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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

云政发〔2015〕92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精神,推动互联网与云南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重塑创新体系,激发创新活力,促进云南跨越式发展,现就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互联网+”是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正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战略性和全局性的影响。“互联网+”突破空间地理限制的特征,可让经济发展落后地区获得与发达地区均等的发展机遇。作为传统资源大省,主要依靠资源要素投入、规模扩张的粗放发展模式,已不适应新常态下我省发展的新定位、新要求,发展方式转变刻不容缓。结合“云上云”行动计划,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优化信息基础设施,加快云服务、云应用创新,积极培育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促进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互动发展,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充分发挥“互联网+”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作用,对云南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

围绕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总体目标,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坚持改革创新和市场需求两个导向,以夯实信息基础、培育企业主体、搭建服务平台、推动市场应用、加快人才培引为重点任务,突出“互联网+”创业创新、协同制造、现代农业、电子商务、便捷交通、旅游文化、益民服务、高效物流、智慧能源、普惠金融、绿色生态、人工智能等12个主要领域,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财政扶持、创新投融资渠道、优化发展环境、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推动互联网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经济提质增效。到2017年,互联网基础支撑能力和渗透率显著提升,“互联网+”融合传统产业的水平进一步深化,衍生新兴产业的能力较快提升,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互联网成为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手段。引进和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建成一批互联网产业集聚区,涌现一批“互联网+”新业态、新模式,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成为新的经济增长动力。

到2020年,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完善,“互联网+”新经济形态初步形成,“互联网+”成为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

三、主要领域

运用互联网思维,突出我省优势特色产业和重点领域,致力于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新模式、新产品,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和社会治理能力。

(一)创业创新

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创新驱动作用,加快培育创业创新主体,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和创业资源的聚集、开放和共享,着力打造众创空间、开放式创新等,为创业团队和个人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服务,引导和推动全社会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

(二)协同制造

以推进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为主线,把智能制造作为“两化”深度融合的主攻方向,加快有色、钢铁、化工、烟草、建材等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推进多元化制造资源的有效协同,提高产业链资源的整合能力,积极培育新材料、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鼓励企业开展在线增值服务,拓展产品价值空间,实现云南制造业向智能化和“制造+服务”的转型升级。

(三)现代农业

应用互联网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快云烟、云糖、云茶、云药、云胶、云菜、云花等高原特色农业结构调整和生产经营方式转变,推进信息进村入户、促进农村电商发展、健全质量追溯体系,培育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现代“种养加”生态农业新模式,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规划建设全省林业大数据中心、林业交易中心,争取国家林业大数据中心落地云南,促进林业规模化生产与集约化经营。

(四)电子商务

大力发展农村电商、行业电商、跨境电商及电商服务业,推动电子商务应用创新与监管,加强电子商务国际合作,打造良好的跨境电子商务环境,推进传统商业模式向新兴商业模式转型,努力构建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云南电子商务发展格局。

(五)便捷交通

加快互联网与交通运输领域的深度融合,通过基础设施、运输工具、运行信息等互联网化,推进基于互联网平台的便捷化交通运输服务发展,显著提高交通运输资源利用效率和管理精细化水平,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服务品质和科学治理能力。

(六)旅游文化

通过互联网技术在旅游资源利用、旅游管理、旅游服务、旅游体验等方面的应用,充分挖掘我省民族文化和自然遗产资源,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文化、媒体和旅游等服务,推动民族文化与旅游产业协同发展,促进美丽乡村和特色小镇建设,打造智慧旅游新业态。

(七)益民服务

充分发挥互联网的高效、便捷优势,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服务消费成本。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加快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健康、养老、教育、社会保障等新兴服务,创新政府服务模式,提升政府科学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

(八)高效物流

用互联网技术改造传统物流产业,提升企业物流信息化水平,搭建物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提高物流供需信息对接和使用效率。鼓励云计算、大数据在物流领域的应用,构建智能仓储和物流配送体系,探索物流行业可延伸服务方向,促进现代物流发展,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物流中心和国际物流大通道。

(九)智慧能源

通过互联网促进能源系统扁平化,推进能源供给革命、消费革命、技术革命、体制革命及国际合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节能减排。加强分布式能源网络建设,促进能源利用结构优化。加快发电设施、用电设施和电网智能化改造,提高电力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

(十)普惠金融

加快金融改革创新步伐,鼓励互联网与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的融合创新,推进“一网五平台”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移动金融技术创新惠边应用工作,拓展互联网金融跨境服务及合作交流,鼓励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拓宽服务覆盖面,构建功能完备的互联网金融服务体系。

(十一)绿色生态

利用物联网技术实现生态环境和污染源的自动实时监测,构建环境影响评价平台,开展生态大数据分析,促进环保智能化,完善废旧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促进资源循环再利用,推动互联网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

