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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会展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云政办函〔2017〕133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会展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云南省会展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

会展产业具有促进交易、整合营销、联系供需、文化交流和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等重要功能。大力发展会展产业是我省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发展战略,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构建开放型经济体系的重要抓手。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5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着力推进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云发〔2016〕11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20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十三五”期间全省会展产业改革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编制本规划纲要,规划期为2016—2020年。

一、会展产业发展情况

“十二五”期间,我省积极面向南亚东南亚扩大开放,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和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建设,着力发展开放型经济,会展产业发展取得良好成效。主要呈现以下特征:

一是会展规模持续扩大。全省共举办各类展览约260个,展览面积从2011年的77.96万平方米增加到2015年的96.65万平方米,增长24%,总展览面积达415万平方米。会展规模逐年增长,地方民族特色节庆会展活动丰富多样,经济社会效益不断突显。

二是会展结构不断优化。全省举办的会展活动涉及工业、农业、经贸、文化、艺术、体育、旅游等多个领域,逐步形成了以中国—南亚博览会暨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南博会暨昆交会)和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商洽会)为引领,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以下简称旅交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暨昆明泛亚国际农业博览会(以下简称农博会)、中国云南普洱茶国际博览交易会(以下简称茶博会)、创意云南文化产业博览会(以下简称文博会)、中国昆明泛亚石博览会暨国际珠宝文化节(以下简称石博会)等国际性重点展会为支撑,各类地方民族特色节庆会展活动及边境经济贸易交易会(以下简称边交会)共同发展的会展产业格局。

三是会展企业和设施进一步发展。至“十二五”末,全省注册的会展企业累计近500户,其中主营会展业务的企业约200户,90%以上为民营企业。目前,全省各州、市已建成投入使用展览场馆30余个,室内展览面积近40万平方米。具备举办大中型会议条件的会堂、酒店500余家,会展场馆周边交通、物流、餐饮、娱乐、休闲、信息网络等设施进一步完善。

四是会展产业对开放型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不断增强。成功举办南博会暨昆交会及各专业展览、边交会等,有力地推动了我省与南亚东南亚各国形成资源、产业、市场、投资的有效衔接,特别是南博会暨昆交会的外经贸成交和签约额逐届提高,有力地推动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了周边国家经贸人员往来。

“十二五”期间,我省会展产业虽然发展较快,但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是展会总体数量较少、规模较小。全省年均办展52个,年均展览面积83.16万平方米,会展产业规模总体处于国内中下游。在展会的国际化、专业化和市场化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

二是展会科技含量较低、同质化问题突出。全省绿色低碳、新兴产业、高新科技、电子信息等领域的高品质会展稀缺,科技成果引进和交流推广功能难以发挥;“互联网+会展”探索刚刚起步,对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应用程度较低,大部分展会尚未建立官方网站,会展服务品质提高和信息化发展步伐较慢。

三是会展场馆年均利用率较低。昆明国际会展中心为32%,其他州、市仅为25%左右,远远低于国内重点会展城市50%以上的场馆利用率。“有场馆无展会”的问题较为普遍。

四是会展企业实力较弱。我省会展市场主体“小、散、弱”问题突出,缺乏龙头企业。专业组织承办展会的企业较少,会展产业配套行业多为小微企业,普遍经济实力差、市场竞争力弱、行业整合度低、低价竞争现象突出。

五是会展专业人才匮乏。我省会展专业人才总量较少,专业化的会展策划、组织、营销、执行人才队伍规模较小,尚未形成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和模式。会展人才职业化程度较低,特别是高端会展策划人才匮乏,严重制约了产业转型升级。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省第十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继续深化会展管理体制改革,以优化会展产业功能布局、促进错位发展为主线,以专业化、标准化、品牌化、信息化、市场化、国际化为导向,优化管理体制、更新发展理念、升级发展模式、改善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区位、交通、气候、市场、文化和展览设施优势,按照“一核(昆明市)引领,全省联动”的产业布局,着力整合品牌资源、延伸产业链条、构建支撑体系,大力倡导低碳、环保、绿色、节约的办展办会理念,强化政策引导、鼓励社会参与、培育龙头企业,鼓励具备市场化办展条件的展会积极开展市场化运作,通过加大政策、资金等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主办各类展会,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提升我省会展产业国际竞争力。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力、在国际上有较高认知度的重要会展举办地,会展产业成为我省新兴特色优势产业,会展经济成为我省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引擎,着力发展成为中国会展经济强省。同时,将昆明建设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会展中心城市和会展及配套产业集聚区;会展产业对全省服务业增加值的贡献度显著提高;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特色鲜明、结构合理、务实高效、拉动力强的会展产业链基本形成;会展产业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指标体系和监测分析机制基本完善,并纳入国民经济统计体系;各类市场主体根据需求自主举办展会数量显著增加;会展企业综合实力、竞争力明显提升,境外办展稳中有升,实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强”发展目标;会展产业专业化、标准化、品牌化、信息化、市场化、国际化程度在国内处于较高水平。

