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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专题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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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日报

关于云南省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1月25日在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云南省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云南省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86.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比上年同口径决算数增收110.2亿元,增长6.2%。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1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比上年决算数增支694.1亿元,增长13.8%。

  省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0.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比上年决算数增收2.3亿元,增长0.7%。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2.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3%,比上年决算数增支262.5亿元,增长31.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31.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2%,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00亿元,增长69.5%。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14.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4%,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81.2亿元,增长41.8%。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1.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4.2亿元,增长36.1%。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3.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7%,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3.3亿元,增长77.4%。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2.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3%,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0.2亿元,增长165%。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1%,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3.1亿元,增长232%。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7亿元,增长86%。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5%,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0.3亿元,增长369%。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739.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比上年决算数增长43.6%;支出1459.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比上年决算数增长53.9%。年末滚存结余1765.7亿元。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25.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9.5%;支出164.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3.5%。年末滚存结余542.9亿元。

  以上均为快报数,待财政部批复我省2017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

  二、财政改革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培财源抓收入,财政“蛋糕”进一步做大

省政府财政部门始终坚持把做大财政“蛋糕”作为第一位的工作目标。一是支持经济转型升级,巩固壮大税源基础。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出台的一系列稳增长政策。省级筹措资金42亿元,推动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和小微企业加快发展。支持全面打响工业经济攻坚战。按要求取消、停征中央和省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63项,政府性基金2项。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二是依法组织收入。积极开展全省重点税源企业和重点税源项目调研。认真研究制定促进县乡增收的激励政策。规范非税征管和涉企收费清理。制定出台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办法,税收收入增长8.5%,非税收入占比比上年下降了0.6个百分点。三是中央加大对云南支持力度,多项资金争取取得突破。

  (二)惠民生促公平,各项民生福祉进一步改善

  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2017年,全省财政民生支出达4126亿元,比上年增长11.3%,支持10件惠民实事圆满完成。一是聚焦脱贫攻坚。落实财政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筹措安排省以上扶贫专项资金117.8亿元,聚焦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少数民族深度贫困群体,加大易地扶贫搬迁、迪庆藏区、怒江州、镇彝威革命老区脱贫攻坚行动的支持力度。强化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堵塞资金安全漏洞。二是全力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省财政教育支出1001.6亿元,首次突破1000亿元大关,同比增长15%。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实施中小学“全面改薄”工程。积极落实各阶段学生国家资助政策。支持云南大学“双一流”建设。落实教育精准扶贫政策。三是大力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全省财政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8.2亿元,同比增长17.4%。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所有公立医院(除中药饮片外)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四是着力筑牢社会保障底线。筹措资金105.7亿元,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14年连续提标政策。积极助力“贷免扶补”和担保贷款创业政策,新增发放贷款128.3亿元,居全国第一。出台健康扶贫30条。全面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五是积极支持“三农”发展。全省财政农林水支出662.5亿元,着力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在25个边境县试点创新“党建+村级‘四位一体’”发展新模式。云南省成功申报为全国农业综合开发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省。六是“三保”支出得到保障。省财政新增下达均衡性等7项由各地统筹使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83亿元,帮助基层困难地区消化调整工资及民生提标等刚性增支。同时,明确“三保”项目清单,将“三保”责任落实纳入省委对各州(市)年度综合考评,督促基层切实保障“三保”支出。全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三)调结构补短板,重大项目和重要工作进一步有效保障

  一是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支持“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筹措资金6.3亿元,支持全省钢铁和煤炭行业退出产能。筹措保障性住房资金49亿元,推动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建设。二是大力支持“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省级筹措资金153.7亿元,支持高速公路、铁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省级筹措资金10.5亿元,支持105个特色小镇建设。三是积极支持对外开放。加快瑞丽、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支持河口、临沧跨(边)境经济合作区发展,有力促进口岸通关便利化。四是支持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全省财政节能环保支出182.8亿元,增长21.8%,扎实推进洱海、滇池、抚仙湖等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和“森林云南”建设。支持抚仙湖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纳入国家第二批试点项目。五是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全省科学技术支出54亿元,比上年增长15.2%。支持人才强省战略,推动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累计申请专利631件,突破关键技术204项。六是积极强化“基层党建提升年”经费保障。安排资金3.7亿元,加快15942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