(十二)人工智能

依托互联网平台提供人工智能公共创新服务,加快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突破,推动人工智能在物流、智能产品、工业制造等领域规模商用,鼓励传统家居企业、安防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开展集成创新,开展面向南亚东南亚的机器翻译研发与服务。

四、重点任务

(一)夯实基础,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信息骨干网络建设。加快建设高速大容量光通信传输系统,构建以昆明为中心,以区域中心城市为节点,连接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光纤骨干网;持续提升骨干传输网络容量和网间互通能力,大幅提高网络访问速率;建设昆明区域性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实现语音、数据、互联网全业务经营,积极推进国际传输系统建设项目,大幅提升与南亚东南亚国家互联网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能力,建成中国连通南亚东南亚的国际互联网重要枢纽。

2.实现宽带网络全覆盖。加快实施宽带战略,组织实施“宽带乡村”和中小城市基础网络完善工程,实施乡镇以上家庭用户光纤接入覆盖工程,开展铜缆接入小区光纤到户改造工程;

加快高速移动网络建设,推进4G网络向行政村、自然村延伸。建立和完善符合我省省情的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加快实现全省行政村光纤全覆盖,大力支持边境民族欠发达地区宽带建设和运行维护。全面提升宽带网络服务能力和质量,有效降低网络资费。全面推进“三网融合”。

3.统筹布局应用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以数据中心规模建设为依托,推动网络、感知终端、大数据存储、云计算、智能系统等软硬件资源设施的合理布局,实现海量数据的存储、保护和统一处理,引进并支持互联网企业、IT企业及运营商,参与互联网应用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应用基础设施与骨干网络协同发展,有力支撑云计算与大数据产业高效、绿色、创新发展。

(二)做强主体,培育壮大互联网企业

1.大力引进龙头企业。创新招商模式,推进以数据开发换项目、以平台建设招项目、以投资模式创新引项目,大力引进阿里巴巴、百度、腾讯、华为、中兴、浪潮等互联网产业龙头企业。推动龙头企业优先向我省开放平台接口、数据资源和市场渠道。瞄准中国电子信息100强企业、中国软件100强企业、中国互联网100强企业、全球软件500强企业,开展精准招商。重点支持在我省设立区域性总部、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的企业,以及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在我省设立全国性总部的企业。对产业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可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支持力度。

2.积极培育省内企业。加快发展电子商务,鼓励我省企业自建或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销售,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扶持。实施“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对互联网小微企业给予重点扶持。鼓励企业与互联网产业深度融合,积极支持开展运用互联网提升改造传统工艺和流程的项目建设。结合“一带一路”等国家发展战略,支持和鼓励具有竞争优势的互联网企业联合制造、金融、信息通信等领域企业率先“走出去”,相互借力,共同开拓国际市场。

(三)搭建平台,提升信息服务能力

1.搭建基础服务平台。鼓励结合市场需求,创新线上线下融合手段,打破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资源“信息孤岛”,实现信息的高效匹配和数据的开放共享,推进增值开发;实施“云上云”行动计划,提升面向不同行业、不同环节的大数据资源聚合和分析应用能力,打造政务云、医疗云、教育云、行业云、企业云等云平台,探索云服务的新模式,面向社会提供协同应用、数据集中管控、测试等公共服务;鼓励科研机构、行业协会或龙头企业,针对特定领域数据资源,结合市场需求,以平台形式向社会开放共享,使共享平台的规模效应得到充分发挥。

2.构建众创空间。在全省打造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能有效满足大众创业创新需求的众创空间,对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的房租、宽带接入费用和公用软件等给予适当财政补贴。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大企业等各类投资主体,充分利用闲置厂房或楼宇构建互联网众创空间。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社会机构和企业在云南举办大型互联网有关会议、创业路演、创业大赛、创业论坛等各类创业招商活动,按照举办规模和招商效果,给予活动经费补助。

3.打造互联网产业聚集区。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强与国家信息中心等信息技术科研服务机构合作,推进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通信基础运营企业积极拓展业务,引进互联网龙头企业参与园区建设。以全产业链的思维,根据园区定位,统筹发展互联网产业。加快呈贡信息产业园建设,打造全省信息产业发展高地和核心区。支持玉溪建设云计算产业发展聚集区,构建以云计算产业为核心的科技研发投入、运营服务、基础设施配套三位一体的产业集群示范基地。推动保山工贸园区信息产业聚集,发挥区位优势,开展面向南亚东南亚的信息服务。推进信息产业向滇中新区、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园区聚集发展。鼓励通过政府和互联网企业购买重点园区的数据中心服务的方式,促进数据服务产业发展。

鼓励园区和用电量达一定规模的互联网企业,参与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

(四)开放共享,培育互联网产业市场

1.鼓励信息服务采购。依照“政府推动、购买服务,企业投资、建设运营”的模式,加快制定政府和企业信息化服务采购政策,大幅减少政府和企业自建数据中心,普遍推行基于云计算和公共服务平台的信息采购和服务外包;政府部门和公共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省内企业(含引进企业云南分公司)提供的大数据解决方案和云服务。

