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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
推进中老泰经济走廊和滇老泰合作
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云政办函〔2017〕116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打造中老泰经济走廊和滇老泰合作试验区,助推我省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云南省推进中老泰经济走廊和滇老泰合作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宗国英 常务副省长

  执行组长:陈 舜 副省长

  副 组  长:尹 勇 省政府副秘书长

       和丽贵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杨洪波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和良辉 省商务厅厅长

       李极明 省外办主任

  成  员: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农业厅、商务厅、外办、旅游发展委、金融办、招商

       合作局、辐射中心办,昆明海关、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滇中新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杨洪波兼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统筹研究推进中老泰经济走廊和滇老泰合作试验区工作,审议和研究重大事项,提出工作部署和要求,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办公室主要职责:协调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关于推进中老泰经济走廊和滇老泰合作试验区建设中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统一对接落实各方合作项目;筹备领导小组有关工作会议,起草有关文件材料,搜集有关工作信息;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单位如有变动,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即可,不再另行发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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