  (四)推改革建制度,财税改革进一步向纵深迈进

  一是深化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政府所有收支100%纳入预算管理,编制四本预算上报人大审议,做到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积极推进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二是健全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健全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年初可用财力和新增债券资金,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机制。三是持续强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继续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集中财力办大事。2017年省级项目压减158个,资金减少33.5亿元。大力推进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和按因素法分配改革。四是创新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财力下沉力度,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提高到60%。五是硬化预算执行管理。继续实施预算执行目标考核制度,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和考核奖惩,有效解决预算执行前低后高问题,月支出进度持续位居全国前列。六是切实加快绩效预算改革。坚持绩效再评价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共扣减绩效差的项目资金6.6亿元。省级首次开展绩效目标审核并上报人大审查后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七是着力打造透明预算。继续完善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规范公开方式,丰富公开内容。八是全面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省共清理盘活存量资金128.4亿元,统筹安排用于重点支出。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九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稳妥推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转型发展。十是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构建全面系统的国库现金管理制度体系。在全国率先完成省本级和16个州(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积极开展公务卡电子化管理改革试点。十一是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财政资金支持产业和重大基础设施坚持无偿变有偿、直补变间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规范推进PPP工作,我省进入财政部第二批18个示范项目全部落地。新增进入财政部第三批40个示范项目,已落地32个。探索建立融资担保贷款风险分担机制。十二是稳步实施税制改革。继续推进营改增试点和资源税改革。全力做好环境保护税的贯彻落实工作。十三是扎实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出台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意见,是全国第2个出台实施方案的省份。十四是全面开展财税改革督查,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实施财税改革培训,督促各地加快推进财税改革。

  (五)抓法治强监管,依法理财进一步推进

认真执行《预算法》等财经法规,增强预算的法治性和约束力。推动《云南省财政监督条例》列入省政府2018年立法计划。强化会计基础工作管理,筑牢财政资金管理“第一道防火墙”。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对人大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和意见认真吸纳和整改。坚决查处违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整改,并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中狠抓落实。2017年共办理省人大建议和省政协提案212件,办复率、按时办结率均达到100%。建立了省人大与省政府财政部门的预算监督联网平台,实现实时监督。

  三、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新一届政府履职的第一年。做好2018年财政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

  (一)2018年财政经济形势分析(略)

  (二)2018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2018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一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的要求,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重点,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深入推进零基预算,集中财力办大事,下大力气补短板,既要尽力而为,也要量力而行,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方面取得扎实进展,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18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一是稳中求进的原则。二是突出重点的原则。三是创新发展的原则。四是注重绩效的原则。五是防范风险的原则。

  (三)2018年全省及省本级收支预算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90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同口径增长5.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55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6%。

  省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3亿元,较上年快报数增长3.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0.4亿元,较上年快报数增长0.7%。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81亿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20.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00亿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18.6%。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4亿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7.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0.7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69.9%。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6.8亿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1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1亿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72%。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12.5亿元。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4亿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3亿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87%。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4.5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444.6亿元,较上年快报数下降16.9%。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239.1亿元,较上年快报数下降15.1%。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13.9亿元,较上年快报数下降3.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77.3亿元,较上年快报数增长8%。

  四、2018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持续聚焦重大任务,坚决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是坚决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落实财政扶贫投入增长要求,省级安排扶贫专项资金52.5亿元,比上年增长19.3%。支持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健康、教育、迪庆怒江深度脱贫等十大扶贫攻坚战。加快推进贫困县涉农财政资金实质性整合。全面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二是坚决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完成所有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工作,降低债务成本。按照“谁的孩子谁抱走”的原则,压实债务化解责任。强化对政府性债务“借、用、管、还”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三是坚决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加快九大高原湖泊和六大水系保护治理。扎实推进“森林云南”建设。

  (二)持续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一是继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增加有效供给,大力破除无效供给。统筹用好中央和省奖补资金,推动钢铁、煤炭行业持续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支持处置“僵尸企业”。支持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着力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全力支持打好民营经济、县域经济、园区经济三大战役。二是筑牢传统动能,促进新动能加快成长。支持打好工业经济攻坚战,支持水电铝材、水电硅材加工一体化取得新突破。支持实施现代服务经济“倍增”计划。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安排5亿元确保“一部手机游云南”及时上线。安排10亿元,支持建立云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三是落实减税降费,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打好降成本“组合拳”,落实养老、失业等涉企社会保险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和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停止征收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

