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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
云南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云政办发〔2015〕44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省人民政府决定将云南省人民政府机构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名称改为云南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常务副省长李江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副省长高峰、和段琪、刘慧晏,省政府秘书长李邑飞担任副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杨杰、罗昭斌、王以志、蒋兴明,省政府督查室主任唐文祥,省编办主任刘绍平,省法制办主任张宪伟为成员。

(二)主要职责

在各地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各地有关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育改革组、科技改革组、文化体育改革组、卫生计生改革组9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综合组设在省政府办公厅,从省政府办公厅和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实行集中办公,对外以“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二、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行政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省政府审改办刘绍平(省编办主任)担任,副组长由省编办副主任郭华、冯德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规范政府部门行政审批行为,建立行政权力监督约束机制,健全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约束自由裁量权,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二)投资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省发展改革委主任王喜良担任,副组长由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陈刚、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高正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周鸿、省政府副厅级督查专员刘钊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和规范前置中介服务,推进并联审批,积极探索投资项目清单管理模式,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加强监管。

(三)职业资格改革组

组长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崔茂虎担任,副组长由省就业局局长石丽康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规范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加强对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

(四)收费清理改革组

组长由省财政厅厅长陈建国担任,副组长由省发展改革委巡视员李承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陈云生、省民政厅副厅长王建新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完善收费监管制度。

(五)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长由省工商局局长张荣明担任,副组长由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饶卫、省地税局副局长王寿兴、省工商局副局长曹阳、省质监局副局长陈百炼、省国税局副局长刘卫民担任。

负责牵头深化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建设,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改革。

(六)教育改革组

组长由省教育厅厅长何金平担任,副组长由省教育厅副厅长宋光兴担任。

负责牵头协调推动教育领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措施,研究促进教育公平、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措施,提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

(七)科技改革组

组长由省科技厅厅长龙江担任,副组长由省科技厅副厅长侯树谦担任。

负责牵头协调推动科技领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措施,按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研究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措施,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

(八)文化体育改革组

组长由省文化厅厅长蔡春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梁宗华担任,副组长由省文化厅副厅长崔文、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洪耀星、省体育局副局长唐源担任。

负责牵头协调推动文化、体育领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措施,研究促进民族文化强省建设的措施,加强文化产品供给,研究发展全民健身、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的措施,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

(九)卫生计生改革组

组长由省卫生计生委主任张笑春担任,副主任由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张宽寿担任。

负责牵头协调推动卫生计生领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增加卫生计生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措施,研究加快发展卫生事业、促进人口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措施,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省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后,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各专题组的组成和职责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协调小组功能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协调小组办公室)

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省政府副秘书长王以志担任,副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由省政府审改办郭华(省编办副主任)担任。

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工作,跟踪了解、分析研究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协调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重大问题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推动地方改革工作;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新闻宣传、网络信息等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督查组

组长由省政府督查室主任唐文祥担任,副组长由省政府审改办郭华(省编办副主任)担任。

负责督促检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督促各专题组改革工作推进情况。

(三)法制组

组长由省法制办主任张宪伟担任,副组长由省法制办副主任张学武担任。

负责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措施进行合法性审查,及时提出制定、修改、废止、解释有关地方性法规、省人民政府规章的建议方案,对清理的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性审查,提出继续适用、修改、废止的审查意见。

(四)专家组

省政府审改办负责组建职能转变评估专家组。主要任务是受协调小组委托,根据工作安排,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事项进行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有关要求

(一)协调小组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各专题组和功能组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拿出“啃硬骨头”的真招实招,抓好本领域改革的统筹,确保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特别要注重研究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加大指导、协调、督促力度,推动改革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省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紧迫意识,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决策部署,按照协调小组工作要求,坚持民意为先、舍利为公,找准突破口、把握着力点,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以务实的举措把改革推向纵深。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

(三)各级政府要参照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有力推进机制,按照省人民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强化责任、强力推动,做好“接、放、管”工作,力破“中梗阻”,打通“最后一公里”,上下贯通、整体联动,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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