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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云南省“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8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不懈推进厕所革命,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云南全域旅游发展和“一部手机游云南”的实施,切实解决城乡公厕和旅游厕所数量不足、布局不合理、设施不全、管理水平低,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低等问题,结合全省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明确目标任务
(一)目标任务
通过新建、改建和提升一批,到2020年全省城乡公厕、旅游厕所(含旅游景区景点、公路沿线、铁路站点、加油站点、加气站、充电站等)总数量达到3.4万座;改造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250万座。昆明市主城区中心城区达到省会城市领先水平7座/平方千米,其他城市达到4座/平方千米(4座/万人),旅游城市和人口密度大的城市应达到5座/平方千米,繁华地段500—800米有1座公厕;乡镇镇区达到2座以上、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达到1座以上水冲式卫生公厕全覆盖,实现“数量充足、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服务到位、卫生环保、如厕文明”的目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旅游发展委、卫生计生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城乡公厕:城乡公厕抓提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全面提升改善城乡公厕质量,在现有城市公厕8888座的基础上,3年再新建1850座、改建提升二类以上公厕1191座,达到《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城市道路商业性路段400米、生活性路段400—600米、交通性路段600—1200米设1座公厕,行人步行3—5分钟内进入厕所的要求;对现有4300座乡镇镇区公厕中的2000座非水冲式旱厕,在2019年底前完成改造提升;对现有16700座行政村所在地公厕中的11000座非水冲式旱厕,在2020年底前完成改造提升,实现乡镇镇区2座以上、行政村村委会1座以上水冲式公厕全覆盖,消除旱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农业厅、卫生计生委、旅游发展委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旅游厕所:旅游厕所抓精品。围绕云南全域旅游发展目标,打造精品旅游厕所,在全省主要旅游城市(城镇)、游客聚集公共区域、主要乡村旅游点、旅游小镇、旅游景区(点)、旅游度假区、旅游综合体、旅游交通沿线、加油站点、加气站、充电站、铁路客运站内新建、改建A级以上旅游厕所3400座。其中,2018年新建、改建A级以上旅游厕所1200座,“厕所革命”向有旅游资源的贫困村倾斜,厕所管理服务、科技应用、文明理念进一步强化;2019年新建、改建A级以上旅游厕所1100座,着力推进厕所均衡布局,厕所数量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景区内外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基本缓解,厕所管理有效机制初步建立,厕所科技运用水平全面提升,文明如厕新风尚逐渐形成;2020年新建、改建A级以上旅游厕所1100座,厕所全域布局格局基本形成,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科技运用体现充分,文明如厕理念深入人心。(省旅游发展委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农村户厕:农村户厕抓普及。在现有250万户农村户厕已达到无害化卫生要求的基础上,新增改造建设无害化卫生户厕250万座,到2020年底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50%以上。有效解决农村户厕中旱厕数量较多、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低及少数地方无户厕等问题。(省卫生计生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境保护厅、农业厅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提高建设水平
(二)编制专项规划
各州、市要结合实际,依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16)、《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云南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技术指南(试行)》,于2018年9月底前完成编制(修编)城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明确城市公厕具体布点及坐标位置,制定乡镇、行政村公厕改造提升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形成以独立式公厕为主、组合装配式公厕为辅、临街公共建筑内公厕开放的格局,达到布局合理、数量充足、卫生环保的目标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旅游发展委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三)明确建设改造标准
城乡公厕:围绕全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乡村振兴战略和“一部手机游云南”的实施,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坚持宜建则建、宜改则改、宜撤则撤原则,城市主干道、交通枢纽、商场、公园、广场、景区等人口密集公共场所的城市公厕原则上达到城市公厕一类标准,一般地段达到城市公厕二类标准;农村公厕按照“清洁卫生、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原则改造建设卫生公厕,改造后实现有墙、有顶、有冲水及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厕内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味;农村公厕应与各类生产生活服务设施紧密结合,可配建经营性用房,便于管理维护,纳入村庄保洁管理主要内容,避免区域内形成孤立公厕无人管护或加大养护成本。(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环境保护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商务厅、卫生计生委、旅游发展委,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旅游厕所:全省5A级以上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沿线、昆明市铁路客运站内、县级以上主要旅游城市旅游厕所要100%达到AAA级标准;4A级以上旅游景区、二级以下公路沿线、交通客运站(点)、大型旅游娱乐、购物、餐饮经营场所旅游厕所达到AA级以上标准;3A级以下景区、旅游村、旅游类特色小镇、公路沿线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旅游厕所达到A级以上标准。