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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1月22日在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田海
2013年全省检察工作情况
过去的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重大部署和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服务工作大局,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强化服务措施,努力为实现“翻两番、增三倍、促跨越、奔小康”目标提供司法保障。
积极服务桥头堡建设。及时制定服务南博会的实施意见,突出工作重点,逐级落实责任,全力保障首届南博会顺利举办,促进云南对外开放展示平台和交流窗口建设。深入开展边境地区专项整治,批捕妨害边境管理秩序等犯罪嫌疑人196人、起诉199人,派出9个检察室入驻口岸所在地乡镇开展工作;继续加强与周边国家边境地区检察机关的司法合作,共同打击跨国犯罪,依法监督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案糯康等罪犯的刑罚执行;切实维护涉外企业、外籍人员合法权益,办理涉外民事经济申诉案件121件,促进兴边睦邻。省检察院完成省政府决策咨询课题《桥头堡战略实施中与周边国家刑事司法协助问题研究》,为加强桥头堡建设的司法保障提供了前瞻性决策参考。
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坚决打击制假售假、集资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批捕犯罪嫌疑人1235人、起诉1577人,促进依法经营。积极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339个单位或个人因有行贿犯罪记录,受到相关单位取消投标资格等处置,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合法权益,更加关注非公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司法需求,办理涉及企业的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260件,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
着力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环境资源检察机构建设,完善统一办理案件的工作机制,探索依法保护环境资源的新举措,促进美丽云南建设。坚决打击盗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犯罪,依法追究1904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及时介入调查重大环境污染等事故,依法查办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嫌疑人47人。加强对破坏环境资源违法行为的法律监督,采取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方式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民事案件327件。
二、推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法治建设创建平安云南的意见》,坚持打击犯罪、教育挽救、综合治理相结合,努力建设基础更牢、层次更高、群众更加满意的平安云南。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4699人、起诉46181人。突出打击重点,批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13065人、起诉14616人,增强群众安全感;批捕毒品犯罪嫌疑人7853人、起诉7530人,遏制毒品犯罪蔓延;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嫌疑人6320人、起诉7824人,保障群众生命健康权。
正确适用宽缓刑事政策。综合运用检调对接、简易程序等工作机制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决定不批捕9246人、不起诉2080人,建议审判机关对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1851名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办理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自愿和解案件366件,达成和解协议312件,促进社会和谐。
积极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全省三级检察院均设立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采取分案起诉、亲情会见、犯罪记录封存等保护性措施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决定不批捕1213人、附条件不起诉315人;协调关工委、学校等方面共同建立帮教网络,配合有关单位开展社区矫治和教育,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更好地回归社会。
认真做好综合治理工作。全力投入“扫黄打非”、治爆缉枪等专项整治行动,参加对287个治安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漏洞和发案规律,提出完善打防控体系建设的检察建议206件,促进堵塞漏洞、预防犯罪。认真研判我省毒品犯罪形势,提出对策建议,推动第三轮禁毒人民战争深入开展。
三、坚持惩防并举,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进一步强化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办案力度持续加大。依法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596件1935人,同比分别上升6.1%和9.6%;挽回经济损失5.14亿元,同比上升67.1%。其中,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84人(厅级6人),同比上升25.4%;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扶贫救灾、医药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049件,同比上升10.1%;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59件,同比上升9.3%,彰显了中央、省委反腐败的坚强决心。
办案工作更加规范。完善初查程序,加强立案审查,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的法律界限,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89名干部澄清问题。规范侦查行为,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看审分离等制度,严守传唤、拘传时限,规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和侦查手段的使用,坚决杜绝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把好案件质量关,严格执行审查逮捕上提一级等制度,认真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综合判断和全面审查证据,职务犯罪案件有罪判决率为100%。
预防工作不断加强。积极履行《云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规定的职责,协助党委政府构建社会化大预防工作格局。选择典型职务犯罪案件开展案例剖析、预防调查等工作,提出预防检察建议961件,采纳率为93.5%。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加强职务犯罪风险防控,保障国有资产和公共投资安全。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开展警示教育14317次,制作5部廉政宣传短片在云南电视台播出,与省纪委、司法厅等单位共同举办“以案说法·反腐倡廉”大型巡回展,收到良好效果。
四、全面强化监督,维护司法公平公正
严格执行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积极推进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按照省委、省人大领导在省检察院调研时的指示精神,坚持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并重,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依法规范诉讼监督。建立羁押必要性审查、民事执行监督等机制,完善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等制度,全面开展侦查违法行为调查、非法证据排除等工作,坚决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确保诉讼监督工作规范有效开展。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156件,纠正漏捕漏诉4564件,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349件,纠正各类诉讼违法行为4585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318件,维护法律尊严。
