下,允许农业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兼职创业、技术入股、技术承包等,收益归个人所得,激发科技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农业科研院所到示范带争创农业科技研发国家重点实验室。(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技厅、农业厅;参加单位:昆明市人民政府、曲请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

(三十三)强化土地供给保障。农业龙头企业建设用地指标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内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在重点扶持的物流集散交易市场和公益性设施比例较大的项目及农业园区建设过程中,保障好沿线农业企业的项目用地。种植、畜禽等生产设施及管理用房用地,按照农业用地管理。结合农民转户进城,利用我省被列为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利用试点的机遇,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将土地综合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农村住房建设、村庄改造等涉农政策、措施相结合,充分盘活和利用好现有存量建设用地,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保障示范带建设对土地资源的需求。(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参加单位:省农业厅、林业厅,昆明市人民政府、曲请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

(三十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昆明市、曲靖市、滇中产业新区以及16个县、市、区要盘活招商资源,提高服务水平,制定更加灵活的政策,不断优化投资环境。瞄准国内外知名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大力引进技术水平高、投入强度大、产业链条长、带动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国际国内一流企业,引进培育一批有品牌、有理念、有实力、守诚信的龙头企业。积极引导示范带现有农业龙头企业与国内外大公司对接合作,通过注资、控股、参股、收购等方式,实现以产权融资金、以存量换增量。省直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支持国内外大企业集团和战略投资者为主体开发建设示范带,促进以园招商、以商建园。(牵头单位:省招商合作局;参加单位:省农业厅、林业厅,昆明市人民政府、曲请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省生物产业办、花卉产业办)

(三十五)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已成立昆曲绿色经济示范带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省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省直有关部门和昆明市人民政府、曲靖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示范带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厅,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省直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工作职能,做好配合工作,主动加强与国家对口主管部门的联系,积极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昆明市、曲靖市、滇中产业新区及16个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根据示范带建设需要,选调能力较强的干部专抓示范带建设,强化工作落实。(牵头单位:昆曲绿色经济示范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参加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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