  (三)持续注重短板弱项,大力夯实跨越发展基础

  一是加快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投入。安排5亿元前期工作经费,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统筹资金171亿元,大力推进县域高速公路“能通全通”工程等“五网”基础设施建设。有力推进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二是大力建设创新型云南。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实施智慧云南行动计划。加快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支持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和第四届科技入滇活动。三是大力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种植养殖+深加工+流通”全产业链发展。支持推进“互联网+农业”,推动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加快发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逐步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持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积极支持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全覆盖。四是大力支持对内对外开放。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培育形成区域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支持加快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推动跨境金融加快发展。支持提升口岸综合服务功能。支持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

  (四)持续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筹措资金66.2亿元,增长35.7%,支持完成“全面改薄”任务,巩固落实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提高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能力。推动高中教育普及工作。完善省属高职高专、中职、技师学院高级工和中专生均拨款标准。支持云南大学“双一流”建设,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二是着力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投入。筹措资金71.8亿元,增长20.1%,大力支持实施“云岭创业计划”,全面落实“贷免扶补”扶持政策。支持实施全面参保计划。有效落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标支出。加强对特困人员等群体的兜底保障。继续加大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三是加快建设“健康云南”。筹措资金69.3亿元,增长16.7%,支持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55元。加强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支持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大力支持发展体育事业。四是加快建设民族文化强省。全省财政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3.5亿元,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少数民族的文化遗产保护。促进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活动。支持兴边富民、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示范工程等。

  (五)持续狠抓收支管理,有效保障财政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收入组织,坚持依法征税管费。依法依规执行各项税法和收费政策。建立收入质量考核挂钩机制,对促进税收收入占比提高较快和占比较高的地区给予激励。二是落实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改革精神,一律不再按挂钩要求安排预算。三是强化存量资金盘活,增加财政资金有效供给。将预算安排与部门结余资金挂钩,全面清理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财政结余资金,统筹用于各项必保支出。四是加快预算执行管理。继续实施预算执行目标考核制度,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和考核奖惩等。积极推进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五是扎实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强化中期财政规划与部门行业规划的衔接,增强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作用,探索构建中期财政规划绩效目标体系。六是大力推进预决算公开。实现四本预决算公开全覆盖。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七是完善现代国库管理体系。力争在2018年底前实现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省、市、县、乡全覆盖。大力推进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全面推进县乡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

  (六)持续激发发展动力,积极帮助基层缓解财政困难

  一是建立财政增收和县域经济发展激励机制。对各地大力培植财源、实现财政税收增收及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给予奖补,激励各地强化自我“造血”意识。二是大力争取中央财政支持。深入分析我省省情、特点和跨越发展需要,对接国家促进区域均衡发展的重大方针,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支持,紧扣保基本、兜底线的要求,加大对下补助力度。三是明晰各级财政保障责任,并按照建立地方税体系的要求,加大放权让利力度,调动各地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四是加强县乡财政管理改革。健全完善县乡财政体制,巩固乡镇财政地位。按照“谁发展、谁受益,发展快、受益多”的原则,提高乡镇积极培财源抓收入的积极性。推进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五是加强对各地财政管理的指导帮助。监督指导各地统筹财力合理安排预算,切实防范基层财政“三保”风险。大力推进地方财政标准化平台建设,及时掌握各地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地区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七)持续深化财税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一是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与各地财政关系。深入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科学界定省以下各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形成更加合理的省与各地财力格局。密切跟踪中央改革进展,研究出台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改革方案,并做好其他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改革准备工作。二是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将20%的政府性基金预算、30%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一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全部用于增加扶贫专项资金。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坚决打破预算固化格局。全力推进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三是落实国家税制改革要求。推进环保税法平稳实施,做好相关税制改革准备工作,积极争取烟叶税、资源税等税制改革红利。四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管理机制,做到绩效预算全覆盖,强化绩效约束。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绩效跟踪和评价结果作为安排财政资金的依据,大力压减绩效差的项目。五是大力实施规范的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切实推动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督促各州(市)完成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工作。六是创新财政投入方式。省级安排126亿元用于高速公路建设资本金、重大项目投资基金、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PPP模式以奖代补资金等,切实把财税政策杠杆用活。强化融资担保行业监管。着力发展普惠金融。

  (八)持续推进依法理财,全面提升财政的法治化水平

  自觉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始终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轨道上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一是有序推进法治财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法治财政建设各项措施,完善财税法规制度体系,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二是严格执行《预算法》。把《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从事财政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增强预算的法治性和约束力。三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严格落实人大各项决定和意见要求,完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机制。充分发挥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增强人大监督实效。坚决查处各类违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四是积极配合审计监督和专员办监管。高度重视并认真整改审计提出的问题,认真自查和深刻分析原因,着力督促相关部门深入整改,并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中狠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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