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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教育工作先进县的通报

云政函〔2014〕114号

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省直各委、办、厅、局:

  按照《云南省教育督导规定》(省人民政府第113号令),2013年,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织对曲靖市麒麟区等25个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评估。经认真督导、严格评审,曲靖市麒麟区、腾冲县、南华县、普洱市思茅区成绩突出,各项指标优秀,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上述4个县、区“云南省教育工作先进县”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县、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努力在今后工作中再创佳绩。各地要以受表彰的县、区为榜样,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不断加大教育投入,提升办学水平,推进区域内各类教育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4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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