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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撤销滇池水污染防治专家督导组等5个重点工作督导组的通知

云政办发〔2017〕125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清理撤销重点工作督导组工作方案的通知》(省委办公厅便笺〔2017〕—20)要求,省人民政府决定,撤销省政府滇池水污染防治专家督导组、省政府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工作督导组、省政府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督导组、省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工作督导组、省政府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督导组。5个重点工作督导组所承担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等职能由省直有关部门承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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