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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云政发〔2015〕87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精神,推动我省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培养和引进一批中高端复合型和国际型服务外包人才,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核心竞争力的服务外包企业,建设一批主导产业突出、产业集聚度高和市场竞争力强的服务外包示范园区,打造1-2个具有明显示范和带动作用的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力争昆明市获批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服务外包产业规模持续快速增长,服务外包业务规模年均增长25%以上,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服务外包业务占比不断提高,力争到2020年,初步形成以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示范园区为主体,结构合理、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产业发展格局,全省服务外包总额达到11亿美元,其中离岸外包达到1亿美元。

  二、发展方向

  (一)产业导向

  同步推进信息技术、业务流程和知识流程外包服务,着力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服务外包业务,促进向产业价值链高端延伸,积极拓展服务外包行业领域,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设计、研发、互联网、医疗、工业、能源等领域服务外包;改造提升建筑、冶金、化工等传统优势产业,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探索服务外包新方向;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教育、交通物流、健康护理、科技服务、批发零售、休闲娱乐等领域服务外包;积极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将非核心业务外包。巩固和提升昆明服务外包集聚中心功能区地位。加快培育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示范基地、示范园区和重点企业,引导服务外包企业向国家级产业园区、滇中新区、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及红河综合保税区聚集,促进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发展。

  (二)重点领域

  1.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继续发展以系统和应用设计、开发、运营和维护为主的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培育发展基于云平台和云模式的云服务外包,推动传统服务外包产业向云服务外包模式发展。支持企业承接客户内部信息系统集成防护网、行业应用程序开发、信息技术研发、软件开发设计、基础信息技术管理平台整合、远程维护等外包业务,发展嵌入式软件外包,加速实现制造业智能化,提升相关制造业水平,带动产业升级,支持企业承接南亚东南亚国家小语种软件的设计、开发等外包业务。

  2.医药服务外包。依托我省医药产业基础,大力发展医疗信息化、图像传输、生物医药研发服务外包,支持服务外包企业承接医疗信息化软件开发、生物医药研发等外包业务,不断扩大产业规模和优势。     3.物流服务外包。立足毗邻南亚东南亚的区位优势和现代物流服务业的比较优势,以承接近岸物流外包为突破口,重点发展基于信息平台的物流外包业务,提高信息化、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

  4.旅游服务外包。巩固和提升我省旅游产业优势地位,鼓励旅游产业IT基础设施及应用服务外包,开展各类网上预定业务、涉及旅游企业IT基础运营的各类办公业务以及应用软件系统开发与管理;鼓励开展业务流程外包,提供完善的商旅管理、商务旅游、商务会展等专项业务以及其他非核心旅游业务;鼓励  知识服务外包,开展旅游信息咨询服务、知识流程服务等。

  5.电子商务服务外包。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支持发展跨境电商,拓展离岸外包业务,鼓励电商企业以合同方式委托省内专业外包服务商,为其提供包含电子商务平台网站建设、技术维护、物流、经营推广、客户联络和售后服务等电子商务的全流程或部分环节外包服务。

  三、主要措施

  (一)创建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

  研究制定《云南省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认定管理办法》,选择一批具有较好产业基础的城市和园区,开展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认定工作,完善政策支持,吸引资源聚集,增强对全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和示范作用,对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在公共信息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基础设施和投资环境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推动服务外包企业进园入区集聚,发展特色鲜明、综合竞争力强的服务外包产业集群。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高增值服务能力的服务外包企业,不断提高服务外包企业的综合实力,形成若干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服务外包集聚区。支持昆明市打造总部经济,带动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建设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国际服务外包城市。支持昆明市建设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二)鼓励购买专业化服务

  适应生产性服务业社会化、专业化发展要求,鼓励企业购买专业化服务,构建数字化服务平台,实现包括产品设计、工艺流程、生产规划、生产制造和售后服务在内的全过程管理,鼓励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购买专业化服务。

  (三)支持重点企业发展壮大

  遴选一批自主创新能力高、核心竞争力强并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服务外包企业开展评定工作,进行重点扶持,优先享受有关支持政策。支持重点企业申报“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资金”“省级外贸发展资金”及“民营经济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帮助企业用好用足现行政策。