(省旅游发展委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农村户厕:拆除重建的农村危房、易地扶贫搬迁以及农户新建的住房,按照“人畜分离、厨卫入户”的要求,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户厕。其余农户住房原则上以“水冲厕+装配式三格化粪池+资源化利用”方式为主,开展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无害化卫生户厕要求入户进院,有条件的地区和寒冷地区提倡入室。化粪池所选位置应避免粪液直接排入水体。有条件的村庄应采取生态处理等方式对化粪池的出水进行自然消纳处理,引导农户对粪渣资源化利用,成肥还田。鼓励农户以投工投劳或自备砖、砂石、水泥建筑材料等形式参与建设。提倡将农村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进行资源化利用。(省卫生计生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境保护厅、农业厅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四)补齐公厕建设短板
各州、市要组织推动各县、市、区摸清城乡公厕布局现状和类别底数,通过旧城改造、道路拓宽、拆临拆违等途径配建、还建和改建足够的公厕,在城市新区建设、大型综合开发项目和各类新建商住小区等规划建设中,应依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按照每500米范围1座的标准同步规划设计配建二类以上公厕,确保补齐旧城区公厕建设短板和新城区公厕建设不欠账,避免后期选址定点建设难等问题;推进乡镇镇区和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改造提升,村庄新建公共服务设施或活动场所时,应配建公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旅游发展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卫生计生委,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五)提升公共服务功能
突出标准化、规范化、人性化,注重公共厕所功能和软、硬件建设,达到设施完备、功能实用、通风良好、清洁卫生,外观风貌与周围环境和谐,体现地域文化特色,满足游客及居民需求;进一步对现有厕位数量明显不够或女厕位占比较低的公厕实施改造提升,解决人流集中区域或旅游景区如厕难的问题。城市一般地段、铁路客运站内女男厕位比应达到3∶2以上,商业繁华地段、体育场馆、机场和其他交通枢纽等人流集中场所女男厕位比应达到2∶1以上。关爱特殊人群如厕需求,人流密集区域、旅游景区或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厕增设第三卫生间(家庭卫生间)以及盲道、轮椅坡道、扶手抓杆等人性化设施设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旅游发展委牵头;省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商务厅、卫生计生委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六)推广先进处理工艺
推广使用低用水、低能耗、零排放、零污染、占地小的智慧环保公厕,以及低碳环保、泡沫生态公厕和其他类型生态环保公厕,采用人性化、易维护、高效率处理技术,加强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广应用微生物处理、沼气化粪及自然化解污物粪便等处理工艺,积极探索高原寒冷地区厕所粪污处理防冻措施,实现厕所技术运用全面升级。鼓励公厕清扫保洁使用再生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旅游发展委牵头;省环境保护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卫生计生委,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三、创新管理服务模式
(七)创新建设管护模式
探索建立城市公厕、旅游厕所、乡镇镇区公厕市场化、多元化建设运营模式。1.“以商养厕”模式:运用市场化手段,采取公厕与相应商业门店“捆绑”的“以商养厕”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厕建设和运营。2.“厕所综合体”模式:拓展“生态厕所+驿站”模式、公厕配套服务功能及建设公共厕所综合体,引导公厕成为微型商业中心。3.“连锁化经营”模式:依托交通公路沿线散客服务中心、休息服务区、自驾车营地、加油站点、加气站、充电站等,利用集合特色餐饮、商品零售等新业态的连锁标准化经营实体,不断丰富服务功能。4.“专业化企业建设运营”模式:增加政府投入,引导企业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参与公共厕所建设管理运营。5.“购买集中管养”模式:公厕业主通过购买专业化企业服务或委托专业保洁企业承担公厕管养,鼓励引进专业化、集团化厕所管理企业对公厕进行专业化、标准化管养,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金融支持的多渠道筹资模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旅游发展委牵头;省交通运输厅、农业厅、商务厅、卫生计生委、工商局,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八)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各州、市要加快建立完善运营管理、检查维护、考核监管、监督奖惩等管理服务机制,建立公共厕所所长责任制、日常保洁责任制,配齐管养人员。积极探索以奖代补、以补促建等措施,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和服务标准,建立并完善“属地管理、分片包干、部门负责”责任制,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为广大群众和游客提供便利服务。将社区及村庄公厕保洁、设施设备管理维护纳入社区及村庄保洁责任范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旅游发展委牵头;省文明办、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卫生计生委,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九)开放临街公建自管厕所
各地要建立开放共享机制,动员沿街单位、宾馆饭店、商场超市等公共建筑内的厕所免费开放;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的厕所一律对外开放,实现资源共享,按照公厕要求进行管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旅游发展委、商务厅牵头;省文明办、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十)公开服务内容
各地要在做好“城市公厕云平台”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厕引导牌配置,标识方向和指引距离等要清晰,方便群众和游客在最短时间内找到最近的公厕;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各类公厕公示牌,标明厕所类别、管理单位、责任所长、保洁人员、监督电话、开放时间等内容;管理制度、设施配置和服务内容要上墙,接受监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旅游发展委牵头;省文明办、交通运输厅、商务厅,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十一)加快APP云平台建设
