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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命名
第一批云南省生态文明县市区的通知

云政办函〔2014〕181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省直各委、办、厅、局:

全省各地、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部署,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县、市、区创建,取得了可喜成效。根据《云南省生态文明州市县区申报管理规定(试行)》,省人民政府命名昆明市西山区等8个县、市、区为第一批云南省生态文明县、市、区。

生态文明县、市、区创建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获得命名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积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各地、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水平,为建设美丽云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第一批云南省生态文明县市区名单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第一批云南省生态文明县市区名单

(共计8个) 

昆明市(5个) 

西山区

呈贡区

石林县

晋宁县

宜良县

西双版纳州(3个) 

景洪市

勐腊县

勐海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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