  (四)培养专业人才

  引导各类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设置有关专业和课程,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的服务外包专业教育,支持建立校企结合的服务外包人才综合培训和实验基地,加强服务外包紧缺人才的职业培训,不断提升教育培训水平,大力培养实用技能型和创业型人才。支持服务企业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从业人员队伍结构,完善人才培养体制机制。

  四、政策支持

  (一)加强服务外包产业规划

  研究制定《云南省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我省“十三五”期间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科学布局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区,尽快形成产业集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有关部门要将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区的教育资源,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移动互联及新技术应用的基础设施,以及企业的技术、管理和商业模式创新项目等纳入“十三五”有关规划。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在“十三五”期间,优化现有财政资金使用方向,通过适度增加并统筹省级外贸发展专项资金,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对服务外包产业的支持力度。

  (三)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好扩大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和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金额8%部分税前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范围,落实好国际服务外包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

  (四)强化金融服务

  不断优化服务外包企业融资环境,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拓宽服务外包企业融资渠道,努力解决服务外包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创新符合监管政策、适应服务外包产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开展应收账款质押、专利及版权等知识产权质押。推进服务外包外汇管理便利化,确保服务外包企业跨境收付与汇兑顺畅,满足服务外包企业跨境投资的用汇需求。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手续和审核流程,提升结算便利,降低汇率风险。鼓励境内金融机构开展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业务。鼓励保险机构创新保险产品,提升保险服务,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和覆盖面,提高承保和理赔效率。利用现有资金政策,引导融资担保机构加强对服务外包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在有关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指导下依法依规创新发展,加大对服务外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境外并购等业务的支持力度,加强服务外包重点项目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进入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扩大融资,实现融资渠道多元化。支持大中型服务外包企业的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和海内外上市。

  (五)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积极支持我省服务外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高全球交付能力和产业成熟度,对服务外包企业参加国际、国内招商推介会和专业展会给予支持,对公共布展、广告宣传等公共经费给予一定比例资助。支持服务外包重点企业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结合走出去战略和对外援助,综合运用贸易、出口信贷、对外投资合作和对外援助等多种政策措施,支持有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走出去,开展研发外包、知识流程外包和业务流程外包等高附加值项目合作。鼓励企业和机构在国际市场购买技术含量高、业务模式新的高端服务,引进先进技术、先进经营方式和管理经验,加快推动我省服务外包产业转型升级。

  (六)促进投资及通关便利化

  深化境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境外投资便利化,实行备案为主的管理方式,最大限度缩小核准范围,简化审批手续。建立与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相适应的通关管理模式,在保障有效监管的前提下,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通关便利,提升通关效率。创新服务外包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对承接服务外包业务所需样机、样本、试剂等简化审批程序,实施分类管理,提供通关便利。支持服务外包企业从事境外投资,为从事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的外籍中高端管理和技术人员提供出入境和居留便利。提高国际通信服务水平,支持基础电信运营商为服务外包企业网络接入和国际线路租赁提供便利。

  五、服务保障

  (一)建全协调机制

  建立由省商务部门牵头,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教育、财政、文化产业、金融、外汇、税务、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组成的服务外包发展协调机制,协调推进全省服务外包工作。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分工和工作实际,制定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行动计划,强化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发挥中介组织作用

  鼓励和支持服务贸易行业协会进一步加强信息交流、中介协调、标准制定、规范自律、市场拓展和人才培训,规范市场秩序,提高行业服务水平,充分利用现有服务外包交流合作平台,吸引跨国公司转移国际服务外包业务,鼓励研究机构、商协会、高校和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务实合作。

  (三)搭建服务平台

  推进建设服务外包公共平台,及时为企业提供客户资源、项目合作等方面的服务,及时发布国际国内市场动态和政策信息。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高质量的政府服务。

  (四)建设法治化发展环境

  依据国家服务外包产业的法律体系,促进产业发展和规范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国家安全,对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等违法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加大服务外包领域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执法监管力度,建立服务外包企业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体系,惩戒失信,打击欺诈,积极参与国家服务外包企业诚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我省服务外包产业的法规和政府规章。

  (五)加强统计分析

  健全服务外包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建立集跨境资金流动、部门填报、企业直报、重点企业联系、中介机构辅助调查于一体,科学统一的服务外包统计方法,强化统计分析,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建立健全有关部门服务外包信息共享机制。

  各地、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协调,切实将本意见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省商务厅要会同省直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对本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推进落实情况。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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