2.推动信息消费。在“互联网+”主要领域积极推动云计算应用和消费服务,创新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丰富信息产品供给,引导社会信息消费;开展信息消费统计监测,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合理引导消费预期,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拓展和健全信息消费维权渠道,通过规范信息消费市场秩序,建立安全可靠的信息消费环境。积极推动信息惠民、信息消费、电子商务、智慧城市等国家试点工作。

3.稳步开放基础数据。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促进社会事业数据融合和资源整合,先行开放交通出行、医疗健康、教育文化、食品安全、空间位置、资格资质、经济统计、产品质量、社会信用、涉税信息等与改善公共服务和支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数据资源,并逐步扩大开放范围,加速数据流动;鼓励研究机构、咨询服务机构开展数据深加工、分析、预测、分享等大数据应用服务,培育数据增值应用新业态;加大大数据应用标准建设。

(五)强化支撑,大力引进和培养人才

1.支持企业引进人才。鼓励企业采取高薪聘用、股权激励、兼职兼薪、特聘顾问等方式积极引进海内外互联网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和职业经理人,引进人才所需购房货币补贴、安家费以及科研启动经费等人才开发费用可依法列入成本。

2.鼓励人才创业。加强对互联网人才创业创新的扶持,激发其内在潜力,帮助其充分发挥自身价值;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积极鼓励互联网高端人才、科研人员、大学生创业创新;实施“千名创业扶持计划”,3年内在全省范围内通过集中培训、导师辅导、政策服务等多种方式帮扶1000名青年开展移动互联网创业。每年举办互联网创业大赛,并对竞赛优胜者进行奖励。

3.强化教育和技能培训。推行产学研结合培养模式,鼓励高等和职业(技工)院校加强互联网经济有关专业教育和实用型人才培养;鼓励互联网龙头企业设立培训机构,或与科研院所(校)合作建立教育实践基地,对企校合作开展的“订单式”互联网人才培养,给予企业一定培训经费补助;实施“万名移动互联网开发者培训计划”,3年内在全省范围面向10000名信息技术专业学生、软件开发爱好者提供移动互联网开发技术基础培训,激发广大青年和学生应用移动互联网的创业热情,储备移动互联网人才;加大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人才交流和培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省、州市、县三级负责推进“互联网+”行动工作制度,全力推进“互联网+”行动落实有关工作。将“互联网+”纳入各地各部门重要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有关领域、区域的“互联网+”行动措施,做好“互联网+”重大工程包项目储备,全力推动我省“互联网+”发展。建立规范高效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大对“互联网+”重点实施项目建设专项督查,对进展缓慢的项目进行专题督办,严肃问责。

(二)加大财政扶持

统筹各地各部门现有信息化及信息产业发展等有关资金,采用贷款贴息、风险补偿、补贴奖励、购买服务相结合的方式,集中支持重大园区、数据中心、网络基础设施、公共平台等骨干项目建设,支持互联网创业项目孵化、市场主体培育、创新创业平台打造、人才引进培养、产业环境营造。设立互联网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或互联网产业基金,为孵化、引进、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撑和价值提升服务。

(三)创新投融资渠道

建立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银行合作建立互联网企业融资担保资金池,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积极争取保险资金支持;鼓励互联网企业通过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和债券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支持省内新兴产业创投基金和省内外私募股权基金以及产业并购基金投向我省云计算、大数据产业;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营运,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参与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重点示范互联网项目的建设运营。

(四)优化发展环境

围绕互联网产业发展新业态,推广负面清单监管模式,探索建立符合互联网产业发展的监管方式,倡导对新兴业态的包容式监管;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通过平台化服务促进与公众之间的互动,确保公共服务产品的有效供给,促进公平共享;提高审批效率,减少政策障碍,进一步放宽互联网市场主体的准入条件;创新招商模式,吸引互联网创业公司、创业项目来我省,逐步形成产业集聚效应;优化产业政策,通过龙头和骨干企业的发展带动产业提速,搭建政府、投资企业方与创业创新项目信息对接平台,实现投资供需信息的高效互通,促进互联网创业公司与专业投资公司线上自主匹配,线下合作共赢,提高互联网创业创新项目融资效率,形成良好的“互联网+”发展环境。

(五)加强宣传引导

加大互联网发展宣传力度和辐射范围,强化宣传互联网成果在产业转型升级、新型业态培育、政府公共服务、民生保障改善中的地位和作用,创造“互联网+”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开展“互联网+”专项系列宣传活动,宣传“互联网+”贴近民生的重点产品和服务,普及“互联网+”有关技术知识,增加全社会对“互联网+”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附件:“互联网+”行动实施责任分工表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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