结合“一部手机游云南”的实施,通过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完善城乡公厕和旅游厕所定位、开放时间、厕位数量、意见反馈等信息内容,实现公厕电子地图、位置查询、信息服务和游客满意度评价等便捷查询和动态管理。(省旅游发展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通信管理局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十二)加强单位厕所管理
着眼单位厕所抓细节,各级党政机关、学校、医院、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要加强内部厕所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建立保洁制度,落实保洁责任。学校、医院等单位要率先开展卫生文明厕所创建活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计生委牵头;省直有关部门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四、强化落实保障措施
(十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财政政策:2018—2020年,省级按照新建10万元/座、改扩建4万元/座的标准补助城市公厕;省级从中央补助的国家旅游发展基金和省旅游发展委2018—2020年中期财政项目支出规划批复的资金中统筹安排,按照新建30万元/座、改建20万元/座的标准补助旅游厕所建设;省级按400元/座的标准补助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各地财政结合实际适当安排资金,积极保障厕所建设管养经费,对旱厕改造为水冲式卫生厕所工作推进快、完成任务较好的地方,给予一定奖励。
其他政策:非经营性城市公厕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经营性城市公厕用地以租赁、出让等有偿方式供应。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厕可以使用集体用地进行建设,景区景点的旅游厕所用地依法依规按照批次、独立选址方式进行审批;公厕水电价格按照相应类别价格水平执行。(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物价局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十四)建立工作机制
成立省“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省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省人民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旅游发展委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协调全省“厕所革命”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旅游发展委牵头;省直有关部门配合)
(十五)落实主体责任
按照“省级统筹协调、州市负总责、县级抓落实”的原则,落实各级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责任,省人民政府与各州、市人民政府签订“厕所革命”目标责任书。各地要成立相应领导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分解任务,压实责任,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各州、市要于2018年8月底前出台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旅游发展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商务厅、卫生计生委,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十六)开展督查考核
省人民政府将加大对“厕所革命”建设目标任务的检查考核力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旅游发展委、卫生计生委要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制定分类考核办法。省直有关部门要建立考核机制,将“厕所革命”各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制定年度目标,定标准、定责任、定时限,年初分解任务,年中督促检查,年终考核验收。各地要将“厕所革命”纳入年度工作重要内容,加大文明如厕宣传教育,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形成自觉维护如厕环境的良好氛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旅游发展委牵头;省文明办、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卫生计生委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附件:1.云南省“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
2.云南省“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
3.云南省“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城市公厕建设任务分解表
4.云南省“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乡村公厕及农村户厕建设任务分解表
附件1
云南省“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张国华 副省长
副组长:蒋兴明 省政府副秘书长
和丽贵 省政府副秘书长
马永福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余 繁 省旅游发展委主任
成 员:李联斌 省文明办副主任
丁兴忠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娄垂新 省科技厅副厅长
赵晓静 省财政厅副厅长
赵乔贵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王天喜 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赵志勇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省旅游发展委副主任(兼)
陈 跃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陶 忠 省农业厅副厅长
寇 杰 省商务厅副厅长
陆 林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陈述云 省旅游发展委副主任
杨品忠 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王剑辉 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曾卫东 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任由马永福、余繁兼任,副主任由赵志勇、陈述云兼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省“厕所革命”工作,研究制定“厕所革命”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厕所革命”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