三、做大做强重点展会

依托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旅游文化、信息、现代物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食品与消费品制造等重点产业,以及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展会助推产业经济发展的支持服务体系,培育和支持高端核心展会、重点专业展会、边交会、地方民族特色展会。

(一)高端核心展会

重点打造南博会暨昆交会和商洽会2大核心品牌展会,引领我省会展产业快速发展,持续放大会展经济和对外交流功能,扩大我省国际影响力,推动区域政治、经济和文化深入交流与合作。

(二)重点专业展会

继续提升和打造旅交会、农博会、茶博会、石博会、文博会及汽车(新能源汽车)博览会等专业展会,同时重点引进和培育国际领先、国内一流的与我省特色产业相关的专业性展会。

(三)边交会

充分发挥我省沿边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提升中越(河口/老街)边境经济贸易交易会、中缅(姐告/木姐)边境经济贸易交易会、西双版纳边境贸易旅游交易会、中老越3国(普洱)边境经济贸易交易会、中越(文山)国际商贸旅游交易会、保山腾冲边境贸易交易会、临沧边境经济贸易交易会等7大边交会的办展质量和水平,把边交会打造成为我国西南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

(四)地方民族特色展会

结合各地产业特色和资源优势,推动地方会展产业与节庆、旅游、文化、娱乐等良性互动、共同发展,形成“文化搭台、经贸唱戏,节中有会、节中有展,相辅相成、共同发展”的良好态势,以“节庆云南,快乐天堂”为主题,形成“展、会、节”等互为补充、相互促进的会展产业发展格局,巩固提升、发展培育和重点支持一批品牌节庆展会。支持打造玉溪国际美食展、曲靖国际装备制造业产品展、楚雄民族特色医药展、大姚蜂蜜交易会、大理工艺美术品展、大理国际影会、大理国际兰花茶花博览会、宣威火腿交易会、迪庆香格里拉特色产品展销会、怒江斑铜工艺产品展、蒙自国际生物特色产品展、泸西高原梨文化展、丘北国际辣椒节、德宏小粒咖啡交易会、德宏优质小锤干巴展、普洱茶文化博览会、腾冲野菜特色美食展、中国临沧凤庆滇红茶交易会、中国云南野生食用菌交易会、昆明新春购物博览会、玉龙县民族餐饮文化节暨高原特色农产品展销会、中国·双江勐库(冰岛)茶会等一批地方民族特色展会。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体制机制

1.健全会展产业支持政策体系。强化产业主管部门“规划、管理、协调、服务”职能,通过简政放权和机制体制创新,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保障会展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各州、市要将会展产业纳入发展规划,制定配套产业促进政策,保障会展产业有序发展。研究制定会展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引导大型会展企业采取收购、兼并、控股、参股、联合等形式组建更具产业牵动力的展览集团。培育一批具有先进办展理念、管理经验和专业技能的龙头会展企业,充分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各州、市人民政府牵头;云南国际博览事务局,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国资委、招商合作局,贸促会云南省分会配合)

2.加快完善产业改革发展条件。优化新办展会审批流程,提高审批备案工作效率,实行审批备案“一站式”服务,降低办展办会成本。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市场手段,保障公开、公平、公正的会展产业市场环境,加快会展产业相关标准体系建设步伐。建立和完善全省会展产业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指标体系和监测分析机制。推进省会展行业协会改革发展,按照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原则,引导行业协会提升专业化和规范化运作水平,积极发挥行业自我管理作用,向会展企业提供经济信息、市场预测、技术指导、法律咨询、人员培训等服务,提高行业自律水平。(云南国际博览事务局,省商务厅、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统计局牵头;省旅游发展委、招商合作局,贸促会云南省分会配合)

