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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云南省支持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云政发〔2019〕22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云南省支持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支持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烟草产业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财税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当前及今后相当一个时期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不可替代的支柱产业。为支持烟草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重塑云南烟草产业辉煌,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主要目标

到2020年,实现烤烟产量1600万担左右、烟草工业税利1150亿元,力争重回历史最好水平;再通过3—4年努力,实现云南烟叶占全国市场份额50%左右,云南品牌卷烟占全国市场份额力争20%左右,努力培育打造两个千亿元级品牌,烟草工商税利力争达到1800亿元;实现烟草产业数字化转型,巩固中式卷烟原料核心地位,力争雪茄烟原料国产化取得突破,进一步提升云产卷烟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二、政策措施

(一)全力支持深化改革。支持云南烟草围绕推进市场化取向改革和健全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创新管理体制机制,优化工商协同互动,深化“两统一、两整合”改革。(省烟草专卖局、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省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以下均需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二)着力打造数字烟草。支持推进数字烟草农业建设,建设智慧烟草农业应用体系及服务平台,推动烟叶育种、种植、收购、调拨、复烤加工、物流、营销全过程数字化,打造烟叶生产智能化机械作业体系,建立完善烟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支持烟草企业数字化改造,建设“数字生产线”、“数字车间”、“数字工厂”,将烟草工业互联网应用平台纳入全省工业互联网“1+N”体系给予重点支持,推动卷烟生产、研发、营销、物流全过程数字化和云化部署,发展智能制造、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制造和服务型制造,建立完善信息化质量追溯体系,实现“一盒一码”、“一盒一芯”。支持建设烟草商业卷烟营销大数据平台,分析掌握消费需求和产品市场表现,实现精准卷烟营销、智能专卖管理和高效工商市场信息互通。(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烟草专卖局、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支持发展新型烟草制品。抢抓新型烟草制品发展机遇,组建云南新型烟草制品公司,推动新型烟草制品实体化、产业化、品牌化、市场化发展,积极争取新型烟草制品生产制造基地落地云南,加快“走出去”步伐,将云南烟草工业打造成为新型烟草制品领域的国际市场开拓者。将新型烟草制品原料研究与开发纳入省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给予重点支持,将云南烟草商业打造成为新型烟草制品原料发展的开拓者和引领者。支持雪茄烟原料研发、试种与推广,探索建设国内雪茄烟原料基地,力争雪茄烟原料国产化取得突破。支持省内烟机、滤嘴棒、卷烟纸等烟草配套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发展满足优势产品、创新品类和新型烟草制品发展需要的配套产品,鼓励优势企业开展兼并重组,积极引进省外企业落地云南,打造现代化烟草配套产业基地和产业集群。(省烟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烟草专卖局、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将烟草科技创新纳入全省科技创新布局,从重点专项申报、高端人才培养引进、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奖励激励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和保障,支持云南烟草商业科技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推动云南烟草科学研究院和云南省烟草农业科学研究院建设成为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烟草科研中心。推动建立云南烟草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围绕优质特色品种选育、新型烟草制品、人工智能应用等前沿领域开展联合攻关。(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烟草专卖局、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提升品牌优势。支持云产卷烟品牌结构调整,紧盯市场需求,精简品牌规格数量,做强“云烟”,做精“玉溪”,做稳“红塔山”,做特“红河”,加快培育创新型品牌,力争“云烟”、“玉溪”一二类烟销量分别达到200万箱,巩固提升在行业“136”品牌中的占位;“红塔山”年批发销售收入达到600亿元,进入行业“345”品牌阵营;创新品类占全行业同类比重达到15%左右,实现规模领先。(省烟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省烟草专卖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进一步强化原料优势。着力支持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原料基地建设,强化原料基地建设成效与特色烟叶扶持资金分配比例挂钩。继续实施“2260”优质烟叶工程,落实特色品种、优势品种及地方名优晾晒烟种植面积,支持新品种试验、推广和生产,积极争取增加进口烟叶分配比例,确保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烟叶总量、产区和结构需求。(责任单位:省烟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烟草专卖局、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动营销模式创新。发挥云南旅游资源优势,支持烟草商业在省内3A级以上旅游景区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具有“形象展示、消费体验、推介促销”等功能的特色销售终端,着力构建“烟草+旅游”新型营销模式。发挥“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作用,利用“游云南”APP提供景区卷烟特色销售终端的点位信息等服务功能,扩大云产卷烟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烟草专卖局、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核心烟区稳定发展。进一步优化烟田布局,全省规划基本烟田稳定在1500万亩左右,核心烟区面积700万亩左右,年种植烤烟面积600万亩左右,核心烟区优质烟叶产能60%以上,重点打造30个20万担以上级种烟县、500个万担级种烟乡镇。按照集中连片、规模发展的原则,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引导支持烟农合作社、种烟大户等主体开展土地流转,确保核心烟区内流转土地的50%用于种植烟叶。(省农业农村厅、省烟草专卖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银保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大力发展绿色烟叶。优化烟草产业扶持资金分配,加大对绿色生态烟叶的资金支持,重点支持推广应用生物质烤房烘烤,示范推广天然气、电能等烘烤方式,全面推进使用降解地膜,积极推广绿色生产技术。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业产业示范园区建设等资金、项目和先进技术,推进绿色生态烟叶生产示范区建设,打造绿色生态特色优质烟叶品牌。(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烟草专卖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着力稳定烟农队伍。提高烟叶种植保险每亩最高赔付额到1500元,鼓励开展商业补充烟叶保险。产区县级政府每年在财政预算中按不低于上年度烟叶税的3%安排资金,用于烟叶生产基础设施管护。加大对烟农烟叶生产技术培训和指导力度,提高烟农种植烘烤技术水平,促进烟叶生产提质增效和烟农增收。以烟农增收为目标,支持探索利用“合作社+烟农+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电商平台”的发展模式,充分利用烟草种管护设施和物流渠道,推动发展“烟草+云花”、“烟草+云菜”、“烟草+云果”等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云南银保监局、省烟草专卖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支持企业“走出去”。将云南烟草国际合作纳入我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南亚东南亚国家合作内容,积极推动境外办厂、资本输出、卷烟出口、烟叶出口等合作,加快国际市场开拓,提高云南烟草的国际市场份额和品牌国际影响力。(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外办、省烟草专卖局、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促进非烟产业转型发展。在红塔证券成功上市基础上,支持打造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支持云南红塔银行改善负债结构和拓展机构网点,把云南红塔银行纳入我省推进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金种子”企业给予重点支持,打造成为我省重要的金融平台。支持合和集团参与信息技术、生命健康、通用航空等重点产业建设,打造一流投资平台。(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银保监局、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省烟草专卖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强化刑事打处,落实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责任制,加大跨境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力度,构建良好市场环境。按照政府支持、烟草协同、社会共建、公益为主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建立政府主导、烟农主体、烟草参与、市场运作的不列级烟叶治理工作机制,从源头上禁止烟叶非法流通。(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府打私办、省烟草专卖局、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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