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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第三批省级重要湿地名录的通知

云政办发〔2018〕40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经核定,省人民政府同意将寻甸横河梁子、永善黑颈鹤栖息地、彝良雨龙山、双柏黄草坝、双柏九天、玉溪抚仙湖、石屏异龙湖、普洱五湖、大理洱海、宾川上沧海、古城九子海、永胜程海、宁蒗泸沽湖、德钦雨崩、德钦祖数通、维西华冉底等16处湿地列为第三批省级重要湿地,现予公布。

  有关州、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管理,设立省级重要湿地界标。各地、有关部门要按照《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湿地保护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4〕44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131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工作,科学处理好湿地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关系,充分发挥湿地生态服务功能。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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