3.建立会展产业人才培养机制。引导高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加强对适应会展产业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型、应用复合型专门人才的培养。鼓励大型企业、中介机构、行业协会与有关院校等联合培养会展行业人才。建立会展从业人员分类管理机制,加强对会展职业教育的规划和引导。加大会展产业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规范和完善培训和考核制度,提高我省会展人才综合素质。(省教育厅牵头;云南国际博览事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

4.构建展会应急保障管理机制。在重要展会现场设立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根据展会规模配备相应工作人员。针对假冒伪劣、偷窃、暴乱、经济纠纷等各种突发事件制定相应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处置应对突发事件有法可依、合规高效。(省公安厅,云南国际博览事务局牵头;省安全厅、商务厅、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二)加大资金扶持

5.争取国家部委加大扶持力度。省直有关部门要主动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科技部和中国贸促会等对口国家部委申请汇报,争取对我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国际产能与装备制造合作、“走出去”和“引进来”的各类展会及高新技术、特色产业类经贸交流活动给予资金支持,推动落实国家对我省边交会等特色展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有力推动我省边境贸易发展。(省直有关部门牵头;有关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6.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研究制定促进和支持会展产业发展有关财政资金的管理办法,规范使用省级财政预算资金,专项用于扶持全省会展产业发展,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探索建立会展产业扶持市场化资金运作机制,研究出台有利于会展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通过市场运作吸引社会资金投入会展产业发展。对本土具备一定实力的会展企业,鼓励通过挂牌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拓展融资渠道。支持通过发起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等方式支持会展产业加快发展。(云南国际博览事务局,省财政厅牵头;省商务厅、金融办、地税局,贸促会云南省分会,省国税局配合)

(三)优化发展环境

7.加强宣传推介工作。把会展产业纳入城市形象宣传的重要内容,在门户网站、主要媒体、对外经济合作宣传推介资料中设置云南会展宣传内容。强化典型示范,加大优秀展会、企业和个人的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产业发展氛围。(省新闻办牵头;云南国际博览事务局,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8.提升依法管理水平。研究制定《云南省会展产业发展促进办法》,推动我省会展产业加快发展。通过法律保护展会主办方、参展客商、观众的合法权益。在有条件的会展场所设立法律咨询服务点,保障会展活动各参与方能及时得到法律服务。(云南国际博览事务局牵头;省法制办、司法厅配合)

9.建立会展行业诚信体系。运用信息技术和管理手段,加快建立覆盖展览场馆、办展机构和参展企业的会展产业诚信体系,提倡诚信办展、规范服务。建立信用档案和违法违规失信企业信息披露制度,推动部门间监管信息的共享,实现分类监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依法制定我省会展产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配套制度,在有条件的会展场所推广设立知识产权和消费者投诉服务点,及时解决消费者投诉,保障消费者在会展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省知识产权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云南国际博览事务局,省法制办、商务厅、工商局,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配合)

10.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展会承办者主体责任,制定严格应急措施,强化展会安保措施。完善会展产业保险保障制度。鼓励参展商投保火灾、盗窃等财产险;对生鲜或冷冻产品、易损坏展品,投保特殊损害险等;办展企业应为工作人员及参观者投保公众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为前往海外的会展筹备组织人员购买医疗和意外伤害险等。充分运用出口信用保险政策,通过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保险机构在全球建立的渠道和服务网络为参展的国内外企业优化海外资信提供保障,促进企业快速有效对接国际市场。(云南国际博览事务局牵头;省金融办,云南保监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云南省分公司配合)

11.积极推动会展产业国际合作。支持和引导我省展览企业组建专业化、国际化展览营销团队,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展会到我省举办,吸引国内外知名展览企业落户我省,对引进的重要展会和重点企业给予适当奖励和补助。依托各方工作渠道和工作优势,加强与国际和港澳台会展产业界的联系、交流与合作,努力引进外资展览公司和国际品牌展会,建立国际会展项目绿色通道,促进我省会展产业国际化发展。(云南国际博览事务局牵头;省商务厅、外办,贸促会云南省分会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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