切实加强内部监督。深入推进办案信息化建设,全面开展案件集中管理,统一实行办案流程监控,对涉案款物处置不当、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到位等情形提出监督意见542件,对重点案件开展质量评查8709件,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强化检察执法各环节之间的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各级检察院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和审议意见,共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354次,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252次。采取召开座谈会、发送手机短信、开通专线电话等形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及时听取意见。办理代表建议16件、政协提案8件,按时办结率、面商协商率、代表委员满意率均为100%。依法保障人民监督员履行职责,122件案件进入监督程序,监督意见采纳率为83.3%。坚持和完善特约检察员、检察开放日、案件公开审查等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践行为民宗旨,提高群众工作的能力
始终把解决群众诉求作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有力措施,坚持在工作中倾听群众心声、了解群众疾苦、解决群众困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完善12309举报电话、网上信访、来信、来访“四位一体”机制,进一步规范信访接待工作,受理并全部分流处理控告、申诉和举报18033件,同比上升43.2%。7个控告申诉举报接待室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33个控告申诉举报接待室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围绕诉访分离目标,积极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完善涉检信访案件审查受理、依法办理、终结退出、源头治理的工作机制。坚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和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制度,综合运用领导包案、依法复查、公开听证等方式办理涉检信访案件。认真执行《云南省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条例》,依法为刑事被害人申请并发放救助金538万元,协调有关单位提供低保医保、就业援助等社会保障救助,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创新联系群众方式。大力加强云南检察门户网站、检察长电子信箱、微博、微信集群化建设,用亲民的语言、真挚的情感,回应社会关切,解答群众疑惑,传播法治正能量。云检官方微博被70余万网友关注,成为广大网友了解检察工作、发表意见建议的重要平台,在腾讯政务微博中排名全国第六,在腾讯检察微博中排名全国第一。
六、加强自身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始终坚持抓教育、转作风,抓队伍、强素质,抓基层、打基础,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法律监督能力全面提升。
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省检察院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出28个“四风”和自由主义、执法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提出59条整改措施并立行立改,办文办会、公车使用、经费管理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基层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及时整改。全面梳理现有制度,并对52项进行“废、改、立”,不断完善检察机关践行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长效机制。
队伍专业化建设持续加强。制定实施意见,指导各级检察院加强和改进队伍建设。在编制分配、人员招录等方面重点向边疆民族贫困地区和案件量大的基层检察院倾斜,继续做好“西部定向生”和少数民族“双语生”的委托培养工作,为基层补充检察人员380名,进一步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切实加强教育培训工作,采取网络培训、基层巡讲等方式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48期、培训3.2万余人次,有效提升检察人员执法素质。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与省司法厅共同举办首届公诉人与律师论辩大赛,多渠道锻炼队伍、培养人才,在全国检察机关业务竞赛中,涌现出以十佳公诉人武广轶为代表的10名业务尖子。采取与中国政法大学共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训基地”等方式,加大选拔培养高层次检察人才力度,目前共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633名、全国检察业务专家10名,专家数位列全国第二。
基层基础建设深入推进。高度重视基层实际困难,积极帮助争取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加强对“两房”建设和经费使用的指导,提高检务保障水平。以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基层检察院建设情况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促进工作水平整体提升,8个院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怒江州贡山县检察院独龙族检察官江德华以最高票当选“全国最美检察官”,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杨竹芳被授予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荣誉称号。
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
新的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九届七次全委会、全国检察长会议的部署,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深化检察改革,提升工作水平,努力推进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建设,为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打击暴力恐怖、扰乱社会秩序等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危害网络社会安全的犯罪,突出打击毒品犯罪、黑恶势力、涉枪涉爆、拐卖妇女儿童、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严厉打击影响改革发展大局的犯罪,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平安需求,营造安定有序的发展环境。
二、着力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认真研究法律适用和新类型案件,正确区分改革失误与失职渎职等界限,处理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营造保护创新、宽容失误的改革氛围。紧密结合执法办案,进一步创新预防工作思路,努力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
三、着力加强和规范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积极推动执法司法权运行制约机制建设,加大对涉及民生民利案件的监督力度,依法监督纠正执法司法活动中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职务犯罪,使受到侵害的权利得到保护和救济,使违法犯罪活动受到制裁和惩罚,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四、着力深化检察改革。坚决贯彻中央部署,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准确把握改革的方向、目标和重点,有序、协调推进检察改革。深化检务公开,认真开展检察管理体制和检察人员管理制度改革调研,做好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准备工作,推动形成符合检察工作规律和职业特点的工作新机制。
五、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市县两级检察院深入开展,大力推进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的“铸才、聚才、育才、扶才、优才、引才”六项重点工程,狠抓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六、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基层检察院建设情况的意见,推进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建设。积极构建经费保障、基础设施、科技装备、后勤服务“四位一体”的检务保障格局,更好地适应检察工作发展的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